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影星阿諾舒華辛力加競選加州州長時,被人擲了一隻雞蛋,打中肩膀,他沒有生氣,反而幽默地說:「那家伙還欠我一片煙肉。」前天,梁國雄在立會無故被主席曾鈺成驅逐,他被保安強行拖走時向曾蔭權擲了一隻雞蛋,離曾蔭權幾丈遠,曾蔭權說「好驚好驚」,他是一個從政幾十年的人嗎?還是一個未見世面容易受驚的小童?

2008年,美國前總統布殊訪伊拉克,在記者會上,被一名記者連續對準他擲了兩隻鞋,他機警地閃開,現場警衞慌亂,伊拉克總理馬利基被嚇到了,布殊反而一點不慌。他舉手示意,叫大家都平靜下來。然後說:「你們想知道詳情嗎?他扔的鞋子是 10號的。」布殊是真正被冒犯了,但他大事化小。我們的曾特首前天在立會說他被冒犯了,還說冒犯他的人是「十足爛仔所為」,是「黑社會」。然而被指冒犯他的議員黃毓民自始至終沒有離開座位,沒有任何行動,他的發言也沒有粗口,他只是批評曾蔭權擢升民意低迷的林瑞麟出任政務司長,「最無政治倫理」。這並不是甚麼黑社會或爛仔的指控,而是相當多市民都有的意見。如果這也不能容忍的話,他還有資格從政嗎?更遑論當香港特首?

議會中的激辯是任何議會的常態,除了一黨專政之下的橡皮圖章議會。至於肢體衝突,各國議會也時有發生,主要發生在不同政黨間,多由於制度不公造成議會內多數暴力引致少數派肢體抗爭。議員與行政官員之間的暴力衝突比較少見。因為基於三權分立的原則,立法機關代表民意,負有監督行政機關的責任。行政機關對立法議員的謙卑,就是對民意的謙卑;對立法議員的傲慢就是對民意的傲慢。所以,無論議員的言辭多麼激烈,行政首長都必須忍受。曾蔭權形容黃毓民的表現如黑社會,被多名議員指他冒犯議員,曾蔭權批評這些議員持雙重標準,他認為自己和主要官員應得到與議員相同的保護及對待。他的說法顯示他沒有弄清楚行政立法性質之不同。立法議員代表民意質詢行政官員,言辭激烈不留情面是常事,沒有言辭冒犯的問題。而行政官員要從議員那裏聽取民意,對議員的污衊冒犯就等同於對民意的冒犯。因角色的不同,標準自然也不同。曾蔭權認為他可以冒犯議員,而議員不能冒犯他,他是把自己當皇帝了。

即使是皇帝,如果是明君,也會虛心聽取臣下的意見。唐太宗提倡「納諫」,對直言己過和批評時政者,並不介意,甚至極其尊重。有一個叫皇甫德參的縣丞,上書批評皇帝,唐太宗開始有點生氣,認為是「訕謗」,魏徵對唐太宗說:「自古上書,率多激切。若不激切,則不能起人主之心。激切即似訕謗,惟陛下詳其可否。」唐太宗認為有道理,還下令賞賜這位縣丞二十段布帛。

曾蔭權剛當上特首時民望高企, 05年 6月港大民調對他評分達 72.3分,經過副局政助、慳電膽利益衝突、高鐵事件等連串劣政,尤其是包括政制在內種種對北京的逢迎諂媚,民望直線下挫,今年 7月更跌至 45.6分的最低位。上周他上電台節目被問及其民望,曾蔭權說,「我好好彩了,如今做了 7年的洗禮,民望仍能有 40多分,已經相當不錯」。任何一個有羞恥心的人,都會對這樣的政績羞愧,而曾蔭權竟然自鳴得意。他有沒有想想,他曾經在其手下工作過的歷任港督,包括末代港督彭定康在內,有沒有在上任時與離任時民望相差這麼大的?更不用說上任時香港市民對他一無所知,離任時卻依依不捨的麥理浩了。曾蔭權不感羞愧,不覺得對不起香港市民,還洋洋自得。作為香港人,對於香港有這樣一個無德無能無知又臨下驕對上諂的行政長官,筆者感到羞愧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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