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由万里如虎 于 2014/5/8 0:03:09 发布在 凯迪社区 图画人生

即使你的脸被屏蔽,每个人都知道图片上是谁–《建党伟业》台词:自你入狱,举国震动,人生辉煌,莫过如此。

@袁裕来律师 有不少朋友曾经劝说我到北京执业。以我的性情,到北京执业,肯定早就被寻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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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寻衅滋事罪,最高法的解释扩大到了网上滋事。人大常委会和两高解释对集资诈骗等罪的入罪要件,扩大外延,易如反掌。很多人还未认识到立法权失控的巨大危险。将来他们在司法中碰到障碍,都会用修改立法,依“法”处理。因为这个划红线权,在他们手里面。律师辩护余地,将被挤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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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三畏 前年,他致力于劳教案,结果是呼应了党的决定;去年,他开始接双规伤害案,迟早党也会把双规并入公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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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鹏 通知:1、这两天找我聚餐的朋友就算了,因为忽然,众人一起吃饭也变成高危事情。2、今晚小区球场的比赛已取消,20多人喊打喊冲赛后还比划V合影,看上去就很违法。3、原定我家举行的血战到底麻将大赛已被我取消,原因很简单:家庭,已是寻衅滋事重要场所。各位酒友球友麻将友请自重,加强学习红头文件。

除了浦志强,看看还有哪些名人被“寻衅滋事”… http://t.cn/8sdGM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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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马 从今天开始,所有的人都成了未刑拘的罪犯。只要你敢在家里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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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jhj:十个人寻衅滋事寻衅滋事;一百人寻衅滋事叫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千人寻衅滋事叫非法聚集;一万人寻衅滋事叫动乱;十万人寻衅滋事叫反革命暴乱;百万人寻衅滋事叫建国大业。

@何宽:我以为只有香港才有优才计划,原来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也有。

@wangwusi:对于寻衅滋事的权力来讲,你干啥都是寻衅滋事。还在纠缠罪名的人有劲吗?别人强奸完你告诉你说是因为爱情,你还在纠缠到底是不是真爱,这不傻逼吗?

@shdxd:本来悄没声的一个研讨会,没多少人注意到。这么一传唤、一抄家,变成了一个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了。

@hnjhj:恐惧越来越强烈,莫名其妙的事情就会越来越多,比如:非法着装、非法上坟、非法开会、非法蜗居。

@徐天明律师:不要以为抓几个贪官反反腐,就可以搪塞民众的政改要求;不要以为搞一个外亮内虚的中国梦,就可以忽悠掉人民的民主梦;不要以为高压维稳,大肆抓捕,就可以维护专制的茅草地;不要以为口口声声勤政为民,就可以掩盖极权的本质。在互联网时代,人民是自己的主人,人民之上,没有教化神,更没有救世主。

@陈光武律师:【赵楚】“公民自由聚会,纪念包含重大历史意义的民族悲剧,这不是寻衅滋事。这是爱国主义精神的祟高表现,是展现独立人格、自由意志的行为。压制这样的行为是摧残民气、侵害民权、违背良知的反华罪行,是对广大中国人民的严重挑衅。”

@律师邓树林: 台湾七十年代末,律师是个高危职业,随意被抓。不过还是有很多律师不畏强权,不怕坐牢,站出来为民主人士辩护。最著名的就是美丽岛事件。律师们的法庭辩护有这样一句话非常著名:“审判官们,你们今天在法庭上审判8名被告,别忘了,全国同胞在外面审判你们。而明天,历史会审判你我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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