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有能力自杀的,事实为证,所以孩子也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不管国家还是父母,即便保护了孩子,抚育了孩子,教导了孩子,也不能完全占有他们。
 

 

孩子是属于谁的?

 

文/毛樱桃

 

 

 

今天早起在豆瓣看到青岛女孩孙正雯自杀的事,看到她的遗书,她以前写的作文,看到她跳楼现场的照片,给我很大震动。

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12/07/11/014624334.shtml

但同时也觉得她跳楼不是一个非理性的选择。类似的家暴致死的例子以前也偶尔听说,记得前两年有一个北京姑娘被丈夫活活打死,生前家人曾多次报警,但因为是家庭内部事件外人不好插手,从来没得到过重视。还有一个西北地区六七岁的女孩被母亲虐待致死,街坊早知道这家的事情,好心的大妈们只敢在她妈妈不在家时给孩子送点吃的,没人敢救这个孩子,包括派出所。

施虐的人很可恨,但是要知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shit happens,这个国家有几亿做父母的成年人,变态的父母就算比例再低数量也会比较可观,坏人坏事永远会有,关键的问题是,so what?国外有现成的家暴保护体制,要不要学?自己国家有现成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要不要多投点钱和精力来保证这个法律的执行?还有,行动之前要把道理想清楚,孩子的事该归谁管,孩子是属于谁的?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父母对孩子是有生杀大权的,因为孩子属于他们。但四旧早就破过了,据说现在的孩子取得成就后要先感谢国家再感谢父母,说明孩子不完全是属于父母的,至少有一部分也属于国家。从小学到大学的思想道德教育、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每个孩子都花费了他们童年中大量的时间来学习这些不能给他们个人和家庭带来实际回报的东西,参加各种活动和考试,这对一个孩子来说是很大的付出,那么国家应该为孩子们做些什么?起码该保证他们的安全吧。如果你不能保证一个孩子的人身和人格不受侵犯,你怎么有脸要求他们来学习你那一套博大精深但不知有什么用的思想理论呢?如果你还就有脸这么干了,那你教给孩子们的并不是思想道德、政治立场和爱国主义。你教给他们的是,很多大人代表的很多权威都可以要求小孩做很多事,但小孩无权要求这些权威做任何事,世上没有公平,一切得靠自己。

小孙同学正是清清楚楚的学到了这一点,她做出的是在她那个处境下的勇敢而理智的决定。比起被丈夫打死的北京姑娘和被母亲虐死的西北小孩来说,她纵身一跃显然是更好的结局。

何伟的《寻路中国》和Leslie Chang的《工厂女孩》里都写过十几岁出门打工的中国孩子。这些孩子打工学到的第一堂课毫无例外是这么一句话,凡事靠自己,别人谁也靠不住。他们另一个共同特点是往家寄钱,有的孩子甚至是整年整月的工资打到父母账上,工厂管食宿,父母以为他们不需要钱了。不知这些孩子有没有感到过这种处境的矛盾,一方面你要献出你挣的钱,另一方面你要知道你谁也不能靠。这种逻辑培养不出宽厚的人,强大的人。不管家庭还是国家都不能完全靠压榨自己的孩子来腾飞。或者这么说吧,该压榨的已经压榨了,这个国家虽然还没有完全腾飞,但是应该已经到了一个不需要继续压榨的阶段了。国家可以考虑为弱小的人无力保护自己的人做点什么了。

的确,遭父母虐待的孩子是少数,被虐致死的更少,国家建立一个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可能收益相对成本有点小。但是国家已经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做了许多匪夷所思并且根本没有收益的事,要说没能力我是不信的。

小孙同学在遗嘱里交代,捐献器官,捐压岁钱,捐出她的所有。最让我感动的还不是她的善良而是她的尊严。照她父母的逻辑她的一切,包括身体发肤都是属于父母的,但她在这遗嘱里说,不,这些是我的。身体器官是我的,压岁钱是我的,我这些小小的财产,它们是属于我的,它们今后如何,我要自己来做决定。

前一段看了一部纪录片,Project NIM,提到七十年代美国一处集中饲养黑猩猩的基地条件差,黑猩猩生活的不好,每年都有几起自杀事件,这让我对黑猩猩这个物种肃然起敬。我想说的是,不是每个物种都有能力自杀。能自杀意味着有自由意志。同在绝望的环境里,也不是所有人都会走这条路。非得把人逼到以死相争的地步,我们失去的往往是一个群体里最优秀的成员,这个优秀的意思是,他们对生活有更高的要求,他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有能力自杀的生命是属于他们自己的。

孩子是有能力自杀的,事实为证,所以孩子也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不管国家还是父母,即便保护了孩子,抚育了孩子,教导了孩子,也不能完全占有他们。

原文地址http://www.douban.com/note/224815722/

 

 

(采编:佛冉;责编:佛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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