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不仅是北方各省的奶农、南方的甘蔗农、橡胶农抗议低价收购的群体事件,山东菜农自杀,海南香蕉滞销,以及今日的雀巢坑农,这已经不是单个农产品和单个地方政府的问题。

就此,北京NGO社会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吴晨认为,现在连跨国食品企业,也终于出现这样的丑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中国农民缺乏议价能力和市场地位低下,这是中国缺乏自主联合机会的农民,所必然要面对的结局。

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自2007年7月1日生效,目前已满五年,吴晨看来,虽然目前,中国各地农业专业合作社已经蔚然成风,但事实上,农民仍缺乏自主联合的机会。

直接原因是,至少有七成的合作社由企业转换而来或者直接由企业出面组建,此举不仅可以获取政府对合作社拨付的专项财政补贴,也可以由合作社出面,稳定原料来源。此时此地的合作社,已不是维护农户利益的联合体,而成为下游采购企业在村一级的“派出点”。

在他看来,这一现象一定程度上,由于现在中国农村缺乏适龄劳动力。在由老者和年长女性组成的农业生产力中,维持现有耕地规模和产品质量是首选目标,愿意在农业中投入精力的家庭越来越少。

社会资源研究所的调研显示,在实际操作中,企业组织的所谓“合作社”,只在于收集足够多数量的村民身份证信息,达到组建合作社的规定人数即可通过审核,“中国人的惊人创造性,正是用于为政策制造对策。”

雀巢事件中,根据新华社的报道,黑龙江双城政府在雀巢在当地的奶业公司中占有股份,这不免让人怀疑他是否能中立作为,依法行政。

事实上,从这些年曝光的新闻报道以及一些民间组织的调研结果来看,地方政府在农业企业中持有股份,绝非个别现象。

具体到双城的这家雀巢奶业子公司,跨国企业一般针对商业伦理制定有专门条款,以避免出现与所在地政府的利益输送。因此,雀巢在黑龙江双城的子公司敢于向政府出让股份,借用行政力量来抬高其它企业收购原奶的成本,可见其意图稳定原料供应的决心,何等迫切。

吴晨认为,供应链较短的食品企业,在原料市场将会遇到分散且数目众多的农户。一部分企业会采取入股合作社或者自建合作社的方式降低采购成本,但如果吸引政府入股,则能借用公共资源来约束农户行为,最大幅度地减少企业采购成本。

对于典型的中国农户而言,他/她能做到不惧怕企业,交易失败则一拍两散,互不相欠。但农户无法不惧怕公权力,与公权力的失和不仅意味着农业收入的损失,还将为家庭的来方方面面带来风险,“这种风险的可怕之处,更在于事前的难以估计。”

目前,国内活动的NGO,除了在西部贫困地区设置有项目点的少数扶贫机构之外,很少在国内几大农业主产区为当地农户提供相关的支持性服务,而这些地方,正是农业企业交易最为活跃的区域。

而农村地区的新闻关注度,除了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外,一般都是相当有限。因此,农户一旦一旦遭遇公权力不公平对待,几乎没有任何可资依靠的的资源。一旦采购商利用公权力来干预市场交易,则农户几乎丧失抵抗能力。

吴晨认为,不仅要倡导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更需要密切关注食品行业内领头企业的市场交易行为。其次,虽然七成合作社的真实性值得怀疑,但“专业合作组织”仍是解决农户分散、市场信息不对称尤其是缺乏谈判能力和地位的根本之策。

在他看来,未来如果中国农户经营规模继续扩大,农业收入对个人生计的影响与日俱增,农户维护自己权益的决心也将随之增强,也许只有到了这一天,农业产业化以及订单农业才会最终走上一条健康发展的道路。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