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是「語言」還是「方言」的爭論無日無之,這爭論本身其實是毫無意義的,因為當我們將「語言」以政治社會因素分類時,就可分為「共同語」和「方言」兩類,「方言」其實是「語言」的一種。故此,在邏輯上,粵語是「語言」還是「方言」的爭論,其實相當於爭論鄧力行究竟是一個「人」還是一個「男人」。

因著「方言」與「語言」對立這錯誤觀念深入民心,令不少希望捍衛粵語的朋友因希望守護「粵語是語言」的這正確看法的朋友而 得出「粵語不是方言」的錯誤結論;認同「粵語是方言」的這正確看法的朋友亦自然得出「粵語不是語言」的錯誤結論。得出這些錯誤的結論,實際上是由於大眾對 語言學的基本概念缺乏認識。

在香港,打著旗幟「捍衛粵語地位」的朋友所堅持的,不應是「粵語是漢民族的共同語」這不設實際的說法,而是希望捍衛粵語作為香港(不成文的)官方語言以 及主要語言的地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範漢字」,但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並不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所以對於香港來說,保持粵語的地位,不成為語言文字法所規定普通話和規範漢字通用地區,除了是個 語言文字問題,更是捍衛一國兩制的重要象徵。

普通話不是香港地區適用的「共同語」,而粵語又屬於「方言」,而「方言」相對於「共同語」又有「非正式」的意味。故此在沒有共同語通用的香港,「正式」 的語言是甚麼?這就是在一國兩制下出現的特殊問題了。近年當局似乎有意在教育方面著手,透過推行普教中等手段,將上述問題的答案慢慢引向「普通話」,這不已經是我們要走出來捍衛粵語的充分原因了嗎?

*原刊於2014年5月11日《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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