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肃:当代社会思潮中的激进与保守、左与右之争


进入专题
社会思潮 激进 保守   
顾肃进入专栏)  

  
  提要:当代社会思潮中激进与保守、左与右之间的争论围绕自由主义的基本观念和原则而展开。左翼较多强调平等,主张较为平均的经济分配和社会福利,甚至某种集体主义的政策取向;右翼通常强调自由,依靠自由市场经济来促进社会的生产和交换,限制政府权力,更多主张机会平等。民主社会主义和第三条道路理论则试图兼顾左与右。当代中国的左派与自由派的争论既与西方的相应思潮相联系,又带有中国社会的某些特点,在个人权利与集体取向、市场经济和社会公正、自由和民主等问题上的讨论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关键词:社会思潮 激进与保守 左与右 自由民主
  
  近年中国理论界围绕社会体制和经济发展、分配政策展开了争论,不同派别的理论诉求和侧重点也有所区别。通常被划分为激进与保守、左与右的思想派别之间展开了持续的争论,诉诸各自的理论,提出了相应的社会构建和改造的方案。这些争论带有中国当前社会状况的某些特点,并不完全等同于西方的左派与右派,但在思想上仍然存在一定的联系。
  
  一、激进与保守、左与右的思想划分
  
  中国传统思维中并不以左和右来划分政治和社会思潮。关于左派与右派的说法,源于18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1789年7月17日,法国巴士底狱被攻陷,第三等级的代表掌握了政权。但革命派阵营本身随后发生分化,在1791年召开的立宪会议上,第一等级教士跟第二等级贵族的议员和第三等级资产阶级、城市平民、工人和广大农民的议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米拉波等人反对彻底推翻封建制度,也反对共和制,只要求对旧制度作些改革,而代表下层人民第三等级的雅各宾派的罗伯斯庇尔等人则要求继续推进革命。两派发生了严重分歧,拥护革命的议员占据了议会左边的席位,反对的议员占据了右边的席位。由此而形成了左派与右派之划分,也形成了左与右的政治话语传统。通常主张革命、进步或激进的被称为左派,主张倒退、保守的称为右派。直至今天,人们大致以此来划分政治派别,当然,当代社会政治思潮谱系中的左与右的内涵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其政治倾向会随着时代状况的变化而有所变动,但基本诉求仍然相对固定,主要围绕对于自由、平等及其相互关系展开。
  要理解西方思想中的左与右,就必须对于自由主义政治思想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因为所有左右之争均围绕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观和取向而展开。自近代以来,西欧的主要政治思想是自由主义,其黄金时代可以大致划在公元1750至1914年,也就是从法国启蒙思想家到第一次世界大战这段时间。这是一种社会体制构建和政策取向,把自由当作政府的基本方法和政策,社会的组织原则,以及个人与社区的生活方式。自由主义主张公民自由,提倡政治民主,包括发展代议民主制,限制专制权力。
  大致说来,从当代著名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论述中可以总结出自由主义的若干基本原则。一、自决原则:个人的生活只有在他们是自我决定的即自由选择的意义上才是有价值的;二、最大限度的平等自由:国家应当保障每个人与他人的同等自由相容的最大的个人自由;三、多元主义:由于个人确实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们有可能作出不同的选择,简言之,存在善的观念的多样性;四、中立性:从前三项原则可以推出,国家应当在各种生活方式与善观念间保持中立;五、善的原则:应当公平分配资源,以使所有人都有追求其自身善的观念的公平机会;六、正当对善的优先性:正义(正当)原则约束个人对其自身善的观念的追求。总的来说,自由主义强调普遍价值,把自由价值置于其他价值之上,强调尊重人,不可轻信权力和权威,坚持宽容和民主政治,接受真理、理性和社会变迁,但也要学会妥协和保持批判精神。个人自由必须在经济上得到保障,没有经济的自由,其他的自由权便是空洞的。因此,保护个人财产是保障个人自由的重要条件。正如洛克所反复强调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三者密不可分。
  自由主义者强调,对个人自由的最大威胁往往来自政府,因而需要随时对政府权力保持警惕。政府是必要的祸害,尽管必要,但毕竟是祸害,因而随时需要以社会来制约政府,而不能让政府成为社会的主宰。因此,自由主义者一般对万能的政府保持警惕,因而提出最小意义上的政府权力之类的理论。此外,权力机构之间的牵制与平衡也是必要的。孟德斯鸠把限制政府权力、实现权力机构间的制衡当作保障自由的先决条件。自由主义者在总体上坚信人与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在能力、贡献和政治判断方面的差别并不排斥人格上的平等,包括市场竞争中起点的平等。个人信仰和生活方式的选择也是实现个人人格的一部分,因而不应该以社会或集体的名义加以强制。所以从洛克开始,自由主义者便反复强调宗教乃至文化宽容的重要性,提倡多元文化观,认为宗教信仰和道德良知上的个人选择必须得到尊重,这种观点最终在宪政主义的人权条款中得到了升华,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公认的准则。
  自由主义不是整齐划一的思想派别,其内部大致分为右翼与左翼,保守与激进,以及处于两者之间的、势力相当大的中间派。保守派一般强调自由而把(结果)平等置于从属的地位,他们更看重公民从事生产、创造、拥有财产和言论及信仰的自由权,而不要求政治参与和经济结果的平等,因此他们在政治上大多主张小政府大社会,是倾向精英政治的共和主义者和程序正义论者。激进派则把平等放在首位,认为公民政治权利和某些经济结果上的平等是规范性政治哲学的根本诉求,当然他们从不否认自由的重要性,只是认为自由不是绝对优先的,在平等与自由的关系中,平等优先于自由,在程序正义之外还要兼顾部分实质正义。法国的卢梭、美国的杰弗逊、杜威大概可归入这一派,社群主义者大致可以算作这一派中的特例。而更多的主流的自由主义者则是介于保守派与激进派两者之间。从此尺度来看,罗尔斯和德沃金属于中间偏左的自由主义者,而哈耶克和诺齐克显然属于右翼的保守派。但这些都是自由主义者内部的差别,因为他们都没有违背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如个人主义、个人权利至上、公民自由、共和主义、民主和正当对善的优先性,等等。
  围绕自由主义的基本观念和原则,在具体的社会政策导向上,左派与右派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右翼通常强调依靠自由市场经济,相信市场是只看不见的手,通过供求关系来调整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由此来促进社会的生产和交换。他们也强调限制政府权力,尽可能让社会来办事业、搞经济、从事管理。而左翼则较多强调平等,主张较为平均的分配经济,因而强调较高的社会福利,在某种意义上是劫富济贫。左翼思想甚至强调某种集体主义的政策取向,其极端表述在西方即是所谓社会主义的主张,即实行某种形式的生产资料公共所有,发展公营事业。
  因此,在自由主义思想阵营之外,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在理论上有一部分与自由主义中的保守派和激进派相重叠,如休谟和柏克就处在保守主义者和自由主义的保守派之间。保守主义者或者是既反对自由也反对平等(如专制主义的御用理论家),或者只强调自由而否认平等,他们大多以维护传统价值观和社会连续性为幌子而反对平等自由的现代诉求。激进主义或极左派则以平等压制自由,以批判自由经济的社会后果特别是贫富不均为由否认基本的公民自由,而所开出的社会纲领或者是无政府主义,或者是全能政府(从而导向新的专制主义),或者以空想的全面的大民主代替现实中有缺陷的民主,因而其结论几乎都离不开乌托邦主义或极权主义。所谓后现代思潮大致也可归于这一派,只是一般不遵循正常的逻辑和理性思维。保守主义和激进主义从不同的侧面抨击自由主义的自由平等和民主原则,这两种非自由主义的思想与自由主义者内部的保守派和激进派在理论上尽管有一定的重叠关系,但却存在着重要的差距,主要在于是否承认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
  
  二、民主社会主义与“第三条道路”
  
  近代以来,社会主义思想一直是西方政治哲学思潮中一个独特的方面。从空想社会主义到科学社会主义,再到民主社会主义,反映了志士仁人为实现社会平等和公正进行的艰难而卓绝的努力。
  近二百年里,西方主流的社会政治思想是自由主义,而与此对立的社会主义思想则是另一个极端,没有成为西方社会的主导思想。社会民主主义通常被认为是西方一些社会逐步可以接受的,并且实际成为执政者思想之一部分,当然,这是西方主导公共哲学思想的左翼,并非所有统治者均能够接受。在西方主导的公共哲学的谱系中,通常把自由主义划为右翼,而社会民主主义则划为左翼,但在二战以后,这两者也存在趋同的倾向。主要表现在社会民主主义者改变了从二战结束初期还主张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思想,不再坚持把公有制作为自己的社会改造政策的目标,而代之以主张混合经济加上各种形式的公共监督和经济民主。英国工党经过长期争论终于在1997年废除自1918年一直沿用的关于公有制的党章第四条,标志着社会民主主义的政党最终放弃公有制的政纲。而自由主义者也部分接受了公共福利的思想,特别表现在罗尔斯关于补偿弱者的差别原则的论述上。尽管如此,两者的差别还是存在的。
  当代西方社会政治思潮中的左中右之分不是固定不变的,这是指其理论原则特别是关于国家职能的学说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有所调整。比如,在1990年代。随着苏联的解体和冷战的结束,既成的社会主义事业面临着相当大的挑战,人们重新反思政治思想的左中右布局。西欧各国的理论界和政治界倾向于认为,关于左派和右派的传统的标志已经过时,不再适合于说明和论述现实的公共生活中不同的政治派别及其纲领。这也是社会民主主义方面提出“第三条道路”的主要理由。
  从表面上看,“第三条道路”或“新中派”是介于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之间的一种理论,但在实质上,它试图对两者进行综合,采两者之长,避其弱点。只是它在实践上的可行性还有待检验,有人甚至认为第三条道路已经失败。但作为一种政治思想,自然有其理论价值和借鉴意义。其主要争论涉及国家观,包括政府职能和角色的原则问题。
  古典自由主义理论认为,政府主要是在市场经济中充当“守夜人”的角色,而不应参与社会的经济事务。当代新自由主义则有所改变,主张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干预经济,甚至从事一些公共工程。但是,这并不表示新自由主义放弃其“小政府”的基本主张,因而就不再批评福利国家政策所造成的巨型政府。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实际上也接受了关于大政府导致运作效率低下、浪费严重的观点,但却并未像新自由主义那样得出应当削弱政府的结论,而是提出了改造现存的政府机构的任务。英国在世纪之交担任过十余年首相的布莱尔接受了其政治顾问、伦敦经济学院的院长吉登斯关于“第三条道路”的理论,指出“认为大政府就意味着更好的政府的时代已经过去。重要的是政府的影响力而不是它的规模,政府在现代社会发挥作用的关键是它做了什么,做得怎样,而不是它做了多少。”由此可见,这条介于新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之间的“第三条道路”,核心理念就是如何改造政府机构,使之更有效地进行服务,而不只是着眼于政府的规模。当然,改造现有政府机构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尤其是在全球化的时代,政府面临着更加广泛而多重的任务和职能。正如吉登斯所论述的:“问题并不在于是要更大的政府还是更小的政府,而是要认识到目前的治理方式必须适应全球化时代的新情况;而且权威,包括国家的合法性,必须在一种积极的基础上得到重建。”这些理论家看到了改造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对于国家权威和合法性的重要意义。从基本理论倾向上看,“第三条道路”采纳了多元主义、社团主义和一部分社群主义的理论,作为其思想基础。
  由此可见,作为当代西方社会一部分执政党的指导思想,民主社会主义思想逐步演变,与传统理论有所区别。例如,在所有制问题上从坚持公有制到承认多样化,在价值观上从坚持主导价值到承认多元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承认自由市场经济,但在政府职能问题上,民主社会主义不主张自由主义的小政府,而主张可以有较多的作为,包括发展公共事业,提供更多的社会福利,克服贫富悬殊,救济穷人,解决贫困问题。近年以吉登斯为代表的所谓“第三条道路”理论,则试图在自由主义与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之间采取中间路线,但在实际上更偏向民主社会主义,包括承认社会多种社群的存在,强调各阶级的和谐合作,以及社团主义理论。民主社会主义的核心政治诉求是政治民主,即无论是在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内部,还是在政府官员的产生和国家的政治体制上,都实行广泛的民主,给予人民以充分的民主和自决的选择,包括捍卫言论自由,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共 3 页: 1 2 3

进入 顾肃 的专栏    进入专题: 社会思潮 激进 保守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