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里飙车撞人,显然也不是普通的交通肇事,

在小区里飙车撞人,显然也不是普通的交通肇事

6月17日,山东临沂香榭丽都小区,一名女子带女儿外出买菜回家时,被一辆疾驶而来的汽车撞倒,年仅4岁的女孩不幸身亡。然而肇事女司机不但没有积极救助受伤母女,甚至脱光衣服几次躺在救护车前,阻止救人。(据6月27日齐鲁网)

肇事撞人之后本该积极救治伤者,至少要配合好其他现场群众和急救的医护人员的救援工作。然而,山东临沂这位女司机为什么却反其道而行?不仅不救伤者,甚至脱光了衣服多次阻碍救援?

细究起来,女司机撞人后裸体阻救援事件中,有两个问题让人很纠结:一是肇事人是一位大学老师,而且平时并无精神异常表现,给邻居的印象也不错。小区居民给其的评价是:“这人真是挺好的,素质挺高的”。那么何以如此高素质的一个人,却做出如此让人无法理解的举动?

二是何以在小区里飙车?小区并非城市的公共行车道路,在小区里飙车撞人,显然也不是普通的交通肇事,而是一种危险驾驶行为。那么做为大学老师,这位女司机何以连在小区里开车要慢这个基本的常识都忘记了?

当然,每个人都有激动与冲动,都有情绪不稳定的时候,比如临沂这位女司机在事发前,曾与丈夫争吵。但人类毕竟不同于其他低级动物,因为人有理智,可以控制与调节自我情绪。如果仅仅因为发泄情绪,就去开车撞人,不管你受了多大的委屈,于法律意义上而言,你都涉嫌故意杀人。

也就是说,女司机的情绪不稳定,可以做为她在小区里飙车撞人的解释,但却显然不能成为理由。在撞人之后,其脱光了衣服阻碍救援的表现,则显然就不是单纯的“情绪问题”所能解释了。从其多次趟在救护车前,伸手抢夺受伤女童的表现来看,其行为的目的明确、动作迅速,唯有动机尚待追问。

按常理而言,一个大学老师,知识分子,即便是在情绪失控,危险驾驶撞人之后,也不至于会脱光了衣服阻止救援。那么问题的焦点显然集中在了这位女司机是否患有精神病上。对此,受害人家属并不赞同,认为其是“装疯卖傻”。那么事实结果如何?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出一个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鉴定,给受害人及家属一个交待,也给公众一个明白,然后秉公处理,让法律的尊严和威严得到有效体现。

而做为普通公众,我们需要反思的问题是,在我们受到刺激,情绪不稳定甚至激动时,我们该如何克制与调节我们情绪,不至于让其演化成失常行为,而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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