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方芳报道)1130日下午,临沂陈克贵因自卫而被控“故意伤害罪”案突击开庭,直系亲属未按法定程序接到开庭通知,亦未能参加旁听。陈克贵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对此,121,陈克贵家属为其聘请的律师之一的斯伟江在自己的博客中发表声明,对陈克贵因正当防卫被判刑和此案严重程序违法等问题表示强烈的抗议。
斯伟江律师对陈克贵案发表的声明如下:
陈克贵案声明

作为陈克贵妻子刘芳聘请的陈克贵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审查起诉阶段、一审阶段的律师,对沂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克贵罪名成立,判刑三年三个月,现声明如下:

一、该案程序完全违法。
该案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都未让家属聘请的律师斯伟江、丁锡国会见,尤其在侦查阶段,家属聘请的律师第一次接触侦查人员,沂南公安并未提出所谓的陈克贵要求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公安违法未同意会见,也未将家属聘请律师转告陈克贵。在沂南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我和丁锡国律师会见沂南检察院审查起诉人员时,要求转告陈克贵并让其作出选择,检察院表示拒绝。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陈克贵家属聘请了律师,完全不符合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指定所谓的援助律师,完全是变相剥夺了陈克贵的辩护权,判决没有任何正义可言。援助律师也未将开庭信息提前告知陈克贵家人,突然开庭,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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