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青在这份写给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信中说,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刑法修订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规定了公安机关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可以不通知家属的特殊排除条款;使中国公民人身权利无法得到最基本的保障,使监视居住变成了秘密关押,公然违反宪法。”她要求人大在审议时不予通过上述条款。

法新社也收到了路青致全国人大信的副本,路青在信中还表示,“不知道自己的家人究竟身在何处是一件极其可怕的事,如果上述条款得以通过,将阻碍我们的文明进程。”

中国近期表示计划修改刑法有关监视居住的条款,规定警方可对对关涉到国家安全、恐怖主义及重大贪污等案的当事人实施秘密拘留或监视居住,最长可达6个月。这一刑法修改意见受到中国人权捍卫者的批评,认为这将使目前在中国出现的让一些维权人士和律师被秘密拘押或“被失踪”的违法现状 合法化。设在香港的人权组织“对话”认为:如果这样修改刑事法的话,“被失踪”的事件将越来越多。

艾未未就是在被秘密监禁3个月后才在今年六月被释放的。艾未未被关押事件一度增加了国际社会对北京当局加紧打压意见人士的批评声浪,今年4月份,联合国就中国维权人士及律师被失踪事件增加时表示,“强制失踪是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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