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有网友戏称,要把单位发放的月饼切出一小块,甩给税务部门去纳税。有分析人士认为,“月饼税”之类税收的出现,其实反映出中国税务部门见缝插针的趋势,而且这种“雁过拔毛”式的征税对象,大都是普通民众。与此同时,近日出现的所谓夫妻房产“加名税”风波,其实质也同样反映出税务部门这种过度盯住普通老百姓腰包的倾向(京华时报文章)。《南方都市报》上经济学博士马光远的文章说,尽管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出现了近30%的增长,远远超过GDP和居民收入增长的幅度,但税务部门的上述行为似乎告诉我们,政府并不满足于目前这样的增幅,仍然在想方设法挖掘潜力,甚至就连月饼和夫妻房产“加名”这样的创收“细节”都不肯放过。

对此,有网友反问道,小小“两税”震撼中国,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呢?中国老百姓的赋税之重,或许早已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中选网上作者许国申的文章说,这几年,从中央到地方,每一年的赋税收入总是两位数增长,常常高达百分之三十多,但既便是这么快的税赋增长,再加上天文数字的卖地收入,却总是填不满政府这个大窟窿。中国的税收增长这么快,除了政府支出庞大这一实际需要的推动之外,靠的就是激励政策。只要能够完成税收指标,不但税务部门的人有高额奖金,而且是免税的,各个地方和部门的官员们也都有免税的高额奖金。至于增收的部分,奖金额则更高,或者干脆就是分成。

所以,中国的税收,无论是国税还是地税,永远都不会完不成任务,永远都是大大增收。对此,文章感慨道,工薪阶层就连发点月饼都要交个税,而官员们分得高额奖金却可以免税,怎样才能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呢?这就是办法之一。但与此同时,我们的行政成本却居高不下,三公消费数额惊人,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社会财富蛋糕的分配严重失衡,社会保障等福利与突飞猛进的财税收入不成比例,甚至是成反比……。

综上所述,有评论认为,根据现代宪政理论,国家与人民之间存在着一份契约,民众需要对国家付出的,除了遵守国家法纪之类的,最实际的东西就是纳税了。资深传媒人陈季冰的文章说,因此,按照现代契约的一般对等原则,如果国家要求人民不能遗漏一分钱的税款,那么,民众也有权要求国家百分之百地兑现它对人民的承诺。比如说,必须做到政府部门对民众每问必答,有求必应;公安部门也要公正守法、每案必破;老弱病残幼人人都能得到妥善照顾等等。

但谁都知道,就目前中国政府的服务水平而言,上述这些恐怕都是遥不可及的梦幻而已,而眼下在这张根据契约设定的考卷上,政府自己只得了70分甚至是不及格,却反过来要求民众都得考100分,这公平吗?陈季冰的文章又说,以此推论,政府有些部门如果总是这么怀揣着想要与民争利,甚至是“宰一刀是一刀”的奸商意图的话,民众又怎么可能对这样的政府产生信赖和敬重呢?这笔政治大账,与区区一点“月饼税”或夫妻房产“加名税”的蝇头小利相比,孰轻孰重,不是一目了然了吗?

对此,有网友点评说,征税究竟由谁说了算?如果是税务局财政局说了就算的话,这无异于政府部门公然从老百姓的口袋里抢钱。就说京沪等地房产税的开征吧,这个议题在任何宪政民主国家,都肯定是一个在议会里争得不可开交的话题,但在我们这里,其过程却是鬼鬼祟祟、秘而不宣,如同偷鸡摸狗一般。因此,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体制,类似的征税闹剧肯定还会层出不穷,因为政府总是差钱,而老百姓的口袋正是他们没有成本的提款机。(网友叶芝)

有报道说了,我们的商品价格都是含税价格,一盒价格为300元的月饼至少应当包括17%的增值税,和销售单位能够转嫁到商品价格中的营业税。也就是说,对于那些需要将月饼折算为收入的员工来说,他们在获取这项实物收入时,已经由于商家的“转嫁”承担了商品的税款,而这部分税款事实上应当从收入中扣除,剩下的才是员工的实际收入。否则,按照含税价进行征收,等于把员工已经负担的税款也作为其收入进行了重复征税。(网友陈扬)

北京周西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中文部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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