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月17日
  
  三位女士到我家来,为一位并无私交的男士在婚姻问题上遭到的不幸和灾难倾诉不平。又是一个“陈士美”!“陈士美”简直成了中国的土特产。
  
  我的感叹并不是一时冲动。这个余XX若不是一个多才的博士研究生,就不会成为“陈士美”。看来,不仅写小说会为一时政治需要而把生活塞进一个既定的框子里去,有的司法和舆论机关也在进行这样的创造活动呢。
  
  故事也很简单:一个一贯勤奋学习、工作,主持和参加过几个科研项目,受到市和中央部的奖励和得过科技成果二等奖并多次被评为先进科技工作者,取得硕士学位后又成为中国首批博士研究生的人,在即将取得学位时突然身陷囹圄。原因是夫妇不和。
  
  最初,罪名是“虐待罪”,一九八四年一月十七日 ** ,判刑一年半。双方不服。进一步查证,没有查到新的事实,倒查清了没有虐待罪,还查明女方有一些错误行为。区法院重新开庭,审判长在法庭上回答律师“本庭只审理虐待罪,不审理他案”,可是后来却突然改判余XX为伤害罪,有期徒刑三年。那时,该市正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月”活动。
  
  丈夫确实打过妻子,但妻子也不断打过丈夫,还虐待亲生女儿,女儿还把她母亲给告了呢。妻子四处散布和指控丈夫不忠,与一女性“长期通奸”,而那位妇女经查还是处女,这位妻子却在离婚前很早就在向多人求爱了。
  
  余XX在申诉书中写道:“……二年多前的家庭民事纠纷上升为刑事案件。剥夺我的反诉权利。我不愿相信区法院和中级法院负责人与杨XX有什么默契,更不愿相信法院的负责人会以权谋私。但一年多来诉讼过程和判决结果、与杨所宣称的要毁掉我的一切,竟是如此地一致!”
  
  一个公安人员说:“因为你是知识分子,你是博士研究生,所以要抓住你做典型,严惩你。”余XX不能不相信此说有一定道理,因为一个无业的、因盗窃先后两次被劳教过的人,真正犯了伤害罪,只判处拘役六个月。
  
  这是找到我家门上来的第五起情节相似的婚姻案件了。一九八一年我采访的中国医科院研究生陶海南,就是以有严重资产阶级思想──考取研究生后抛弃发妻等罪名而在毕业前夕被取消研究生资格的,中央科技干部局和记者早巳查明夫妻关系的破裂早在新婚之初,与研究生身份无关,但仍然被搞得声名狼籍,至今不能恢复名誉。
  
  托尔斯泰的原理须要加点修正了。不幸的家庭也有彼此十分相似的。五起案件有一个共同特点:最初,女方也许还并不愿家庭破裂,但后来则下定决心不计一切非把男方搞臭搞垮不可,根本无意重新和好了。受到损失的则不仅是一个家庭,还包括男方为之献身的事业。
  
  妇女在许多事情上天然地处于不利地位,应该同情。但现在看来,中国出现了一种新的社会现象,至少从这五个案件看来,男人未必经常是强者了。这是一个值得文学、社会学、心理学和法律学注意的题目。那些出于维护妇女权益、维持家庭安定的目的而在这些案件中站在女方一边的人,最终却促使尚可和解的家庭走向破裂;毁掉两人的事业和幸福,也值得一思。
  
  http://zhengyjz.yo2.cn/articles/%E3%80%90%E6%88%91%E7%9A%84%E6%97%A5%E8%AE%B0%E3%80%91%E2%80%94%E2%80%94-%E5%88%98-%E5%AE%BE-%E9%9B%8116.html#more-37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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