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温柔一刀网友诋毁贵大杨绍政教授和众律师的答复

贵州大学 杨绍政

        如果温柔一刀网友就是小河法院的法律工作者,说这样的话,让我感觉您才是一个真正的“乱七八糟的鸟人”,素质极低。

      请问律师别有用心,有证据吗?律师闹庭,有合理合法的理由吗?如果律师闹的是法院的违法行为,那么事件的真正责任方就是法院,而不是律师。如果律师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我在履行我作为一个公民关心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您却指责我和律师沆瀣一气,那么您这样的诋毁我认为是对我的表扬。

从您的话语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邪恶,什么是正义,更明白一个是非不分的糊涂蛋和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诋毁一个正义和有良知的人,真实的情况一定是所诋毁的反面。

      庭审现场的确不是菜市场,是神圣和庄严的,因为它代表着社会的公平正义,代表着一个社会盛行的是讲道理、讲逻辑、讲常识和讲文明,而不是讲力气大、讲胡说八道、讲旁门左道和阴谋诡计。

      正因为如此,只要是社会公民,就都有权利和资格到庭审现场来见证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的理性和文明,法律的尊严和庄重。公民有旁听的权利,当然也有遵守庭审现场秩序的义务和责任。非公民,除非特殊情况,理应被拒绝进入。公民旁听,确有不遵守庭审现场秩序的,法警可以依据相关庭审现场有关秩序的法规维持秩序,情节严重的旁听者可以被强制离开庭审现场。您对社会公众的指责是污蔑,更不是随意剥夺社会公众法庭旁听权的理由。

      您的发言中如此低下的认知能力、素质和对社会公众的蔑称表明如果您是一个法律工作者,那么我就知道了为什么我国社会很多公众对法律、法律工作者和社会公平正义没有信心了。

好好警醒吧,不要再无知了,更不要再无耻了,为了包括您在内的所有中华儿女及其子孙后代的尊严。任何一个社会都经不起是非颠倒、黑白不分的折腾和摧残。

2012年6月12日晚上20:50 写于贵阳家中

 

      附件:温柔一刀2012-06-1219:16:30:一看就知道又是和几个小河案中别有用心的闹庭律师沆瀣一气的帮手!是不是你这个教授不出名,也想借机闹出名一下?什么叫公开旁听,是指这个案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必须不公开的审判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或当事申请不公开的案件,所以可以公开审判及旁听,但法院不是菜园门,庭审有庭审的制度及规定,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鸟人都能来听的,试想一下,上面在开庭,下面人声吵杂,乌烟瘴气,娃娃哭,孩子闹,起哄,叫骂,什么背兜,叫花,疯子,SB一窝蜂的都跑进来,这还叫庄严的法庭吗?庭审还能正常有序的进行吗?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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