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文章刊於2012年11月25日,明報星期日生活P04頁,由報章編輯起主題及副題,作者在網絡尋找圖片。

坦白說,我沒有密切留意「港女五百」和「虐貓案起錯底」兩件事。直至星期一,網民在facebook 評論某免費報章的標題是「虐貓變網虐網濫起底殺錯良民」。

筆者抽了以下三個例子:

一:咩叫起底要諗清楚,透過民間方法公審,私了,根本就完全違反法治及現在民主社會對其他公民嘅基本尊重。

二:將來網絡23 條,真係要多謝呢班起底組。

三:你們的自以為正義,自以為享受言論自由,正正就在葬送言論自由。

是這些評論吸引了我,令我快快看一遍報道,得知兩名少年無辜被網民起底和抨擊,而未婚女子Yammie 在網上和現實的身分生活也被徹底暴露了。

我隨即想起今年五月出版的一本書,裏面有一個章節, 作者闡述網絡欺凌(cyber-bullying) 是互聯網減弱人性(becoming less human)的例子。

網上世界也應有其禮儀

先介紹作者和書本。作者Tom Chatfield 是一位科技和文化評論員, 並曾經擔任Google 顧問。書本名叫How to Thrive in the Digital Age,是作家和生活哲學家Alain de Botton 的書本系列The School of Life 的其中一本。系列旨在讓讀者理解世界,嘗試尋找生活方向。這本書就小結互聯網如何對我們帶來益處,以及傷害。

作者開宗明義,問了兩個問題:個人如何在數碼世界的挑戰中成長?數碼世界如何幫助我們實現潛能,以及讓人際相處盡量發揮人性。

作者認為人類成長的最終目標,是阿里士多德學說的幸福(eudaimonia)。人類致力要踏進最高境界,就必需具備美德和理性。人類創造科技,享有前所未有的自由、資訊流通和機會,同時在開拓各種各樣性、工作和人際關係,真實和虛擬的邊界變得模糊。然而,作者時刻提醒,人不能在科技世界失去人性,不能僭越社會規則,包括網絡欺凌。

誠然,網絡欺凌只佔書本的一小部分,但作者提及一樣很重要的東西,就是人們在網上世界可以集體做一些在現實世界不會也不可做的事,例如毫無保留抨擊一個人,不顧對方匿名的身分和個人私隱,為求一些利益和快感。他引述一條博客守則:不可在網上說一些面對面也不會說的話(Don’t say anything online that you wouldn’t say in person)。他勸喻網民,網上世界也應有其禮儀(netiquette)。

對筆者來說,禮儀之所以重要,在於如果禮儀能夠解決紛爭,就不用法律介入。不少國家政府回應民眾訴求,保護網民免受騷擾,禁止網絡欺凌,例如鼓勵受欺凌者舉報,加強互聯網教育等。今年菲律賓新加坡政府也進行公眾諮詢。上文三個回應,表達了一個憂慮,就是政府會「借刀」,藉此達成限制網絡言論自由的目標,例如要求網絡服務供應商交出懲治惡意中傷者,或者至少主動刪去留言。

人類運用互聯網的黑暗面

網絡欺凌是個很可怕的事情,因為事情可以隨時隨地發生,而每個網民也許付出很少,例如罵一句,或者公開被欺凌者的上課工作地點,但當數以百計網民做同樣行為,對方整個身分和生活情况就被揭露。而網民因為看不到對方反應,加上匿名,就自覺毋須負責。不論是「起啱底」和「起錯底」,對方受的傷害可能無法挽回。外地有些被欺凌者因為受不住壓力而自殺。

筆者和網民也不斷學習運用互聯網,其中一課,是如何平衡保持私隱和在網上建立形象和關係。在社交媒體和討論區,個人用戶幾乎不可能不透露任何個人資料(不論真實或虛構),而交到朋友,或者分享到外來資訊。交換資訊的過程容易使人愉悅、滿足,例如用戶之間能夠共同分享喜怒哀樂,共同參與活動。

但我們要小心分享什麼資訊在網上,也要細心留意私隱設定,例如應否被任何人或者朋友看見。朋友間也應互相信任,即不應胡亂把彼此資訊向沒有信任基礎的第三者發布。(在港女五百事件,筆者相信如果不是朋友公開事主一些資料,如相片和工作地點,起底也不能這麼透徹。)如果擔心資訊外泄,我們不應上載社交媒體,或至少把資訊加密,再用匿名方式發布。未經證實的信息,我們不應轉載。即使根據事實批評言行,我們也不能侮辱對方。

我們享受互聯網帶來的自由言論空間,但這空間脆弱得很,有人會不自覺地濫用自由,肆意攻擊對方,失去理性和美德。這就是Tom Chatfield 所說,人類運用互聯網的黑暗面。遏止網絡欺凌,不等於即時要求法例。法律可用來保障私隱,或者禁止歧視言行,但一涉及網絡監管,社會很容易出現寒蟬效應,自我審查,從而收窄言論自由。如果不想政府有藉口「借刀」,網民們一起集體自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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