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名称的确定
我国宪法规定各民族平等,包括五十六个民族,其中包括藏族。五十六个民族大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划分的,藏族是中华民国时期确定的。
中华民国建国初期,为了对抗”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袁世凯提出”五族共和”。五族共和包括两个含义,一是说汉、满、蒙、回、藏五大族区都是中国领土,二是说汉、满、蒙、回、藏五族都是中国国民。中华民国确定以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黑色代表藏族。从此,中国有了”藏族”这个词汇。
满、蒙、回(现在改称维吾尔)都是本民族自己起的名称,”藏族”这个名称却是中华民国中央政府命名的,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沿用至今。
西藏人称自己的民族为bod,过去译为”吐蕃”、”图白忒”、”土伯特”,现在译为藏族。
历史上的吐蕃王朝
青藏高原,自古生存着一些游牧民族。这些人信仰苯教(藏传佛教的前身),苯教的大法师称为”吐蕃”(读bo)(相当于现在西藏的活佛)。据说,苯教有一万八千年的历史。
公元7世纪,松赞干布统一了青藏高原的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并与中原的大唐国发生联系。由于这个王朝由许多吐蕃(活佛)组成,唐代汉文典籍用”吐蕃”来称呼这个王朝,原意为”佛国”。吐蕃王朝兴起后,用bod作为自称,在与唐朝的交往中,吐蕃王朝以bod chen po(大蕃)来对应唐朝的自称”大唐”。后来”吐蕃”也作为地名,指吐蕃王朝所占有的地域。
由于吐蕃王朝的统一青藏高原,高原的各个部落集团形成为一个民族,后来,吐蕃(bod)演变成为藏族的自称。
唐贞观十五年(641)吐蕃王松赞干布与唐文成公主联姻,奠定了吐蕃与唐”同为一家”的亲密关系。唐长庆三年(823)吐蕃赞普赤绕巴巾和唐穆宗在拉萨大昭寺前建立了象征藏、汉两民族友好关系的”唐蕃会盟碑”。
中国历史对西藏的最早记载的吐蕃国王松赞干布与唐朝文成公主的联姻。但以文成公主入藏证明西藏是中国领土似乎有些勉强。
此后,中原王朝称西藏为吐蕃或者大蕃,称西藏高原的人为蕃人。吐蕃王朝解体后,吐蕃作为地名和族群名称一致延续下来。
吐蕃并入中国版图
西藏正式并入中国版图是元朝。吐蕃王朝解体后,青藏高原发生战乱,四百年没有出现统一的国家。
蒙古人在入住中原以前的 1253年统一吐蕃地区,扶植萨迦派建立地方政权,同时元朝在青藏高原设立了一系列的军政机构。1271年忽必烈改国号为”大元”。1279年灭宋占领中原,统一全国。元朝的疆域包括蒙古、满洲、西域和吐蕃。
元朝中期时,将吐蕃人居住区被划分为三个行政区域(相当于现在的省):
一是”朵思麻”,设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亦称朵思麻宣慰司),管辖今青海省大部、甘肃省南部及四川省阿坝一带;
一是”朵甘思”,即吐蕃王朝时的”多康”,设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亦称朵甘思宣慰使司),管辖今青海省玉树、四川省甘孜、云南省迪庆和今天西藏自治区昌都以及那曲专区的东部;
三是卫藏阿里,设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亦称乌思藏宣慰司),管辖乌思藏(即吐蕃王朝时的”卫藏四茹”)及其以西的阿里地区,也即是今西藏自治区所辖区域的大部。
元朝在总称藏族地区为”吐蕃”之外,在讲到藏族地区的各个部分时则常用”朵思麻”、”朵甘思”、”乌思藏”等名称。
由于吐蕃并入中国,又在中国西部,因此有时称之为”西蕃”,”西番”,但还没有出现西藏这个名称。
明朝对藏族地区基本上承袭元朝旧制。
不过因朵思麻一带藏、蒙、汉、回等族杂处,明朝设西宁、河州(今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洮州(今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东部)、岷州(今甘肃省定西市岷县)等卫管辖,故称这一带为西宁卫、河州卫等,不再用”朵思麻”作为汉文地区名称,又因这一地区邻接西海(青海湖),所以又习称为”西海”,今称青海省。
对”朵甘思”地区,明朝设朵甘卫。
对于元代的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辖区,明朝分设乌斯(思)藏都指挥使司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明代的文献中常见”乌斯藏大宝法王”、”乌斯藏阐化王”等,可见明代文献中的”乌斯藏”是有明确范围的地域名称。 明代小说《西游记》中描写的猪八戒就是乌斯藏国人。
明末清初卫拉特蒙古固始汗联合藏传佛教格鲁派统治青藏高原,因此清朝兴起时是通过固始汗与藏族地区建立关系的。蒙古语称吐蕃为土伯特。清朝早期的文献称藏族为”图白忒”,清顺治帝时称藏巴汗为”图白忒部落藏巴汗”,称达赖喇嘛为”图白忒部落达赖喇嘛”,这里的”图白忒”即源于蒙古语的”土伯特”,而蒙古语的”土伯特”又源于”吐蕃”,即源于藏族的自称bod。
清初,中央设置理藩院(后改部)专管蒙古、土伯特事务。1751年建立西藏”噶厦地方政府”。
到康熙帝时,清朝与藏族地区的关系进一步加深,清朝逐步了解到藏族地区各个部分在政治、社会、民族等方面存在许多差异,各部分的名称也不相同。除继续用”图白忒”统称藏族地区外,清朝将达赖喇嘛、班禅喇嘛所居之地沿用藏族的习惯称为”乌思藏”、”卫藏”。
中华民国成立后,沿用了历代藏人治藏的做法,西藏一直由西藏宗教领袖达赖和班禅按照宗教的方式管理,中央政府不派人入藏。但达赖和班禅要经过中央政府册封。
西藏一词的来由
西藏一词最早出现在清朝中叶。
清朝为什么在沿用”图白忒”、”土伯特”、”乌思藏”、”卫藏”等词之后,又造”西藏”一词来指”卫藏”地区呢?
清朝文献中大多称西藏为土伯特国。康熙皇帝在提到土伯特时用了”西地”一词,意为西方,并非地名。但从此西地成为吐蕃的代称。
“图白忒”用作地名时泛指青藏高原,不适合用来专指卫藏地区,而”卫藏”中的”卫”字,与明清时代军政机构中”卫、所”的”卫”字相同,也不宜用作某个地区的专名。而藏文”卫藏”中的”卫”字恰与满文中的”西方、西方的”(wargi)一词的读音相近,且卫藏地区又处在中国的西南部分,因此可能是”卫藏”一词先在满文中译为”wargi Dzang”,即”西方的藏”,再从满文译成汉文,即是现今常用的”西藏”一词。
乾隆以后的汉文史籍中”西藏”已成为通用的固定名词,而”乌思藏”、”卫藏”的名称不再有人使用。
民国时期又以”藏族”代替”吐蕃”、”西番”、”番族”等称谓,成为汉语对青藏高原世居民族的族称。因此,他们的语言被称为”藏语”,文字被称为”藏文”,他们信仰的佛教也被称为”藏传佛教”。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清朝没有以”西藏”代替”乌思藏”、”卫藏”的称呼,对藏族就应当沿用”吐蕃”、”西番”、”图白忒”、”土伯特”的称呼,在民国时期就可能被称为”蕃族”、”土伯特族”,那么,今天的西藏自治区按照一般的命名原则,就有可能是被称为”乌思藏蕃族自治区”或”卫藏蕃族自治区”、”乌思藏土伯特族自治区”。
总之,西藏一词是清朝中叶以后中央政府对吐蕃的称呼,而不是这里居民的自称。
现代汉语中的”西藏”(藏文为bod ljong)一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西藏自治区(藏文为bod rang skyong ljong),简称为西藏。不包括青海、甘肃、四川西部原来属于吐蕃的地区。
西藏和平解放
中华民国时期,中国军队一直没有进入西藏。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决定采取和平解放的方针。1950年1月,中央政府正式通知西藏地方当局”派出代表到北京谈判西藏和平解放”。当时控制西藏地方政府的摄政大扎·阿旺松饶等人,在某些外国势力的支持下,在西藏东部昌都一线调集藏军主力,布兵设防,企图以武力对抗。中央政府于1950年10月命令人民解放军渡过金沙江,解放了昌都。
昌都解放后,中央政府再次敦促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来北京谈判。以阿沛·阿旺晋美为代表的爱国上层人士力主和谈,提前亲政的十四世达赖喇嘛接受了进行和平谈判的意见。1951年4月,西藏地方噶厦政府派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代表到北京谈判。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就西藏和平解放的一系列问题达成协议,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
协议明确规定: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 西藏人民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 对于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达赖喇嘛和班禅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亦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 西藏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的一部分。
同年10月26日,人民解放军顺利进驻拉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西藏共有3个行政单位,即噶夏辖区,班禅堪布会议厅辖区,昌都人民解放委员会辖区。昌都地区划为中央直辖区。  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下辖拉萨、山南、江孜、日喀则、昌都、塔工、阿里、那曲等8个相当于专区建制的基础级办事处。
西藏地区自古没有州、县的划分,而是按照寺庙管辖范围分为诺干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西藏有147个宗和相当于宗的溪卡,人口约100万。噶夏辖区,班禅堪布会议厅辖区的各宗继续实行原来是宗教统治。昌都地区各宗和划分到青海、甘肃、四川的藏民聚居区则陆续开始民主改革。
西藏叛乱
1952年三四月间,西藏地方政府的司曹鲁康娃和洛桑扎西暗中支持非法组织”人民会议”在拉萨骚乱闹事,反对”十七条协议”,要求解放军”撤出西藏”。1955年,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索康·旺清格勒等在当时的西康省藏区策划煽动武装叛乱,并于次年残杀工作人员和群众数百人。1957年5月,在西藏地方政府噶伦柳霞·土登塔巴等支持下,成立了”四水六岗”叛乱组织,后又成立”卫教军”武装,提出”西藏独立”的口号,叛乱活动愈演愈烈。
中央人民政府本着民族团结的精神,一再责成西藏地方政府负责惩办叛乱分子,并表示,”中央不改变西藏地区推迟改革的决定,并且在将来实行改革时仍要采取和平改革的方针”。但西藏上层反动集团把中央这种仁至义尽的态度看作软弱可欺、叛乱活动迅速蔓延,并于1959年3月10日在拉萨发动全面武装叛乱,宣布西藏独立。3月17日夜,噶伦索康、柳霞、夏苏等叛乱头目挟持达赖逃离拉萨。并先后在拉萨集结7000 余名武装 ,于3月20日凌晨进攻驻拉萨人民解放军和中央代表机关。
为维护国家统一,驻西藏人民解放军于 3月20日10时开始对拉萨叛乱武装实施反击。当天下午,人民解放军攻占叛乱指挥机关所在地罗布林卡,消灭了叛乱武装主力,并迅速对拉萨其余叛乱武装达成包围 。在人民解放军强大政治攻势和军事压力下 ,至3月22日9时 ,被围叛乱武装相继放下武器 ,拉萨叛乱遂告平息。4月8日,人民解放军向盘踞山南地区的叛乱武装实施多路反击,迅速平息了山南地区的叛乱,摧毁了叛乱武装的指挥中心,切断了叛乱武装与外国联系的陆路交通。此后,人民解放军遵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政治争取为主,军事打击为辅”的方针,依靠西藏广大爱国僧俗群众相继平息了其他地区的武装叛乱。叛乱失败后,叛乱分子挟持达赖逃往印度组成西藏流亡政府。
西藏自治区的成立
内蒙古自治区是内蒙古的共产党人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发起成立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新中国成立后有新疆的共产党组织发起建立的。西藏就不同了。历史上没有汉人移民西藏,西藏也没有共产党组织,西藏自治区只能由西藏的宗教领袖发起组建。1956年4月,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达赖喇嘛·丹增嘉措任主任委员,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任第一副主任委员。
但筹备成立西藏自治区的工作受到很大干扰。这种干扰主要来自受外国帝国主义指使的分裂主义势力和上层统治集团中顽固坚持封建农奴制度而拼死反对民主改革的势力。1959年平息西藏叛乱后,国务院下令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责成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由于达赖被挟制到国外,并担任西藏流亡政府的国家元首,中央政府任命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为自治区筹委会代主任委员。
正当各项准备工作顺利推进的时候,1962年到1964年班禅大师受到错误批判和处理,使西藏自治区的成立时间又向后推迟了。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深切关怀下,在周恩来总理的有力指导下,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阿沛·阿旺晋美当选为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至此,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掀开了西藏历史的新篇章,昔日的农奴和奴隶成了新社会的主人。
北京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张蕴章
http://hi.baidu.com/%D5%C5%D4%CC%D5%C2/blog/item/5d861c0982ff8410e82488f7.html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