(中央社台北16日電)前北京市門頭溝區副區長閆永喜 涉貪金額超過人民幣4200萬元(約新台幣1億9400萬元 ),遭法院判無期徒刑。閆永喜涉貪污罪、受賄罪、挪 用公款罪,被大陸媒體封為「京城第一貪」。

早在2007年,閆永喜就遭匿名人士在網路上檢舉貪 贓枉法。檢舉人稱,閆永喜「損公肥私」,細數12項違 法行為,批評他「什麼錢都敢花,什麼錢都敢賺,什麼 錢都敢挪用」。

中新社報導,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對閆永 喜案一審宣判,判處無期徒刑,同時,法院宣判閆永喜 案3名共犯的刑責,他的情婦毛旭東被判20年,弟弟閆 永成13年,另1名共犯李昕被判10年。

報導說,閆永喜任北京市門頭溝區副區長、區新城 南部地區重點工程拆遷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時,涉嫌貪污 、受賄和挪用公款等9起案件,涉案總金額超過人民幣 4200萬元,其中有3600多萬是為毛旭東謀取的「各種好 處」。

閆永喜比毛旭東大15歲;2003年,毛旭東進入閆永 喜任職的公司擔任總經理助理,與閆發展成情人。 10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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