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特区政府向立法会申请拨款一亿港元拨入赈灾基金,计划由特区政府直接把钱交给四川省政府,用以援助芦山地震灾民。结果因为没有能够在会期内进行投票,要押后表决。

首先,反对的议员并不都是反对特区政府捐款赈灾,大部分是希望不要直接捐赠给地方政府,认为可以选择其它的方法:比如给在香港注册的民间机构,或者是给那些具有完善救灾经验的民间组织,或者干脆直接购买救灾物资等。说到底,就是不要把钱直接交到地方政府手上。不过香港特区政府反对,理由是:“我们不能在表示关怀、提供赈灾拨款时提出一些特别的要求。”

其次,这次香港社会对于政府出面捐款确实有争议。汶川地震之后,香港在绵阳援建的学校变成了商场,在媒体揭露之后,款项被特区政府追了回来,但这让不少公众质疑特区政府对捐款的监察力度,担心这些钱最终没有去到有需要的灾民手中。

政府捐款,用的是全体纳税人的钱,也因为这样,是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被代表呢?这次地震,第一次成为一个问题。

上世纪90年代设立的赈灾基金,本身就是由政府代表全体纳税人,对香港之外的灾难提供援助的,看看一些数据:2008年内地雪灾,捐助2.5亿港元;2008年汶川地震,捐助3.5亿港元;2009年台湾风灾,5000万港元;2011年内地旱灾,1.5亿港元;2011年玉树地震,1.3亿港元;甘肃泥石流,5000万港元。

汶川地震后,香港特区政府还另外投放约100亿港元,支持151个重建项目,完成了127个,总计支出86亿港元。这些,都是香港纳税人的钱。

也因为这样,重点在特区政府如何向公众保证会监管捐款走向。虽然特区政府官员向立法会提交报告,对赈灾基金的管理进行四项检讨,针对救援机构采取措施,包括在计划开始及完成起计的一个月内,向委员会汇报进度接受财务审查等。但所有措施只针对申请拨款的救援机构,依然监管不到接收款项的地方政府和官员,解决不了官民互不信的问题。

一些支持政府拨款的议员还有政府官员担心,拨款不通过,会显得港人没有爱心,不支持内地同胞。其实大家之所以对这笔钱捐不捐会有争议,正是爱心和支持的体现,因为希望钱用在灾民身上。既然之前出现了问题,现在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些问题不会再出现,那就寻找一种更好的方法。这是对灾民负责,也对香港纳税人负责。这是应该有的一种姿态。

最后要说,其实香港民间捐款一直在进行。截至23号,中联办收到了五千五百万港元捐款,邵逸夫夫妇向雅安捐款一亿港元;截至25号,宣明会,红十字会,乐施会收到的个人捐款超过一千万港元。而不少香港的民间团体,从汶川地震之前之后包括现在,一直在内地踏踏实实的工作着。

还有,如果投票,其实一定会通过,因为立法会里面,支持政府的议员占多数,现在反对派们用的是一种叫做“拉布”的战术来拖延和表达立场而已。

说到捐款,再看点数据:根据国家审计署的报告,汶川地震,内地筹到797亿元捐款,现在还有269亿没有用完。

来源:闾丘露薇

链接:http://dajia.qq.com/blog/25542503843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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