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关于奖项的争议不少,比如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金鸡百花奖等,都相继陷入了争议的漩涡。一些奖项在丑闻中褪了色,含金量大不如前。还有些奖项,甚至在腐败中彻底崩了盘。

比如前些年我们常在电视广告上、在食品包装袋上看到“国家免检产品”的字样,似乎是定心丸,表明质量信得过。最初,这个荣誉头衔确实也还算靠谱。不过自三鹿系列事件之后,“免检”早已沦落为了“不检”,最终,“国家免检产品”也从食品包装上被取消了。

与之类似的还有“中国驰名商标”。一些法院提供“一条龙服务”,通过司法审判认定了多个中国驰名商标。司法腐败直接使一些省驰名商标的认定数连创新高,其中绝大多数是通过司法认定形成。就连许多当地人也闻所未闻的品牌,竟然一夜之间成了“中国驰名商标”。两会期间,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曾大声疾呼有些“驰名商标”欺世盗名,建议干脆取消。

奖项的实质是一种社会荣誉,它的背后是信誉体系在支撑,信誉度的高低决定了这个奖项的价值。如果有人拿已经建立起来的信誉去做交易,去卖钱,一步步啃光了之前积累起来的信誉,这个奖项自然也就不值钱了,再拿来卖,也卖不出好价,因为公众不认了。

由于这些年被揭露出来的荣誉腐败一个接一个,让那些荣誉贬了值,按说这个市场应该急剧萎缩才对,因为没人愿意花大价钱去买一个大幅贬值的东西。但最近一则新闻却表明全国范围内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搞得如火如荼,以至于到了要中央出面进行清理,实行总量控制的地步。

据2011年9月26日《新京报》的报道,近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透露,2006年至2009年期间,由中央纪委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参与,全国共清查出各种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48405个,保留了4218个项目,总撤销率为97.16%。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除已批准的保留项目之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常设项目。

此前也有媒体爆料,河北的一个县17天接待了92批各路评比达标检查团,平均一天接客5批还不止。

一边是社会公众越来越不认可那些已经严重缺乏公信力的评比和奖项,一边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却火得发烫。其中的奥秘何在?

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这些部门之所以对五花八门的评比表彰如此热衷,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这是一个“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利益链条。嘴上谈的都是荣誉,心里惦记的都是生意。

对于巧立名目,发起评比表彰活动的上级部门来说,它是一个立项赚钱的机会。这个权力寻租的商业模式经常是这样的:立项后可以动用一些经费,也可“名正言顺”地找下级部门吃卡拿要。精明者甚至可以将社会组织和企业也忽悠进来,最后“排排坐吃果果”,给下面的配合者封个五花八门的荣誉就是了。

参与的下级部门和机构虽然有时也因为招待活动太过繁重,劳心劳力劳财,偶尔有些怨言,但他们也不是这些活动的输家。借此机会对上级献下媚,收一堆荣誉头衔,绝对是让上级满意的政绩工程。反正,花的也不是自己的钱。甚至,还可借此机会名正言顺地花钱。平时一些没法报销的条子,也可以假借接待上级的名义销账。花钱总得找个名目,上下级都满意,何乐而不为呢?

这样的利益共同体格局,使各级政府部门都对此乐此不疲,才出现了评比表彰项目泛滥到148405个的惊人程度。

在公众看来,那些评比表彰的荣誉几乎和自己毫无关系,似乎一文不值。但在行政体系中,这些荣誉却很管用。原因无他,上级认可,至于社会公众是否认可,关系不大。行政主导的荣誉授予机制超强,公众参与的荣誉授予机制极弱,这就是当下的一种荣誉双轨制。

上下级部门一起巧立名目,乱发评比表彰的荣誉,各取所需。在这个游戏中上下两边都是赢家,而唯独纳税人是输家。根除这种怪现状的办法,说简单也简单。如果政府搞的各种评比表彰的荣誉,必须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才能算是政府考核的有效政绩的话,双轨制也就成了一条。如果评比考核的立项真正由民众和纳税人说了算,荣誉的考核最终是看民众是否满意,上下级部门关起门来乱封荣誉的搞法也自然没了市场。让纳税人真正有权参与政绩的考核,这些“互蒙”“互骗”的游戏就玩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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