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目中的理想教會應是:第一,訓練會眾:專職牧者要守護好講壇及主日學,要保持好崇拜講道質素,讓負責任和尊重神話語的人多站上講壇,令群羊得到良好的餵養。第二,培養牧職:在團體牧養上,要有理念去啟動信徒事奉的心,讓有心牧養的平信徒的人得到權力和位份去分擔牧養的重擔。第三,實踐使命:在社會關懷與信仰實踐方面上,要教導信徒如何把信仰的世界和現實的世界重疊在一起,要留心社會上亂象和關懷及幫助貧窮軟弱的人,願意為他們發聲和抗爭。

「訓練會眾」、「培養牧職」及「實踐使命」等3個標題是取自郭乃弘博士的著作[1]。有不少牧者及學者會把教會的功能分作數個範籌,有分作2個、4個或5個等,最後我選擇用較簡潔的3個。其實,許道良的四大功能論(崇拜、教導、團契、見證)〔2〕,也是甚可取的,而郭乃弘卻把崇拜歸納於「實踐使命」(見證)的一方面),因為公共崇拜是向世人作見證,歌頌上主偉大,崇拜的講道時間也會牽涉訓練會眾(教導)。而廣義來說,崇拜就指人生所選取的取向與價值觀(太6:24:服待神還是瑪門?)這牽涉人生每一行動與決定,所以教導、團契及見證三者的本質就是崇拜。其實,我也頗注重崇拜的運作,也較傾向禮儀教會的模式,傾向堂會崇拜運作與教會二千多年歷史接軌,但由於篇幅所限,不作詳細表述。

以上我的3個要求,有時是互相重疊:我會要求堂會不單單是講解聖經,也要把解釋與時事結連,突顯福音是貧窮人優先的福音;我也會要求堂會願意參與社會行動時,也要把默想基督,把靈修融匯慈惠、抗爭與示威行動之上;同時,我要求堂會牧養上要有紀律,及群羊能彼此可以親密,同心關心社會及研究聖經,把真理在地上活出來。

巴特把教會的主要任務簡化為只有一點:「作見證」[3]。作見證不一定要人數眾多(人數多亦無不可),最重要是聖經的真理活出來,在群體內表現出愛的見證。從個人經歷上,我從未見過一間香港堂會可以把上述三者同時兼顧;而「實踐使命」(見證)的一方面,更是極其薄弱。

近年,香港社會內風起雲湧,政治紛爭一浪接一浪。樓價飈升,地產商坐大,貧富日益懸殊。而共產黨政權與地產商合作,讓大商家們操控絕大部份立法會功能組別議席,捍衛大財閥的利益,最現成的例子是標準工時至今仍未訂立,隔幾年,便聽到巴士或垃圾車司機因工時太長,工作過勞而產生車禍。另一方面,共產黨政權多次推行侵害香港人基本權利的政策(如國民教育、替補機制及高鐵等),而功能組別議員為共產黨政權保駕護航,通過該等法案。不少堂會的取向保守,高舉政教分離原則,說政治是污穢的,堂會內不能討論政治,即對受壓迫的大眾的苦難緘默不言、袖手旁觀。

然而,ekklesia最初的意思就是城邦的公民大會,也就是政治性的聚會。我不作進一步的推論與研究,但ekklesia一詞的原意是不可能與政教分離原則並存,這是明顯的。縱觀全本新舊聖經,當中也沒有政教分離原則的舉明示與暗示。相反,福音的本質就是以窮人優先(太19:21,路4:18-19及6:20-21),當窮人被政治制度壓迫,而堂會只以賙濟慈惠的方式照顧他們,這只會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甚至,親共政治團體也常以此種慈惠方式收賣人心,擴張勢力。更嚴重地說,堂會若單以社企或慈惠方法去分派福利,這只會被視為與政權合作維持政治穩定(維穩),是和諧會矛盾的手段(河蟹),包庇政治制度的不公義,令福音被矮化為作宗教鴉片,讓堂會成為當權者的統治工具。

在但以理書的異象中,神的國是一個巨石要粉碎地上一切國度(但2:44-45),教會是天國子民(彼前2:9)的聚合,教會實在不應該和世上的政權妥協,挑戰顛覆罪惡的體制。就算,堂會內會有人反對以堂會名義去參與針對某些政策的示威,但至少堂會領袖應要有勇氣去批評不公義的社會現況[7]。當基督徒敢於把堂會內的世界和堂會外的世界從新結合,而不再二分以雙面人的身份過活[8],這樣,屬靈生命才有可能提升。若基督徒擁有堂會內外兩套價值觀,在堂會內是關心教友和窮人,在堂會外卻是對政治制度對人民的各種欺壓袖手旁觀,這只會是一個極壞的見證,也沒有把聖經真理實踐於堂會生活以外,也是一個沒有真正愛心的人。

當堂會說傳福音是最重要,並說要在中國大陸傳福音,於是對香港社會內各種制度上的不公不義緘默不言,是為了避免當權者對在大陸的福音事工進行報復。最後,在大陸的開展福音事工成為與當權者妥協的掩飾。還有,那些堂會在大陸傳講的所謂福音是經當權者審查監控過,這令福音的訊息被瘦化及有所殘缺,被壓縮及矮化為維穩河蟹的宗教訊息,教導人對制度性的醜惡和不公義緘默及冷漠無情。而另一方面,在香港受壓迫的大眾見到堂會與當權者親近,社會大眾便會鄙視基督信仰,恥笑宗教都只是鴉片,不能伸張公義,他們便不再參與堂會的聚會。雖然,堂會們也仍能在人數有所成長,但福音的大能真的在這些堂會彰顯了嗎?還是宗教生意在大展鴻圖?為何堂會情願失卻了見證,也不放棄在大陸廣傳那種殘缺的福音?是人數增長及擴張宗派影響力的迷思仍在作祟嗎?

然而,巴特把教會的唯一功能定義為「作見證」,當失去見證的堂會及其相關福音事工,便如鹽失了味(太5:13),所製造的損失,將會比所得大得多。教會的首要目標是要作見證,而不是追求人數及影響力的增長,作見證的在第一世紀是意味著殉道被殺(啟2:13)。有時,堂會把傳福音的慨念和傳銷混爻了,以為在港鐵租用廣告版,以量產型的單張派發,便是傳福音。然而,傳福音就是作見證,當堂與當權者妥協,對不公義的事緊閉雙目,「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加5:11),所謂的傳福音便成為了宗教產品的傳銷。

當群羊被鼓勵作一個敢於與制度性罪惡周旋的基督徒,聽道而行道,也敢於在生活各層次與罪惡爭戰,我相信這樣的基督徒是會與上主極親近,生命會得到上主的提升。

總結
本文是一篇理念型的文章,沒有什麼牧會或事奉經驗去為這些理念去背書作支撐。但當我說到堂會應不與當權者妥協時,我倒可以舉一個實例:2012年塗灰日,林國璋牧師開展了關心露宿者的事工,發動堂會內信徒參與派發食物的行動。當時,林牧師了解到露宿者曾被政府無理驅趕,並沒收個人財物如身份證或私人相薄等,而不容許他們拿回,林牧師馬上找立法會議員幫忙,安排會見政府官員,並要求政府賠償給每人三千港元。但官員拒絕露宿者的要求,堅持有給予時間讓露宿者收拾個人財物(公然歪曲事實)。林牧師替露宿者預備文件,在小額錢債審裁處狀告政府。林國璋牧師的關心露宿者事工是不單單停留在慈惠派發福利的層次,而是進入與當權者對著幹的抗爭層次。

上文並沒有詳細討論如何關於「訓練會眾」及「培養牧職」這兩方面的策略,這是因為篇幅的限制,也因為關於這兩方面的書及論文已有很多了,我實在不需要在本文再詳細論述。我相信堂會應是把神學教育普及化,專職牧者在神學院學到什麼,便應在堂會中的講道及主日學時段內傾囊相授,不需要顧慮群羊能不能明白真理的高深,直接相信聖靈能讓應明白的人會得到明白。另一方面,我是甚注重羊群間的關係進深,我甚認同小組運作模式的堂會,也贊成簡化堂會的部門結構[9]。

最後,我明白到本文的限制就是:我並沒有被呼召在堂會作全職牧養事奉,對堂會牧養那理想化的推論可能會留於主觀及不切實際的層次。所以,我希望我能保持開放的心,有接受其他牧養理論的胸襟,願意修正自己的看法。

註釋
[1]郭乃弘,《更新地方教會的策略》(香港:香港基督徒學會,2000),15-16。郭提出3個更新教會的方向策略:1) 實踐使命,2) 訓練會眾,3) 培養牧職。而郭把第1項分拆為3個策略:a)引進心靈和真實的崇拜、b)關顧弱勢社群、c)重釋傳福音的意義;而把第2項分拆為2個策略:a)全面推行信徒再教育、b)讓信徒共沐於聖靈的團契;而第3項不作分拆,認為需要「重組地方教會的推動力」才能培養牧職。

[2]許道良,《牧養與承擔》(Canada:加拿大中國信徒佈道會,2008),19-23。

[3] Karl Barth, Church Dogmatics, (Massachusetts: Hendrickson Publishers, 1961), 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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