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卫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是如何终止的?

作者:庄根森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1-11-15

本站发布时间:2011-11-15 10: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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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10月29日发布了杨红卫代表资格终止的公告,媒体纷纷以《杨红卫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等为题进行了报道。很显然,这些报道是不符合法律关于代表资格终止的规定的,只有中国人大网以《杨红卫的代表资格终止》为题进行的报道是正确的。为什么对人大代表资格终止公告的解读会出现这么大的偏差?笔者认为,主要是对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程序不熟悉所致,有必要通过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届〕第三十三号公告的正确解读,了解杨红卫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是如何终止的,了解和熟悉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程序。

  杨红卫因何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是因“严重违纪违法”吗?不是!杨红卫的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被罢免才是主要原因。代表法第49条规定:“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二)辞职被接受的;(三)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四)被罢免的;(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六)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七)丧失行为能力的。” 代表资格终止的7种情形中,并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这种情形。可以肯定的说,杨红卫并不是因“严重违纪违法”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而是因代表法第49条第4款“被罢免的”规定,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届〕第三十三号公告:“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罢免了杨红卫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杨红卫的代表资格终止。”所指出的,杨红卫的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被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罢免了,才是杨红卫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主要原因。

  杨红卫是何时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是2011年9月30日被罢免的。2011年8月17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依法提出关于对杨红卫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罢免案。罢免理由是:2006年至2011年,杨红卫在担任楚雄州委副书记、州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的规定,涉嫌受贿罪。除此外,还涉嫌其他重大犯罪,严重违反党纪国法。2011年9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杨红卫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鉴于杨红卫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决定罢免杨红卫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所以说,杨红卫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是2011年9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罢免决议时被罢免的。

  杨红卫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是何时终止的?是2011年9月30日终止的。而不是媒体报道的“2011年10月29日终止的”。李飞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导读与释义》就选举法第50条的释义:“被罢免代表,其代表资格应当自罢免决议通过时生效。对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罢免决议通过后还需要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这是为了便于公告社会,使得社会能够知晓该事件,同时,也便于各级人大开展新的工作,如重新确定本级人大的实有人数、会议有效的法定人数、半数要求等。” 李飞主编的选举法导读与释义就选举法第54条的解释是,“根据代表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代表出缺有以下几种情况:……⑷被罢免的;⑸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代表资格相应终止;⑺……”。也就是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是为了公告社会,使得社会能够知晓杨红卫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是2011年9月30日被原选举单位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罢免了,依照代表法第49条的规定,其代表资格相应终止。10月29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发布的时间,并不是杨红卫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时间。所以说,杨红卫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时间应当自2011年9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罢免杨红卫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通过时生效的。

  杨红卫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是谁决定的?是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还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其实,都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届〕第三十三号公告:“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罢免了杨红卫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杨红卫的代表资格终止。”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告看,公告并没有说杨红卫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是由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还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的。但是,公告还是明确指出是“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杨红卫的代表资格终止。” 也就是说依照代表法第49条第4款“被罢免的”规定,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罢免杨红卫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罢免决议通过时,其代表资格相应终止的。杨红卫的代表资格终止,既不是由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的,也不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的,而是由代表法第49条规定所决定的。代表只要符合代表法第49条规定的7种情形之一,其代表资格就必须终止。代表资格终止的7种情形分别采取:自行终止、相应终止、自然终止的方式,终止其代表资格的。所以,法律并没有将决定代表资格终止的决定权赋予哪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如果要说杨红卫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是谁决定的,可以这么说,杨红卫的代表资格终止是由代表法第49条第4款规定所决定的。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规定的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程序,杨红卫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是因其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于2011年9月30日被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罢免,依照代表法第49条第4款的规定,其代表资格于2011年9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罢免杨红卫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通过时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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