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上午11点左右,我接到电话,河北著名民营企业家 孙大午 先生送给我的四箱酒,货已到。我下楼接酒,在小区北边铁门处被两位天河分局警察拦住,先是拉住铁门不让我出去,我一再抗议其行为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大约十分钟之后,两位警察请示幕后指挥的广州市国保,未再拦截。我出了门,他们在后面贴身跟踪。
取了酒,我准备打的士离开,两位警察围住我。僵持半小时。的士也一直未见到。两位警察得到市国保指示,声称对我口头传唤,用警车将我拉到林和西派出所。
在进行笔录时,我要求警察告知传唤理由,警察先是说:“有人举报这酒是假的。”开始笔录了十分钟后,他们出去吃午餐,回来后,又将传唤理由改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笔录结束后,我要求警察将笔录上“为什么到林和派出所来”我的回答一项按实际发生的过程来写,警察说:“笔录是由我来写的,我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我不想写什么就不写什么。得由我来引导。”现场有录像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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