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方芳报道)69,山东省临沂维权人士李向阳收到临沂市公安局《不许可决定书》,不批准他们游行示威申请的理由是“将直接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据了解,63,山东临沂维权人士李向阳、杨海龙向临沂市公安局递交《游行示威申请书》,申请在临沂市区内游行示威,抗议兰山区公安局、法院黑白颠倒、刑讯逼供、枉法判决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公安机关给出的不批准此次游行示威申请的决定和理由,申请游行示威的负责人李向阳表示:不许可的理由是“将直接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这正如杨海龙一案黑白颠倒一样,真正破坏社会秩序的是公安、法院。我们的示威游行,是抗议司法腐败,使社会秩序依法调停。
李向阳发出公告称: 根据《宪法》第三十五条,我们决定在不批准的非法决定之下,如期举行示威游行。
社会法制的实现,需要用鲜血以至生命来铺垫!
有着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理念的朋友们,请来参加我们的游行示威!
示威游行时间:201361315日,每天早7点到晚7点。
地点路线:山东临沂市兰山区法院、公安局、市府广场。
标语一:天杀的恶警、丧尽天良的狗法官!
标语二:官匪一家黑白颠倒,申诉无门天理何在?!
联系电话:136554940311304913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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