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9日電)刑事局今天從大陸遣返2名通緝犯,其中1人是曾在台南地區擔任刑警的黃姓男子,他在民國93年利用職務之便,假冒綁架歹徒向被害家屬要求贖金,之後潛逃出境。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說,透過「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和大陸公安單位合作,遣返2名藏匿在大陸廣東省的通緝犯。

其中一人為曾在台南地區服務的黃姓刑警,他在93年4月間利用職務之便,得知鄭男遭人勒索案件的偵辦進度,在人尚未釋放前,假冒歹徒恐嚇家屬,要求新台幣700萬元贖金。

警方說,另一人有幫派背景的楊姓男子,93年間派小弟前往士林夜市擺攤賣盜版CD,因與洪姓被害人發生地盤糾紛,前往林森北路某西餐廳和洪男談判時,夥同小弟衝入餐廳砍殺洪男致死,之後逃往大陸。

警方表示,楊姓男子涉嫌殺人與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在93年至101年間陸續遭通緝;黃姓男子涉嫌恐嚇罪遭通緝,2人都潛逃大陸廣東省。刑事局獲報,與大陸廣東省公安廳聯繫,成功緝獲2人,並順利遣返歸案。10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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