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101,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庄东街195号院5号 李焕 君因拘留期满,从拘留所得以释放。这是 李焕 君第二次被拘留,虽然是释放,但 李焕 君却无家可归。
今年7618点许, 李焕 君与张宗刚、黄玉卿因遭遇强行搬迁之威胁和围攻,无可奈何到中南海周边上访,被民警训诫,又步行到天安门金水桥东二桥前下跪,竟然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以“扰乱公共场所”为由,将 李焕 君抓获,后又决定对 李焕 君作出拘留5天的决定。就在释放 李焕 君的前一天,村委会与城管一起强拆了 李焕 君的房屋。 李焕 君释放后,家已经成了一片废墟。 李焕 君只得搭棚栖身。
9237点许,李焕君石榴庄东街打横幅穿状衣的方式进行维权,在强拆留下的废墟上搭棚栖身,但北京市公安局以“李焕君在拆迁工地,扰乱施工单位(北京信旺达拆除有限公司)工作秩序”为由,将李焕君抓获,后又对李焕君作出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决定。李焕君到101才得以释放。
法律工作者认为,公安机关对李焕君作出行政拘留的错误很明显:首先,拆迁须有拆迁许可证,没有拆迁许可证不得拆迁。北京信旺达拆除有限公司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故不存在“拆迁工地”。其次,“打横幅穿状衣”并不违法。再次,所谓“扰乱施工单位(北京信旺达拆除有限公司)工作秩序”与事实不符。事实是,李焕君遭遇了非法强拆,在自己的原房屋所在地的废墟上搭棚,并阻扰非法施工,应当予以同情和鼓励,而不是处罚。公安机关以“扰乱施工单位秩序”为由,对李焕君进行处罚,打击了维权人士,纵容了违法拆迁行为。

这是李焕君,网名石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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