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報今天大篇幅報導,去年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移交司法處理的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近期內將在山東的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而薄熙來面臨了受賄罪、貪污罪和濫用職權罪三項罪名指控,而他涉案的金額則是將近三千萬人民幣。

報導中指出,2012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紀委「關於薄熙來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開除薄熙來黨籍、與其公職的處分,並對其涉嫌犯罪問題與相關犯罪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在這項「審查報告」中披露,薄熙來在擔任大連市、遼寧省、商務部領導職務和中央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期間,嚴重違反黨紀,在王立軍事件和薄谷開來故意殺人案件中濫用職權,犯有嚴重錯誤、負有重大責任。

報告並稱,薄熙來利用職權為他人牟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賄賂;而薄谷開來利用薄熙來的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財物;薄熙來並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後果。

大公報說,消息人士透露,中央有關部委在昨天23日下午開會,傳達了有關薄熙來案進展情況的文件,這些文件也已在重慶傳達。

報導中說,薄熙來案已確定在濟南開審,最高人民檢察院已指定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而薄熙來可能面臨三項指控。包括受賄罪,涉案金額2000餘萬元;貪污罪,主要是在任職大連期間貪污逾500萬元;以及濫用職權罪,主要是在王立軍事件和薄谷開來故意殺人案件中濫用職權,觸犯刑律。

根據中國大陸刑法,受賄罪與貪污罪的量刑是10年有期徒刑到死刑,濫用職權罪則可處有期徒刑5年至10年,兩罪併罰最低量刑至少可處15年徒刑。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