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反洗钱研究中心秘书长:“抓回外逃官员尚需921年”】2013年1月19日《经济观察报》报道,中纪委通报称,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大陆非法资金外流是4120亿美元,2011年达到6000亿美元,2012年估计已突破10000亿美元。2013年的非法资金外流规模将达到15000亿美元。

        

 

外逃官员,闰土转帖

        

中纪委通报称,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大陆非法资金外流是4120亿美元,2011年达到6000亿美元,2012年估计已突破10000亿美元。2013年的非法资金外流规模将达到15000亿美元。

 

在此之前的2011年6月,一份出自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课题组关于”腐败资产外逃”的研究报告曾引起不小的震动。但该报告出现在央行官网上不两日即被旋即撤除。报告中引述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18000 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对此IBTimes中文网(国际财经日报)采访了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秘书长严立新博士。他是中国迄今唯一的获央行认可的专业反洗钱与反恐融 资研究机构(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的最主要策划人和运管人;中国最早获得国际认证反洗钱师资格(CAMS)的学者,同时也是中国(大陆)获得”专 业反洗钱培训师”国际认证资格的第一人。

 

IBTimes中文网:贪腐官员携带巨额钱款出逃的现象为何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严立新:腐败从来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也绝不是中国独有的社会病症,而是在几乎所有的国家不管其社会制度是何种类型都客观存在的,只是腐败面的大小,程度的轻重,表现形式各有不同而已。

 

随着中国经济这些年来的高速发展,官员贪腐似乎也是”与时俱进,高歌猛进”,虽然党和政府付出了不少努力,但”前腐后继”的现象并未得到根本性的遏 制,反而有愈演愈烈,甚至呈”系统性腐败”的特征和趋势,这对政府的公信力伤害至极,更严重有损执政党的威权,危及社会的整体稳定。频频被曝光的”大贪巨 贪”,俯拾皆是的大案要案,无论从腐败面,贪官职级,还是从腐败数额,腐败规模来看都是令人触目惊心的。曾几何时的”官民鱼水情”被腐败嬗变成了”油水 情”,而如今,局部地区甚至演变成了”水火情”。从原先相融相通和谐共处的状态变为现在针尖对麦芒的矛盾对立状态,可见问题的严重程度。

 

腐败屡见不鲜屡禁不止的主要根源在于:第一,反腐败其实就是反权力滥用,而反权力滥用又几乎与反此权力所有人划等号,而反此权力所有人又必须依赖更强更高的权力,在逻辑上这就变成要依赖既得利益集团或个体去反自身,无论从动机上还是目的上,都存在”内力不做功”式的矛盾抵消力。

 

第二,权力变现的速度和容易程度诱惑力太大。现阶段,我国的绝大部分优质资源是处于高度垄断状态的。被谁垄断?被政府。究其实,就是被权力被官员垄 断。现实中,政府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的现象并不鲜见。一个获取官位手握重权的人常常不是通过勤勉尽职的诚实劳动去服务人民,而是千方百计想方设法 去进行权力套现,毕竟,这太容易也太快了。

 

第三,对官员的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其实,无论从权力制衡的机制设计,党内的党章党纪,还是党外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林林总总的单位内部反腐制度,我们都不缺乏,但为什么出现”越反越腐”的民众感受呢?问题恰恰出在执行上。腐败被抓的概率低,被治罪惩处的成本小,贪腐的收益高,这正构成了对潜在腐败分子的反向激励。不 贪白不贪的从众心理,我贪未必被抓的侥幸心理,有权不用枉做官的及时享乐心理等等,便成为自然。种种法律法规制度文件也就沦为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 上,飘到天上的”纸老虎”。”一人黑黑一点,大家黑看不见”的心态绝非个别,因之,你贪我贪大家贪,互帮互助共”致富”便成为默认共识。现实中,我们常问 为什么这个落马官员当初能被”带病提拔”?答案往往是在上面,因为能决定其官位的权力官员也是”病人”,是以”同病相怜,惺惺相惜”。

 

第四,腐败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进而成为社会文化的一部分。这是可怕的,也是最令人担忧的–整个社会都病 了。言必有”礼”,事情未办”礼”先行;”大官极腐”,”小官大腐”,”表哥””房叔”层出不穷,”萝卜招聘”此起彼伏,落马官员恰似”你方唱罢我登 场”。贫富悬殊,分配不公,哄骗欺诈一夜暴富,诚实劳动获益菲薄,”贫二代”们上升通道闭塞,仇官恨富比比皆是,凡此种种,皆扭曲了人们的价值观世界观和 人生观,而这又反过来加剧发酵了腐败滋生的土壤。前些日子一考公务员落榜的研究生发出的”死也要死在编制里”的决绝感言不能不让我们深 思。面对一个居然能拥有多达84套房,或在位期间平均一天受贿入账8万的官员,自己却连一套房都买不起甚至感到死都死不起(墓地价格高达数万一平方)的普 通百姓,其心理落差是不言自明的。心态决定行动,由此而生的种种极端行为也就变得虽然不能被人们所接受,但却可以被人们所理解。

 

IBTimes中文网:如此多的贪腐官员及其巨额资产能够成功出逃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严立新:首先,贪腐官员的外逃常常是一个长期的、有计划、有预谋的实施结果。也就是他在暗处,你在明处。他是未雨绸缪”攻你不备”,你却总是被动防守亡羊补牢。有心监管的没权力没资源,有权力有资源的却又疏于监管,甚至出逃人或潜在的随时”拔腿者”本身就是监管者。正所谓监守自盗,防不胜防。

 

第二,贪腐官员研究政策,制定政策,解释政策,也最懂政策,了解政策的”漏洞”在哪里。因此,利用政策上的”漏洞”为自身铺设一条或多条或明或暗的逃生通道就成为他们图利自己的不二选择。通过不少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贪官们常常拥有多个身份,多本护照和多张真假身份证,这为他们掩饰身份、逃避监控提供了方便。

 

第三,洗钱渠道复杂多样,使得贪腐官员的巨额不法收益能被洗出国外。虽然我国是一个外汇管制国家,理论上讲,巨 额资金或资产不通过合法渠道是难以洗出国外的,但实践中,洗钱的通道和手法却是层出不穷,如化整为零式的现金夹带走私,假道国际贸易、国际投资路径,信用 卡工具、离岸金融中心、境外特定关系人、”哈瓦拉”即地下钱庄等非正规价值转移体系,电子金融工具等。正是通过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手法,才使得那些贪腐官 员将资产以瞒天过海,移花接木,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偷天换日,李代桃僵,金蝉脱壳,借尸还魂等方式成功转至海外目的国或离岸管辖区。

正所谓,”你有你的关门计,我有我的跳墙法”。

 

IBTimes中文网:外逃贪腐官员鲜有被抓回,逍遥法外缘何而起?

严立新:这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法律上存在障碍。由于贪腐官员选择出逃的国家或地区通常都是那些监管宽松或者是与我国不友好的,为我国政府对他们实施抓捕前置了法律上以及技术上的障碍。贪官们常常以遭到政治迫害,政府侵害了他的人权为由,从而将经济问题政治化、刑事问题民事化等方法获取出逃目的国政府的外交庇护,逃避惩罚。

 

中国的第一个引渡条约是1993年与泰国签 署的;与欧美国家的第一个引渡条约是与西班牙签署的。我国直到2000年才正式通过《引渡法》。2010年12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 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据该白皮书介绍,目前中国只与35个国家缔结了双边引渡条约,加入含有司法协助、引渡等内容的28项多边公约。还有许多国家尚未与中国签订双边引渡条约。这反过来凸显了中国与他国或国际反腐组织更多的达成国际合作,联手打击经济犯罪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第二,缉拿贪官回国接受法律惩处的执法成本过高。司法资源、执法资源是有限的。常常为了追捕回一个贪官,必须动用巨大的行政资源、司法资源和财政资 源,也就是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大量投入。另外,由于司法管辖等问题,执行一个案子,常常旷日持久,如此,时间成本也难以承受。虽说打击犯罪也是积极有效的 预防,且打击犯罪不能单从经济收益上去算账,但实际上,成本和收益往往成为困扰政府的一个实际问题。

 

第三,我国涉及央行、财政、公安、海关、税务、工商、检察院、法院等关键部门之间的综合信息网络尚未建立,条块分割,沟通不畅,信息不能有效有序共享,导致反贪腐的大网”网孔”过大,漏网之鱼过多。事前预防、事中打击和事后弥补皆存在较大缺陷。而如英国政府的SOCA(严重有组织犯罪署)所拥有的功能强大的Arena反洗钱信息系统却对全国2000多家机构开放,并特别注重搜集各机构对信息使用和犯罪打击的效用反馈情报,不断优化系统,提供完备服务。

 

第四,面广量大,力有不逮。假设本文开头部分所引的数据为实,那么,可以计算的是,我国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至2008年的十三年间,年均外逃1385人,人均携走4444万,年均流失人民币逾600亿。而如果按照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1993年至2005十二年间共抓回230人计算,平均一年才19人。那么,要想抓回1995年至2008年十三年间外逃的18000人,尚需921年。 

 

IBTimes中文网:目前,官员腐败有普遍性趋势,这样的体制漏洞该如何去弥补?

严立新:目前阶段的腐败呈现出如下几个显著特点:涉腐面广–从过去的重点领域如交通、建设、土地、能源等到如 今的几乎所有部门,呈发散性;涉官层级全,大到部级,中到处级,小到股级,出现小官也腐,甚至大腐的现象;个人腐变为群体腐,呈网络化;现货变”期权”, 手法更隐秘;涉案金额巨大等等。因此,要取得明显的反腐成效,以改善政府和民众的关系,取信于民,就必须

 

第一,认识其严重性,树立系统性反腐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多次发出”警醒”:”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因此,我们不能学习鸵鸟,躲避问题,讳疾忌医,也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该用系统论的理念和做法去切实反腐。

 

第二,亮反洗钱利剑,务实反腐。腐败可恨可恶,但要像高温消毒一样彻底将腐败之菌彻底根绝,这既不现实也不可行。虽然行贿也是罪,也要受到法律的惩 处,但现实中,反腐机制常常是使力打击受贿者,对行贿者却多点到即止,这便形成了失衡的跷跷板效应。鉴于此,我们完全有必要祭起反洗钱这一利器,通过采取 打击上位犯罪和遏制下位犯罪”双管齐下”的手法,使得贪官贪不着,藏不住,动不了,也就是”狠打两头,严控中间”。只有源头源尾双重夹击,反腐才能真正奏效,腐败也才能被遏制在老百姓和政府都能容忍的范畴。

 

第三,坚决而有步骤的落实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无论古今,无论国内国外,透明、公开从来都是预防和打击腐败的不二路径和手段,我们不能再前怕狼后怕虎,足将进而趑趄,口将言而嗫嚅了。

第四,组织上”消肿”,减负增效;待遇上提升,高薪养廉。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除了将反腐的”大棒”锻造得更狠,使得官员”不敢贪,不能贪”外,更要将”胡萝卜”浸泡得更甜,解决官员”不愿贪,不必贪”的问题。

 

IBTimes中文网:随着十八大以来,反腐成为了民众关注的焦点。随着网络反腐的多次成功,很多人认为应该将之常态化。对此你怎么看?

 

严立新:毋庸讳言,网络反腐是反腐败的新形式新手段新渠道,也是其他多种反腐手段低效甚至无效的反衬。是老百姓 无奈之下的无奈之举,当然,也是他们在”不正常状态下的一种合理选择”。当然,就如权力不加以规范就会被滥用一样,网络反腐走向极端,同样容易失控,被滥 用,造成社会混乱。因此,我认为,正当的网络反腐应该鼓励和提倡,但不应只作为唯一的或主要的反腐路径和手段去加以选择和使用,否则,就是制度的悲哀。

 

闰土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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