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情人节,我没买玫瑰花,没买巧克力。
当然,情人节我从没买过玫瑰花和巧克力。我是个很无趣的人。况且,在近年写下的许多文字里,我时不时以老夫自称——这样一个大叔级人物,还有折腾的必要么?我们这拨子人年轻的时候,不作兴过情人节,现如今作兴过情人节了,我们却过气了。
不过情人节,但毫不妨碍我与许多人一起陶醉在情人节里。看着大街上那些被春风熏得满面醉态的男男女女,我一样乐在其中。
2012年的情人节格外热闹:2月8日,石家庄的高速公路上出现了四个巨幅广告,呼吁人们“不要出轨情人节,让爱回家”; 2月12日, 石家庄市街头再添500多块“反色情公益广告”!据报道,这些公益广告统统是最夺目的大红色调。
据报道,这些“公益广告”由石家庄市一批女网友出资发布。
真够牛!
不过,看看那些广告语,老夫哑然失笑。什么“万恶淫为首”,什么“色字头上一把刀,有福削福、无福削寿”,什么“劝君莫借风流债,借得快来换得快;家中自有代还人,你要赖时她不赖”,什么“贞操是女孩最好的嫁妆”……
石家庄,是个小庄子么?怎么这些广告怎么看怎么像出自乡村某个落魄的老夫子之手?都什么时代了,从古墓里抄这些东东。
“反色情公益广告”?早不发布迟不发布,偏偏选择情人节到来之际发布,啥意思?情人节,玫瑰色的,多么浪漫的一个节日,你咋就只想到色情呢?尤其是那些广告内容,大多让人联想到弃妇怨妇的喋喋不休,甚至巫婆式诅咒。一个城市,一股脑儿撂下500个这样的“炸弹”,不怕把那些对人生充满美好憧憬的孩子们吓坏么?老夫有点晕,这样的广告究竟是公益还是公害?
的的确确,任何家庭的成员都害怕其他成员出轨。因为一旦出轨,就可能导致这个家庭的灾难。可是,靠这些所谓“公益广告”去劝诫去诅咒,能有多少效果?
家庭需要经营的。不要以为一纸结婚证到手,配偶就该永远属于你,他(她)只要出轨就应该接受道德谴责。
写字人经常做的事情就是对作品进行修改。而且,文不厌改。男女走到一起,姓名被写到同一张纸上,很可能就是一个错别字,一个病句,甚至是一篇糟糕透顶的文章。让不合理的存在存在着,和谐何在?而许多所谓的“出轨”,就是对这些不合理存在的修正。如果轨道本身就问题重重,你还强迫列车不出轨?
社会文明不断进步,“出轨”会越来越多。
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社会对“出轨”的容忍度会越来越大。
恩格斯说,家庭是私有制的产物,它会和阶级、国家一起消亡。这貌似有点恐怖,有点匪夷所思。但掩卷深思,真的有道理。
长点出息吧。不要把情人节过成丢人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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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汪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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