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五,中国立法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决定》,使政府得以加强网路控制。该决定将授权国务院修改规范中国网路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并且强制要求网路连线服务提供者(ISPs)及线上服务提供业者(OSPs)例如电邮服务、网路新闻以及娱乐业者,落实网路使用者实名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决定,为网路实名制提供法律基础。图片来源: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

强制落实网路实名制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151名出席代表中,有145人投票赞成新制,五人弃权,一人则投票反对–这种反对意见的表达,相当罕见。新法共有十二项条文,其中最受争议的是处理网路实名制的「保障个人网络信息」部分,内容如下:

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网站接入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新华社

 

中国政府将在日后修正《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时详细规定实名制实施细节。中国政府2000年制定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此规范中国网路使用者。

目前该法已经强制网路连线服务提供者要求使用者以实际姓名注册。至于线上服务提供业者例如微博平台,当局仅「鼓励」业者要求所有使用者以真实姓名注册。

中国最受欢迎,影响力也最大的微博业者「新浪微博」有两套实名注册系统。其中一套认证系统供给名人使用,类似Twitter的认证制度。在政府压力下,新浪在2012年初启用第二套机制,适用对象含括更多使用者。该系统与新浪的线上付款平台相连,中国境内使用者必须提交真实姓名、身分证号码,并且为自己的线上付款服务设定密码。该系统比对使用者的姓名以及身分证号后,才完成认证程序。至于海外使用者,新浪并不强制实名注册,虽然该公司还是鼓励海外使用者以行动电话号码注册。

2012年二月,新浪微博威胁匿名使用者,若是在2012年三月十六日前不以实名注册,便会暂停帐号权限。该期限过后,匿名使用者再也无法针对某些「热门话题」发表评论或是转发。不过此政策寿命甚短。事实上,短短几天后,新浪眼见使用者的活动频率迅速下跌,不得不再重新回复之前的基本服务。

目前匿名使用者还是可以发表讯息、转发以及评论。不过许多人抱怨系统异常:有些人说,只有自己或是互相追踪讯息的朋友,可以看得到帖子,有些则是只有追踪讯息的读者能见到。未来修正的规定,可能会惩罚未能落实实名制的线上服务业者。新法同时还允许线上服务业者更改服务条款,无需担心面临顾客提讼风险。

新规定的影响

至于新政策如何落实,还端看国务院决定。这也是为什么著名人权律师刘晓原呼吁,若有任何措施违反中国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网民应群起发声反对。以下是刘晓原在「网易微博」回答网友的问题节录:

hansonji :#解读网络信息保护草案# 向@刘晓原律师 提问:我担心网络反腐败到实名为止了,,网络实名本身就是最大的侵权。

刘晓原律师 :韩国宪法法院称,互联网实名制阻碍了用户自由表达意见。中国宪法也赋予公民言论自由权,但中国没有宪法法院,因此,无法针对网络信息保护决定提起违宪之诉。

网络知客 :#解读网络信息保护草案# 向@刘晓原律师 提问:手机卡号实名制购买,现在弄得各种促销短信满天飞,谁泄露的我的手机号码? 股市个人信息泄露又是谁的责任~?
刘晓原律师 :实名制后,给相关管理部门收取个人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反而不安全了。

我爱天美 :#解读网络信息保护草案# 向@刘晓原律师 提问:棺员财产公示制度千呼万唤出不来,这个封口法律为何这么快??

刘晓原律师 :我也不理解。财产申报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从1994年开始讨论,至今长达十八年了也出台不了一部法律或一个决定。据说,理由是条件不成熟!

xzly的空间 :#解读网络信息保护草案# 向@刘晓原律师 提问:请问,保护网络信息如何与揭发执政者的腐败行为区分开来?从而不会让腐败官员打着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的旗号阻止、压制、打击、陷害举报揭发他们腐败罪行的正义人士。

刘晓原律师 :网络信息安全要保护,但实行实名制作用不大。韩国人金宰贤为金融时报撰文介绍韩国网络实名制时说,韩国于2007年7月开始实施网络实名制,旨在减少网上的语言暴力、名誉损坏、虚假信息传播和不正常的人肉搜索。但实行实名制后,韩国不仅没有如愿以偿,结果恰恰南辕北辙,致使韩国各大网站成了黑客的主要攻击对象。

xianshideliliang12 :#解读网络信息保护草案# 向@刘晓原律师 提问:对于信息保护的监督落实和此法案有多大意义上的作用

刘晓原律师 :有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务院就可以制定相关的行政法规。现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表示,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国务院2000年制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办法修订草案细化了决定的内容,

海上神鹰 :#解读网络信息保护草案# 向@刘晓原律师 提问:网络信息保护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是监视网民不要乱在网上发布不利于官员的信息还是监视网民对社会不公正现象表达不满?

刘晓原律师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说,使用匿名制,对涉及互联网违法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取证很困难。但现在又说,是为了保护公民在互联网上的信息安全。

校對:Yachi Chen

作者 Oiwan Lam · 译者 Weiping Li · 阅读原文 en · 则留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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