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慕春 

以一部《丑的美学》而被奉为现代丑学开创人的罗森克兰兹说,“吸收丑是为了美而不是为了丑”。

那么,我们是否看到莫言在审丑中带我们走向美呢?先不讨论什么是“美”的美学话题,这是否只能用那句见仁见智的老套来搪塞比如我这样喜欢追问莫言们的不识时务所以就不太识趣的普通读者?陈忠实,贾平凹,还有他莫言,号称中国当代文学的三个“先锋农民”:性描写很露骨。是因为学大江健三郎要在《性的人》中用个人的性激素反抗社会的残缺性萎靡,或太振乎?可怎么个反抗法呢?让我们从各种稀奇古怪的做爱方式寻找改变从而净化或进化这个世界的道路吗?文学,有那么大的功用吗?给文学添加一些它其实并不需要的什么政治的,社会的,功利的神奇目的,是否真正就是文学本质意义的体现呢?对于此,我真的很怀疑。

人性的深刻批判、对小人物的关怀、对人类个体精神的反思这三者,我觉得才是文学如果真有什么目的的目的——虽然在我看来它其实应该很含蓄;再说,从很多世界文学史上目的并不明确的作品如纳博科夫的《洛丽塔》,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或者卡夫卡的《城堡》来,文学真正的目的还可简单说的好听点就是表现“一双眼睛对于这个世界的观感,只因为这种观察的角度很特别于是我们叫做‘文学’”,如果这种文学能够引起千万人的共鸣并在不同的时代而代代传承享有永恒的荣誉,那么,我们就叫它做“伟大文学”

或者,不好听的说,文学,就是牢骚。伟大的文学,就是伟大的牢骚。

文学,其实就是一场审美的牢骚,如果牢骚发得好,则臻于审美的极致,于是我们可以说,《洛丽塔》是亨伯特亨伯特的牢骚,《追忆逝水年华》是普鲁斯特的牢骚,而他俩与《变形记》中隐藏在小职员格里高尔·萨姆沙背后发牢骚的卡夫卡一样,堪称人类历史上个人牢骚的审美绝唱。

文学的伟大不外乎思想内容与表达手法。在我看来,当马尔克斯们的魔幻现实主义已经走前一步,那么,亦步亦趋就是一种罪过——假如你用伟大文学而并非只是诺贝尔的标准来要求它。所以我一向认为,与其说卡夫卡的伟大是因为他在布拉格的生活经历,或者什么“世界末的创伤”,或者什么“工业主义罪恶的反映”,不如说,是卡夫卡用它那双深邃的眼睛在特别地为我们勾画一幅幅属于其实只有他自己最能理解的画面,而之所以引起了我们的共鸣或我们的争议,那是因为它表现了一些文学意义上永恒的主题:个人在群体中的命运,孤独与寂寞在人生中的挥之不去的位置,审父情结,甚至童年阴影对于一个敏感人物的生活的美学影响,等等。而这些,什么所谓的时代印记不能说没有,但是绝对不是主要原因最多是个诱因,对此我有一个自认有力的强有力反诘:为什么是他而不是别人?如果你说如果没有卡夫卡还是会有别的“弗兰茨”。那我就要说,你这个是无意义的假设,因为事实上是历史上的弗兰茨·卡夫卡写出了《变形记》而不是别的谁谁谁。另外,要说时代的影响,中世纪黑暗了上千年为什么没有涌现出理应匹配相应数量的时代的伟大反映者?为什么从四九鼎革以后,当代——这据说特别有写的时代,我们无论从流派或者个案来说,并没有涌现出类似卡夫卡或乔伊斯那样开创一代文风与文峰的人物?很多人总是说现在很多当代文学比起生活本身的魔幻简直是毫不荒诞小儿科,可是我为什么没有看到有人把这种“生活本身的魔幻”用一种普遍认可的方法表现出来?普鲁斯特作品几乎没有什么“时代洪流”的影子但为什么他的《追忆逝水年华》却成为永恒的经典,却反映了属于他自身特有的“小宇宙”?难道,不是缘于普鲁斯特那特别的视角为我们勾画了一幅虽属于他却被我们深刻共鸣的画卷吗?而这幅画卷之所以特别的动人,难道不是因为附着了或深印了普鲁斯特本人那特有的不容模仿无法复制的人生烙印吗?

卡夫卡的《变形记》是人所共知的伟大文本,那个“要变形”的构思桥段以前不是没有,古罗马的奥维德与阿普列尤斯都有与之同名的经典作品,但问题是只有卡夫卡在一个特别的位置上放置了这个特别的变形,并嵌入他个人特有的思虑中。于是,成为一部连纳博科夫也佩服不已的二十世纪的杰作。但如果第二个人再来一次这样的变形,并附上一些随便哪所野鸡大学文学教授都烂熟的内容比如什么工业化的罪恶或金钱社会人与人的尔虞我诈于是“他今天变成了一只人见人恨的乌龟”,我想,这只能被视为拙劣的模仿之怪胎而完全谈不上文学。

反过来我必须要声明,我并没前后矛盾因为以前曾写过谈《作家们的先驱与独创》一篇小文,在这篇文章我谈过时代对于作者的影响——“很多人心目中的所谓独创,往往是因为无知。而很多时候真正的独创,其意义在于,它真真正正反映了我们身处的时代的许多问题,虽然这种反映由于个人不同的特质,许有正面或侧面、直接或间接之分——不管他们承认不承认,每个真正有‘独创性’的作家都必然会用自己的真知灼见来表达他身处的时代,或‘他’个人觉得我们时代存在的问题,以及他对这种问题的独到看法,哪怕对他身处时代之平庸模式化文风或思想的批判或者拒斥,甚至不屑一顾,或掉头他顾,以期独辟蹊径。假如我们文学的看,这特别在从不随大流的纳博科夫的几部作品中体现得很明显,(比如有人就谈到他的《洛丽塔》对于当时美国社会某些层面的揭示,又或者他从没受到卡夫卡启示的反极权主义力作《斩首之邀》,等等,等等)于是:或者用精湛的思维揭示了它,或者用形象的描绘,表现或是展示了它。从而予以我们启迪与遐想。”

但是,这里有个问题我要重点申明以免一根筋,时代对于个人的影响在任何时代任何作家身上都是免不了的,比如我现在在这里奋笔疾书也是某种意义上拜这个时代所赐,——虽然更多人却在思考光棍节如何不显得那么光棍的人生大问题。但是,尽管时代对于“作家们”肯定有影响,可是将这种影响很好的表现出来,却受制于这个受影响的作家本身,却在于他的别人无法复制的特色与人格,在于他的知识储备,在于他的见识高度与他的表现手法,也许,还有他的勇气——不只是反抗的勇气如索尔尼仁琴——虽然反抗也需要《伊凡·杰尼索维奇的一天》的别致;还有蔑视以致于掉头不顾的勇气如纳博科夫——虽然掉头不顾也要拿出《微暗的火》的炽热。

钱钟书也屡次说过,所谓唐诗宋诗实际上并非仅是时代的分别而还有格调的差别,唐也有很像宋诗风格的诗人而宋也有很像唐诗风格的诗风。就像所谓的初、盛、中、晚唐的分别,其实也不仅是时代的分别而说穿了想透了,仍然有格调的差别,而这个格调的差别实在说是关乎诗人本身的气质。比如贾岛与韩愈都是同一个时代的人,“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都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苦吟诗人”,炼字炼句无所不用其极。但是他们的整体风格是迥然不同的,贾长江的“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好在妙语天成而意境苍凉,虽然也是:“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刻苦努力的结果;而同样力求新奇要“惟陈言之务去”的韩文公诗却似乎不太善写清癯风格的景物抒写细腻如贾岛那样清苦到清寒的情思,而擅长以议论为诗开启了宋诗哲理诗之先河,虽然他也有”草树知春不久归, 百般红紫斗芳菲. 杨花榆荚无才思, 惟解漫天作雪飞”这样富有理趣的小清新。但是这样的小清新似乎不是他的主流,他佶屈聱牙的诗风是有名的:不是内容的生僻怪异,就是字句的不够清通,钱先生所谓很多古代作家好比刚学字典的小孩子,专门找些难认的生僻字放到自己的文章里,说的就是以他为首的一类人。

容我再摘录我最喜欢的纳博科夫的《塞巴斯蒂安·奈特的真实生活》的一些话来阐明:“对于古德曼先生来说,“战后的动荡”、“战后一代人”是开启每一道门的神奇词汇。”(上海译文版第62页 译者谷启楠)

古德曼是小说主人公塞巴斯蒂安·奈特的文学经纪人,死后为他的雇主写了一部作者弟弟即小说讲述者V极不认可的传记。他最大的问题就是用在V看来非常概念化的笼统标语来衡量并评骘奈特的独特人生与独有观照,而奈特的人生之所以独特观照之所以独有是因为在隐藏其后真正的讲述者兼辩护人纳博科夫看来:

无论塞巴斯蒂安可能生在什么时代,他都会既惊喜又难过,既高兴又恐惧,就像看一个哑剧表演的小孩子不时想着明天不得不去看的牙科医生。塞巴斯蒂安感到不自在,不是因为他在一个不道德的时代里讲究道德,也不是因为他在一个道德的时代里不讲究道德,更不是因为他的青春在一个充斥着过分迅速产生的一系列葬礼和焰火的世界上没有充分自然迸发的压抑感,而是因为他逐渐认识到自己内心的节奏比其他人的要丰富得多。(上海译文版第67页译者谷启楠)

这个“内心丰富的节奏”或许才是解释文学创作的真正奥秘——如果它有——的终极钥匙。

弄清楚了这些,那么我们回过头看,莫言式作家真是一无可取或不太可取——我是站在我所理解的世界标准上。在艺术书法上无所谓特别创新而甚至有时还拾人牙慧,文字粗糙乏味,描写直白浅露,思考随大流无独创性,那种《檀香刑》的所谓“残酷美学”无非使人恐怖而内心无法平静好比《电锯惊魂》,留给读者的,——我是指那种注重悚人情节享受惊险过程没有特别人生思虑的,只有对于屠夫砍骨头那种血肉飞溅的好奇癖,虽然我绝对承认他们比我勇敢——只能是一种类似“我已经全程观摩了《索多玛的一百二十天》的挑战意识而且还未必理解萨德原典文本的真正内涵以及帕索里尼的转换用意以及与——什么呢?无以名之,干脆是一种参观了比如七三一遗址的快意于是联想到电影表现就涌出恩仇感的感觉吧,而快意恩仇,在文学表达上,恰恰是非常平庸的一种因为它非常简单化——我想。

无论是所谓的魔幻现实主义还是那种颠倒错乱七古八怪的性描写性迷乱性倒错,那种颠覆一切无视一切只因目空一切的混乱交织来象征人生的纠缠错结的所谓美其名曰的“艺术语言”,都有马尔克斯或亨利米勒或萨德侯爵式样的真正的先锋【暂不讨论他们的先锋是否真有意义而且我还忽略了很多人对于他们的批评甚至批判,参看钱钟书的一篇文章《白朗:咬文嚼字》可举一反三:“他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英国文学,嬉笑怒骂个痛快,爱略脱的诗,劳伦斯的诗和小说,还牵上‘新心理学’。我记得他说,与其读一打心析学派的书,不如看三页勃莱克的《地狱格言》”】先拔头筹了;再看内容,一位我很尊重的先生谈到他用文学的隐晦手法表现了或影射了我们这个时代,但我首先要说明,表现或影射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说实话现在网上的随便一个怪杰的随便一段疯言疯语——那也很魔幻——都可以表现并影射这个时代——他或她身处的时代。何况,参与表现时代还有现在的新闻记者与未来的历史学家,都要参与到这个或那个关于某个时代的功过是非妍媸美丑思想意义的建设当中,文学家也并非是一枝独秀非他莫属。——“社会的进步与退步,都是各色人等的一种合力。别以为会作几篇诗文就是天之骄子——慕春如是说”

结案陈词:一个作家的意义以及他在历史上的真正位置,当然离不了他所要表现的身处时代以及时代之影响,但是重要的是他表现得好与不好。并且,在这种表现当中是否真正体现了他个人特别而不同流俗的视角,是否这种视角能发人之所未见,而偏启人之深醒,从而以一种个性化的书写而有助于世界(某个方面)的整体理解从而功在千秋,从而让我们如获至宝地发现:

原来这个世界可以用这样奇特、精妙、非凡、优雅、敏锐、犀利、耐咀嚼而富有独创性甚至是颠覆性的文笔来这样富于奇妙审美地看············

于是,我们面对这样的作家于是在这样的时代或者千秋万代:谢谢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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