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有關新界東北前期勘探工程撥款時,主席吳亮星以主席權力強行制止議員質疑他有利益衝突之嫌的質詢,強逼議員只能發問有關工程的技術問題,想要強行通過撥款之心路人皆見。臨到會議時間之末,吳亮星更想強行劃線結束討論,好讓政府可以數夠票就硬闖立法會,置公眾的知情權於不顧。

事實上,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已成為官商鄉利益輸送的大白象工程。早在去年,傳媒經已揭發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有古洞至少持有三幅近一萬五千呎農地,估計可獲一千二百多萬元賠償。多名有份審議工程撥款的立法會議員,地產發展商、工程承建商有千絲萬縷的利益關係。這些地產商和承建商在新界東北發展中均有直接或潛在的利益。

●賊竇立法會

財務委員會主席吳亮星是新鴻基地產附屬公司數碼通的非執行董事,年領24萬董事袍金;他也是港鐵非執行董事,年領三十萬董事袍金。港鐵在新界東北發展中有直接利益:九鐵在興建東鐵落馬洲支線時,早已在古洞「落釘」,佔用了大片土地用作興建車站。若新界東北發展項目不能通過,港鐵的發展大計將受重大影響。

田北俊議員是新世界中國的非執行董事,母公司為新世界發展。田北俊持有387,448新世界中國股份,按五月十三日收市價計算值近二百五十萬;另從新世界中國年領董事袍金、股權利益合共三十二萬七千。

向來有「董事王」之稱的議員石禮謙,身兼多家在新界東北發展有潛在利益的公司董事。(1)日前石禮謙被踢爆為新昌營造(剛於五月十二日辭任)和德祥企業的非執行董事,分別從兩者年領廿二萬和二十萬的董事袍金;(2)他亦是新世界發展附屬公司新創建的非執行董事,從新創建年領董事袍金、津貼、購股權福利共四十五萬。新創建旗下有多家從事基礎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工程公司;(3)從鄭裕彤任主席、「細劉」劉鑾鴻任董事總經理的利福國際年領二十萬董事袍金。(4)他也是港鐵非執行董事,年領三十萬董事袍金。石禮謙從這些和新界東北新發展有直接或潛在利益關係的公司,一年領取至少一百三十七萬元。

除了地產商在東北發展區大量囤地外,官員和議員也赤膊上陣,參與囤地瓜分利益的遊戲。鄉議局主席兼立法會議員劉皇發被揭發與女兒和女婿在上水塱原囤積至少四幅農地,可獲賠近四千五百萬

其實只需輕輕一瞥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申報冊,已經可以發現立法會──尤其功能組別議員充斥著大資本家和財團的代理人。上述幾個不過是立法會內資本權貴代理人中特別突出的幾個,其餘的例子還包括:林健鋒是鄭裕彤擁有的周大福珠寶非執行董事,剛在五月十日才離任新昌營造董事;易志明是會德豐下屬九龍倉、海港企業、天星小輪、現代貨箱碼頭、香港空運貨站的董事;陳恒鑌持有港鐵股票;等等。

●官商鄉一體 毀人家園 利益輸送

根據政府文件,古洞北和粉嶺北新發展區合共333公頃可發展土地,當中政府和私人土地各佔一半。各大地產發展商早已在該地區落釘囤地居奇,待政府開發新界東北時坐享其成。面對眾多大肥貓環伺,政府不單不敢引用《土地收回條例》打擊土豪囤積農地,更自創遊戲規則,容許在區內擁有面積不少於四千平方米(約四萬三千平方尺)土地的地主與政府換地發展,以保障落釘地產商的發展權。而即使地主不參與發展,政府亦已將每平方尺的賠償金提升至948元,為囤地者帶來幾倍的利潤。

以恒基為例,他們在發展區內持有二百七十萬平方尺土地,當中有九十萬平方尺符合要求可作原址換地,以增加後的六倍地積比率計算,可建樓面面積達五百四十萬方呎,相當於兩至三個大型屋苑。餘下一百八十萬方呎將會被政府以高價收回,賠償金額達十七億。其餘地產商亦於區內坐擁豐厚「土地儲備」,例如長實就有一百二十萬平方呎農地。擁有面積不足四千平方米土地的小地主只有賣地給地產商或被政府強制收地的選擇,整個發展計劃全面向大地產商傾斜。

發展區內的原居民宗族是政府主力籠絡的對象,當然有餅分:單單侯氏在古洞北就擁有一千萬平方尺土地,可獲接近五十億賠償。沒有原居民被逼遷,又有政府送錢使,難怪上水鄉委會主席侯志強不顧面子,瞓身力撐政府發展。

和這些大鱷相比,長居古洞北、粉嶺北數十載的村民所得的賠償少得可憐。以政府所指一千戶居民受影響計算,由地政處處長酌情批出每戶六十萬特惠津貼僅需六億;根據石崗菜園村的經驗,估計區內廿八公頃常耕農地的青苗賠償只有千多萬。換言之,政府預算四百億徵地賠償中,只有不足百分之二落到真正在區內居住和謀生的村民手中,其餘都是輸送給地產商和原居民大地主。

地主肚滿腸肥,村民卻無家可歸。政府有關原址換地的申請限定一五/一六年度交吉,即大地主必須在該年度前將居於該地皮上的居民逼遷。另外,居住在政府土地上面的村民亦可能面對高額罰款──政府計劃提高《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罰則,立法會一旦通過,在政府土地上居住的寮屋居民可能被處以最高一百萬罰款,另加每日罰款二萬至十萬。

●齊齊反擊 揭露東北真相

土地民化陣線今早到北角廉政公署報案,向公眾揭露官商鄉分割新界東北肥豬肉的真相。政府口口聲聲稱新界東北發展為滿足人口增長的房屋需要,卻沒有告訴市民這計劃將毀近萬居民的家園。若按政府時間表,兩個新發展區的居民二○一七年就要搬走,可預留作「原區安置」的公屋單位卻要二○二三年才落成,不能銜接,「原區安置」只是騙人的口號。

有嚴重利益衝突的立法會議員公然在議事廳內主持會議和議事,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們要求財委會主席吳亮星仿效審議廣深港高鐵時有利益衝突的何鍾泰,避席會議,其餘有相關利益的議員則要根據《議事規則》第83A條和第84條避席和退出表決。

新界東北財委會決戰系列一:東北計劃為何錯到極?〉— 余在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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