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為《50,000人簽名反對山頂盧吉道建酒店 當局應立即否決申請》。

【2013年11月26日】新聞稿美港聯盟一直跟進山頂盧吉道27號住宅改建成酒店一事,早前城規會不顧民意, 批准改建(城規會於諮詢期間收到市民回覆,96%反對申請)。美港聯盟自十月六日起在山頂收集市民簽名,反對項目。本聯盟今日舉行者招待會,公佈簽名收集的結果及後續行動。

50,000人簽名反對

美港聯盟在山頂盧吉道港島徑27號門外,展示有關資料及聯署信,讓市民表達意見,簽名反對山頂盧吉道27號改建為酒店。為期約50天的行動收集到50,000名市民簽名,這當中包括盧吉道行人徑的日常使用者,其他香港市民及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美港聯盟認為民意相當清楚 – 反對在郊野公園及行山徑附近興建酒店。

美港聯盟更收集到多位政商界重要名人的簽名反對,包括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前商務及發展局局長馬時亨、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前市政局主席梁定邦 、前勞工處助理處長周東山等……

城規會程序不公、考慮不周

美港聯盟需要強調的是,城規會雖然通過項目,但當中涉及不公平和疏忽,包括:

1. 容許發展商在接近截止日提交補充資料,令公眾不能及時回應
2. 城規會豁免發展商公佈部份文件
3. 漠視盧吉道行車對行人的安全
4. 考慮無關因素:發展商曾表示假如酒店項目被拒,將申請改建為四棟住宅
5. 污水被排入污水渠,然該處並無污水渠設施
6. 酒店化糞池位置位於危險斜坡,但發展商並無提交土力報告
7. 未有考慮酒店每日排出20,000公升污水等環境污染影響
8. 盧吉道該段路絕對不能容納救護或消防車輛於危急情況下駛進救緩,原因有二:該段路由入口至27號,共有37個彎位,一般車輛已是難以迅速駛進,更莫說是有特殊功能車輛;該段路平日至假日遊人如鯽,倘若再還上輪椅或嬰兒車,更是進退不得

美港聯盟亦曾向城規會提交18項文件,詳細解釋反對理由,可惜均未獲城規會充份考慮。

要求當局否決項目申請

城規會雖然已批准改建酒店的申請,惟這只是發展的第一關,美港聯盟促請政府當局否決是次項目,聯盟強調政府各部門仍有多項關卡可否決項目,包括:

1. 該處地點不適合建酒店,亦影響公眾利益,民政事務署否決酒店或旅館牌照申請
2. 盧吉道一旦行車,將影響行人安全,該處道路條件亦欠佳,運輸署應否決批出行車許可證
3. 擬建化糞池的地方屬危險斜坡,地政總署可否決租借土地或換地的申請
4. 盧吉道27號大屋歷史久遠,改建或構成危險,屋宇署可否決改建申請
5. 盧吉道27號大屋具保留價值,古物古蹟辦事處應考慮將該處列作法定古蹟

美港聯盟促請政府尊重民意,推翻改建酒店的申請,減低政策與民意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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