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生的论政与从政

刘志强《人权史稿——简论罗隆基的人权思想》序

贺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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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罗隆基的粗浅了解,得益于几位友好的研究。其中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刘志强教授对罗隆基人权法治思想经营多年,成果丰硕。他1999年即以《罗隆基人权理论研究》作为博士论文选题,博士毕业之后又持续用功,笔耕不辍。就对罗隆基的政治学说和人权思想研究而言,志强毫无疑问应该是海内第一人。

为什么志强对罗隆基研究如此情有独钟?部分原因是罗隆基是他江西省安福县的乡前贤。袁枢右参政,乡党引为荣,原本是一种很自然的感情。2008年夏天,他还专门陪同我去了一趟安福罗隆基故居。村子旁边是有清澈的河流,河岸上是茂密的树林,南边是很有灵气的笔架山。这是一片孕育了许多杰出学者的山水。罗隆基和他的三位同乡被称为
“安福四才子”,即罗隆基、王造时、彭文应和做过北京大学教授和国民党宣传部长的彭学沛,都是当年名重一时的人物。一个县,在同一个历史时期,扎堆儿地出了四位重量级政治学家,我一时间还真想不起有另一个类似的例子。

不过,“四才子”都命运多舛。彭文应1948年死于飞机坠毁,其他三位在1957年无一例外地都成了著名“右派”,其中罗隆基和彭文应还是五个至今尚未平反的“右派”中的两位。才华横溢,却不见容于时代;功成名就,转瞬间均遭灭顶之灾,是何等原因在其中?难道也跟安福这个地方的民风乡情有关,抑或是他们对于自己社会角色的界定所内在的悲剧性质使然?

1928年秋,罗隆基从哥伦比亚大学获得政治学博士学位。回国后的生活,可以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他回国不久即参加“人权论战”到1940年代中期抗战胜利,这时期,罗隆基着重于书生论政;第二阶段则从抗战胜利后到1940年代末,此期间罗隆基积极投身于政治实践,他身为中国民主同盟的主要领导人,周旋于各种政治力量之间,成为一个很风光的政治活动家,这是他书生从政阶段。对于第一阶段,毫无疑问,罗隆基扮演的是一个十足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角色,他在《新月》等期刊发表的大量有关人权、法治的文章就是明证。在第二阶段,作为中国民主同盟的主要领导人,罗隆基为践行其的政治理念而书生从政。罗隆基四处奔波,非常活跃,是政坛的风云人物,他纵横捭阖于国共两党之间,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以致于被人误解是一个“政客”,这也是罗隆基最受非议的时期。

但从罗隆基的一生来看,尽管在时人眼中对其人品有这样那样的看法,但终归是道德评价,并不能等同对其历史的评价。罗隆基一生值得肯定的地方就在于他系统地阐述了人权、法治思想在现代中国的意义,并以此作为一种政治理想来追求。当然,作为一个生活在有着深厚传统文化背景下的中国人,他的立身行事不太注意或不检点自己生活小节,往往在实际层面中也给自己实现政治追求造成一定的障碍,以致被人认为“不太忠厚”或“爱出风头”。与单纯的立言者不同,立功者需要妥协,妥协就难免在某一个时刻出现言与行之间的差异甚至冲突。罗隆基为追求政治上的目的,为了对付国民党,与中共合作,在双方合作中相互利用实现双赢策略,但罗隆基在合作中并未放弃自己的政治理念和主张,更不是像时人所说的那样是“中共的尾巴”,而是“和而不同”。但是,从事实际政治所需要的妥协精神也许是中国文化里最匮乏的基因,这种基因的作用由于1940年国共两党之间不共戴天的局面而格外放大了。黎安友教授总结民国初年宪政理想破灭的原因,就指出:

也许中国人对于宪法制度下政治家的正直诚实的期望高得不切实际。正常的政治妥协被视为背叛,策略上的转变被当做缺乏原则的证据。(《剑桥中华民国史》中译本上册页310

罗隆基的学生储安平说他不是一个独立的自由主义者,其误解的原因也正在于此。

实际上,全面观察罗隆基的政治学说与实践,借用周一良先生的书名,可谓“毕竟是书生”。即便是在从政的过程中,他仍然不失书生本色。论政成功,参政失败,这或许是他政治上并不成熟的表现,不过,形势比人强,在那枪炮作响的环境下,夹缝之中的“第三条道路”最终落得个左右交攻、进退失据也是必然的。

知人论世固然重要,但知世论人则更进一层。只有了解才能理解,理解才能辨析。当然,这种理解并不是无原则,而是在历史语境下文本与人的沟通,持平客观的理解。思想的高度决定了人的高度,同时所谓高度也未尝不可以说是限度。如果我们以中国人权史检视,罗隆基的人权理论则是那个时代一座丰碑。就其人权理论高度而言,他巧妙地借用了功利主义流派的思想,创造性使用了“功用”的原则来构建其具有中国理论的人权思想体系,并提出了人权
“条件说”。但就其存在的限度而言,罗隆基人权理论明显受英美人权诸多学说思想的影响,他没有从容的空间把西方理论中国化,特别是功用性人权观,在实践中难免凿枘不投。

在对于自由的论述中,罗隆基多少有些把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的界限混作一谈,在法理上没有区分思想与行为的差异,将其理论绝对化了。另外,政治自由与经济平等难以通约。罗隆基没有注意到个人自由与经济平等之间的紧张关系,自由民主与经济平等之间存在困境;他的理论原则多于操作,并没有在政治上建立一套能保障人权的切实可行的方法。因此之故,罗隆基人权理论虽陈义甚高,然抽象有余,具体不足,曲高又和寡。


总的来看,罗隆基在国民党专制独裁的形势下,提倡人权,其进步和积极作用显而易见。遗憾的是,这位一生追求人权理想的斗士最终还是在一场巨大的人权灾难中悲剧地结束自己的生命。
但历史不能以成败论英雄,也并不能以此判断真理与谬误,更不意味着罗隆基人权理论及其政治主张没有意义。很多理论的价值,需要以相当长的历史岁月才看得清楚。从现代性来说,罗隆基人权、法治思想,对构建当代中国的法治之路,至今仍有深刻的借鉴意义。


2013
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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