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辛亥革命一百周年,最近翻看葉曙明所著的《重返辛亥現場》一書,對這場革命又有一番新的體會。

很多人都想當然的認為,晚清政局是,清政府腐敗不堪,冥頑不靈,負隅頑抗,無可救藥,百日維新、戊戌之變後,變革之望已經徹底幻滅,革命已成了唯一的出路。套用一句香港部分左翼人士近年最喜歡用的口頭禪,那已經是「正義與邪惡」、「光明與黑暗」最後決戰的關頭。

慈禧清政府冥頑不靈無可救藥?

但實情又是否如此呢﹖

其實很多史學家都曾經提過,在1900年至1910年的10年間,清政府曾經大刀闊斧的推行過多種改革,而且不單是社會、經濟改革,更包括政治改革。書中便提到,到了1904年,慈禧已經痛定思痛,對日本的君主立憲制表示肯定。「立憲」一詞,由6年前戊戌政變時的政治禁區,短短6年間,旋即在社會解禁、「脫敏」,風行一時,儼然成了很多人對於國家前途的希望所在。

有趣的是,很多人以為,甲午戰爭之後,中國人應該對日本苦大仇深,但其實並不盡然。在1905年中國東北的日俄戰爭,不少人其實希望日本打贏,甚至自發組織醫療隊為日本傷兵療傷,當日本真的戰勝後,人人欣喜若狂。讀者可能為此看得瞪眼,其實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因為這場仗不單是亞洲人打敗了歐洲人、黃種人打敗了白種人,更重要的是,立憲國打敗了專制國,讓立憲的主張旋即在朝野間,更加火乘風勢。

分歧不在於立憲,而在於時間表

1905年7月,袁世凱、張之洞等重臣,聯合上書清廷,提議在12年後實行立憲,這是地方政府官員向中央正式提出「政改時間表」。而立憲之議,旋即遍於全國。慈禧也明白,立憲是民心所向,於是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一下「政改路線圖」,五人為載澤、戴鴻慈、端方、徐世昌、紹英,後來因為考察團出發之時,遭激進分子以「人肉炸彈」刺殺,橫生枝節,後兩者最後換成尚其亨和李盛鐸。

作者紀述,當炸彈攻擊發生,慈禧聽到消息後,落淚說:「我要辦些事,又出此枝節。」而受傷的紹英則在病榻上表示:「如果以一己之死,換得立憲成功,則死而榮生,死又何惜?各國立憲,莫不流血,然後才有和平。」從中可見,當時清政府中不乏對立憲真誠地抱有希望的人。

作者說,成王敗寇,後人把五大臣醜化成為幾個只知道吃喝玩樂的白癡,如歷史學家唐德剛在《晚清七十年》一書中,把他們出洋考察形容為一場鬧劇:「他們看電影、聽歌劇、看勇士鬥牛、舞女大腿……憲法何從考察起呢?」但作者自己卻不同意,認為這有欠公允,反而說五大臣都是很有頭腦、對推動政改不遺餘力的人。

例如載澤把英國政治歸納為:「立法操之議會,行政責之大臣,憲典掌之司法,君主裁成於上,以總核之。其興革諸政,大都由上下兩議院議妥,而後經樞密院呈於君主簽押施行。故一事之興,必經眾人之討論,無慮耳目之不周,一事之行,必由君主之決成,無慮事權之不一。」因此君主在英國,得以享受「優游之樂」。

戴鴻慈在考察英國議院後,亦認定了兩黨制的好處:「議員分為政府黨與非政府黨兩派。政府黨與政府同意,非政府黨則每事指駁,務使摺中至當,而彼此不得爭執。誠所謂爭公理、不爭意氣者,亦法之可貴者也。」

在美國,他們看到議員為公事爭論不休,但走出了議院,大家依舊握手言歡,這種政治文明令他們讚歎不已:「然文明國人,恆以正事抗論,裂眥抵掌,相持未下,及議畢出門,則執手歡然,無纖芥之嫌。蓋由其於公私之界限甚明,故不此患也。」

「政改時間表」拖得太長累事

按書中所述,1906年夏天,載澤等人回京之後,寫了一份考察報告,建議以5年為期,完成立憲改革。但最後遭保守力量反對,又因改革具體內容而橫生枝節,慈禧決心又不夠,結果於1907年年中,定下先由東三省做試點,全國在15年完成改革的「政改時間表」,讓曾經寄予厚望者大失所望,革命派更加振振有辭,再加上1908年慈禧去世,讓清政府權力真空,局勢更加動盪,革命之火,更成燎原之勢。

清朝宣統三年,即1911年11月3日,公布了《憲法十九信條》,它由原本照抄日本憲法的《憲法大綱》,變成更多的參考英國憲法,前進了一大步。它從如何保衛皇權,變成如何限制皇權,又擴大了議會和總理的權力,更明確指出皇權受法律約束,徹底揚棄「君權神授」、「朕即法律」的老調。

但問題是,當時辛亥革命已經爆發,為時已晚。正如作者所言,《十九信條》只能成了一生不逢時的棄嬰。

清政府立憲派革命黨之博弈

作者在全書總結時指出:「大變革實際上是三股力量之間的博弈:政府、立憲派與革命黨……在君主立憲這一點上,政府與立憲派並沒有多大的分歧,只是時間表上,立憲派求快,朝廷求穩。立憲派求快,是因為他們意識到自己在和革命黨賽跑,革命一旦爆發,天下大亂……」

書中提到,不少人認為晚清立憲的失敗,是因為朝廷拖延時間,錯失良機。例如,梁啟超曾慨嘆:《十九信條》來得太晚了,如果能於一年數月前發布其一二,那麼結局將大不一樣。而另一名曾任國民政府立法委員的憲法學者陳茹玄也說:「《十九信條》深得英憲之精神,以代議機關為全國政治之中樞,苟其施行,民治之功可期,獨惜其出之太晚耳。倘能早十年宣布實行,清祚或因以不斬,未可知也。」

作者本身並不認為這是革命的唯一原因,他說:「在革命黨看來,問題的癥結不在於立不立憲,而是誰來立憲。漢人立憲可以,滿人立憲不行。章太炎早在1903年就說,這個滿人政權『不能變法當革,能變法亦當革;不能救民當革,能救民亦當革』。」換句話說,說穿了,就是推翻異族統治才是根本。

特區政改啟示錄

100年後的今天,香港的雙普選進程,也處於一個類似微妙的三角博弈當中,三方換成為北京、溫和的民主力量,以及激進的社會改革聲音。如同晚清時期一樣,今天大家都認同政治變革在所難免,只是時間表上,溫和派求快,北京求穩,雖然去年雙方就政改破天荒達成協議,但之後卻陷入悶局。溫和派愈來愈憂心如焚,是因為他們見到,社會的矛盾愈來愈尖銳,對官商勾結、地產霸權、貧富懸殊等社會問題的怨氣滔天,改革再拖下去,只會讓不滿聲音再難按捺,終有一天「爆煲」,到時不單止溫和派被針對和反噬(希望不似當年五大臣般被炸),更嚴重的是,社會更可能發生亂子,北京就會與當年的清政府一樣,悔之已晚。

當年還可以把問題歸咎於滿漢之別、民族主義把事情弄得複雜化,今天沒有這些障礙,如果中央和特區政府,沒有汲取教訓,還是一樣冥頑不靈,一朝出事,悔不當初,到時還可以怨誰呢?

如果當年慈禧依從立憲派之見,快一點完成政改,那麼清朝的國祚可能大大不同。反之今天的香港,我只能寄望,中央政府在決定2017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2020年落實普選立法會,還是採取拖字訣、拖得幾年是幾年,那一念之間,記得辛亥百年的教訓。

(筆者按:有關5年還是15年立憲的問題,筆者也請教過一個歷史系的朋友,他簡單幫我查過《清史稿》的〈德宗(光緒)本紀〉,發現1906年五大臣回國,慈禧同意推行立憲,但當中卻沒清楚說明要多少年。反而在《清史稿》〈選舉志〉中,卻提到是9年,見3248至3249頁。特此向讀者補充。但無論如何,這也不影響我前面希望提出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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