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江陳會談」20日在中國天津市舉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在會談中共同確認了「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的文本,但在兩岸投保協議方面,有達成加強兩岸產業合作共同意見,但協議沒有簽訂。

針對這次會談所簽署的「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海基會表示,透過這項協議的簽署,兩岸核電安全主管機關可以建立平時經驗交換與交流的平台,防患事故於未然;在緊急事故發生時,也可以透過本協議所建立的核電廠事故緊急通報機制,有效強化通報與聯繫,降低可能影響。

這項協議簽署後,雙方也將就協議的後續執行,積極展開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儘速建立聯繫窗口,成立工作組,召開工作會議,商定協議所律定的相關執行事宜,俾利本協議及早展開運作。

雙方在「兩岸投保協議」兩岸投保協議方面,均認為此一協議對促進兩岸經貿關係制度化發展,具有同意繼續並加快最後階段的商談,在下一次兩會會談時簽署協議。

在產業合作方面,雙方就兩岸產業合作願景、目標及先期合作達成一致的意見,未來在兩會建立的良好基礎上,提高兩岸產業合作的層次,深化兩岸產業合作效益,開創兩岸產業合作的新局面。

有關兩會第八次會談的協商議題方面,在今天的會談中,雙方同意,將未完成的兩岸投保協議列為兩會第八次會談的重點推動議題;另外,未來仍將以「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後續協議之相關協商為主,任何一項達成共識,就可以簽署協議,例如「海關合作」可列為優先的協商議題。

海基會協商代表團一行今天將返回台北。201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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