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82年12月10日在牙买加蒙特哥湾开放签署。12年后,即1994年11月16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随后在1994年7月28日通过了《关于执行〈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协定》,该《协定》于1996年7月28日开始生效。这一《协定》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将作为一个单一文书解释和执行。1967年11月1日,马耳他大使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言,并呼吁建立“一个关于明确界定的国家管辖权范围外的海底和洋底的有效的国际机制 ”。因此在1973年召集了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经过9年的谈判后,会议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建立了一个完整的法律框架,对所有海洋区域、对海洋的利用以及海洋资源做出规定。除其他外,《公约》含有与领海、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以及公海有关的条款。《公约》还对保护和维护海洋环境、海洋科学研究以及海洋技术的开发和转让做出了规定。《公约》的一个最重要的部分涉及国家管辖权限范围外的海底和洋底及其底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公约》用“区域”来指这些领域。《公约》宣布“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公约》所建立的国际海底管理局管理“区域”资源。

《公约》第十五部分为解决在《公约》的解释或适用方面可能出现的争端建立了一个全面的体系。《公约》要求各缔约国按照《联合国宪章》以和平方法解决它们之间有关《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然而,如果争端各方未能以他们自己选择的和平方式解决争端,那么他们必须诉诸于必然会做出有约束力的裁决的强制性争端解决程序,但《公约》含有的限制和例外规定除外。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机制规定了解决争端的四种可供选择的办法: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法院、一个按照《公约》附件七组建的仲裁庭,以及一个按照《公约》附件八组建的特别仲裁庭。 缔约国可自由选择这些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根据《公约》第287条做出书面声明并交给联合国秘书长保存(缔约国根据第二八七条做出的声明)。如果争端各方没有接受相同的解决程序,那么只能按照附件七将争端提交仲裁,除非争端各方另有约定。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82年12月在牙买加开放签字时中国是签字的国家之一。按照该“公约”规定,公约应在60份批准书或加入书交存之后一年生效。从太平洋岛国斐济第一个批准该“公约”,到1993年11月16日圭亚那交付批准书止,已有60个国家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就意味着该“公约”到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目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155个缔约国。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6年5月15日通过了该公约。是世界上第93个批准该公约的国家。

作为全球海洋大国,美国虽然参与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起草与谈判,但却一直拒绝批准该公约。美国当时主要是担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国际海底的开发条款对美国不利。最近美国国防部长帕内塔正在推动国会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美国军事官员认为,这项迟迟未获美国批准的条约对于美国海军维持其在中国附近海域举行演习的权利以及加强美国在北极和其它地区的权益主张有重要意义。帕内塔将施压美国参议院通过《海洋法公约》,强调通过此法案的重要性。同时,白宫官员也称,美国很有可能在今年通过《海洋法公约》。美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克里也计划举行关于《海洋法公约》的听证会。外交委员会发言人赛斯表示,“保守派议员”以及共和党国家安全专家均支持这项公约。前任共和党参议员沃纳则一直致力于美国会批准《海洋法公约》,他表示,如果批准此项公约,美国就能够在谈判桌上对中国的言论进行反击。“如果美国不是公约的参与者,我们除了炮舰外交之外间毫无办法。”

美国务卿希拉里去年再度向东南亚国家保证,美国大力支持通过多边努力来解决南中国海领土争端,同时批评了中国的单边高压策略,这种做法赢得了许多尊重。但是,美国诸如此类的坚定立场最终因为美国未能批准海洋法公约而受到损害。美国前副国务卿阿米蒂奇、前国防部副部长哈姆雷和兰德公司高级研究员艾伦日前撰文称,当前美国批准海洋法公约的重要性超过以往。批准该公约能赋予美国海军在公海以及外国专属经济区和外国领海行动的额外灵活性,这在亚太和南中国海尤其重要。

虽然,美国前布什政府以及现在的奥巴马政府对批准的态度是正面的。但是美国政界与学界仍有甚多反对声浪。美国共和党保守派智库“传统基金会”反对急于批准该条约。该智库认为,该公约无法扭转现行的南海纠葛,而且,该公约还不利于美国在特别经济区开展军事活动,这关系到美国的最关键利益,加入和履行该公约对美国来说就很有可能是冒险。若干美国经济学界意见倾向认为,此公约将海洋资源视为人类“共同财富”,实即“公共财产”的同义语。这种财产观念严重违背自由经济政策。而且他们认为,公共财产”并没有真正起到保护资源的作用。其次,由于美国与加拿大等国仍有水域 争端,有些美国政界人士认为,公约将损及美国主权。
同时,美国法界的通行观念从来认为国际法不应约束美国国会与政府。特别是像联合国及其附属机构,会员及本体并非依照严格民主方式产生。墨守其相关规定仅是使得若干国家渔利,却损及美国主权。美国也因此也没有参加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罗马公约。

菲律宾曾表示要将把黄岩岛问题提交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设立的国际海洋法法庭。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称,黄岩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不存在提交国际海洋法法庭的问题。刘为民说:”近来菲方一些高层人士不断发表谈话,误导舆论,声称菲对黄岩岛拥有主权,这是不顾历史事实、违背法理的。黄岩岛是中国固有领土,菲方对黄岩岛的权利要求没有任何依据,中方完全不能接受”。刘为民表示,中国对黄岩岛的领土主权拥有充分法理依据。中国最早发现、命名黄岩岛,最早将其列入中国版图,实施主权管辖.黄岩岛海域是中国渔民的传统捕鱼场所.他表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允许沿海国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但沿海国无权因此而损害其他国的固有领土主权。中国农业部宣布,5月16日起,包括黄岩岛在内的南海部分海域,进入为期两个半月的休渔期,将严厉打击偷捕和侵渔等行为。菲律宾则针锋相对,宣布它不承认中国发布的禁渔令。菲律宾外交部长德尔罗萨里奥拒斥了北京的这项指令,并说这是对菲律宾领土的“侵犯”。他说:“菲律宾不认可这一禁渔令,因为这是对菲专属经济区的侵犯。菲律宾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其专属经济区行使其合法和专属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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