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台湾恒春渔民蔡波

被扣台湾恒春渔民蔡波(中央社图)

恒春渔民蔡波周二(3日)单独乘胶筏在菲律宾雅米岛海域作业,遭到当地水警逮捕,台湾已向菲国提出交涉。

台湾海巡署接获东港区渔业电台通报,蔡波搭乘胶筏“蔡田号” 2日从垦丁后壁湖渔港出海捕鱼,3日下午在菲律宾巴丹群岛雅米岛东北方岸际4浬、距鹅銮鼻东南方78浬处,遭菲国公务船扣押。蔡波与船只都被留置在菲律宾第七小岛。

面对蔡波家属指责护渔不力,台湾海巡署强调,胶筏被扣押时,伟星舰正在雅米岛以北的海域巡逻,不过可能是胶筏没有装设卫星定位系统,才无法在第一时间掌握。

海巡署并且指出,由于雅米岛海域在台湾暂定执法线以南,争议必须透过外交途径解决。

菲认定越界

菲律宾政府5日下午将初步调查报告传真到外交部,报告中指出,“蔡田号”在巴丹省的小岛北方距岸仅40公尺,渔船上有钓具以及龙虾等渔获,显示船只在靠岩岸处作业。

台湾渔业署5日表示,“蔡田号”作业处已是菲律宾12海浬领海内,并非在台菲重迭经济海域作业,以致遭到菲律宾民防船扣押。渔业署澄清,重迭经济海域并不包含12海浬,必须尊重他国领海范围,不能以此为作业理由。

台湾渔业署和外交部已和菲律宾接洽,希望以行政处分方式尽速裁罚后释放蔡波。

依经验,类似案例罚款约5万美元(约台币150万元)。若走法律诉讼途径,可能费时1至2年才能定案。

人船平安

目前船长蔡波安全无虞,菲方也允许他使用手机对外通讯。

蔡波在电话中强调,自己是在台湾经济海域进行作业,无法接受菲方扣押的理由。

蔡波指控菲警上铐捆绑他,要他跪在地上,并以枪指着他的头,一天不给饭吃。

蔡波并说,菲方还强抢自己随船的物品,行径就像是强盗。

争议海域恒春区渔会理事长潘明坤表示,“蔡田号”被扣押的海域属于台菲重迭经济海域,昔日菲国水警就常以“越界”为由,强行扣押台湾渔船,渔民一度不敢到该处海域作业。在今年5月初“广大兴28号”事件发生后,台菲签订渔业协议,渔民才又恢复在此海域作业。

网友如要发表评论,请使用下表: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