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

检方对陈水扁八年总统任内企业政治献金进行了全面清算

台湾高等法院对前总统陈水扁任内金融改革被控贪污案,推翻了一审的无罪判决改判其有罪,判处他十八年徒刑。

在陈水扁卸任后的一连串控罪中,其推动金融改革被检察官指控收取银行家的贿赂一案,是其在一审中唯一被判无罪的控罪。

高等法院的二审判决除了改判其有罪判刑十八年外,并且判罚一亿八千万台币巨额罚金,其妻子吴淑珍也被判刑十一年,罚款一亿二千万台币。

此一控罪涉及了民主政体下的政治献金与利益团体游说的灰色地带,陈水扁在担任总统期间是民进党最大的募款者,其卸任后检方对其八年总统任内企业政治献金进行了全面清算。

改判理由

这项控罪被一审法官以金融合并非总统职权而判其无罪,但二审法官则以其与总统职务具关连性,为其职务影响力所及,而为其职务上行为的理由改判有罪。

而一审法官认定银行家的数亿台币政治献金,二审法官则认定是银行家贿赂下的陈水扁贪污所得,并判其应被追缴没收。

高等法院判决书中一如过往其它审判的有罪判决,对陈水扁提出了一系列严厉批判,称其"以权生钱,将总统职务上行为作为牟利工具"。

在法庭内宣布判罪的同时,法庭外声援这位前总统的民众,则愤怒地指责国民党执政当局无耻,司法已死。

争议

相对于支持陈水扁的民众,此前在陈水扁一审获判无罪时,台湾一些亲国民党媒体的政论节目,则愤怒指责一审法官的判决有问题。

如果从一审与二审的相反判决来看,对于陈水扁是否有罪不仅在民众或政论员间看法分歧,即使法官看法也完全不同,司法对此并未起到在社会上定分止争的作用。

对于此一判决结果,民进党发表声明说判决结果大逆转,使人民看不到司法判决标准的一致性。

民进党并质疑,在总统选举的倒数时刻,法院这样的判决有没有政治考虑,很难不令人感到怀疑。

对陈水扁更严厉的审判结果,据台湾一些政论人士分析,将有助于动员国民党"深蓝"选民,而对陈水扁的起诉到审判,马英九则一再表示其并未介入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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