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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新华社星期一有报道说,中国将在广东和上海等六个省市开始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路透社星期一发自北京的一则报道说,此次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必须坚持中共的领导,改革必须在党的控制下进行。

中国官方星期一有评论认为,中国此次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剑指中国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的顽疾,把改革拔高到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立规矩”的程度。对此,中国知名律师郭莲辉星期一表示:

“这次总的改革,我估计应当是逐步地、循序渐进地向司法独立的方向迈进。没有司法独立,中国根本不可能形成法制社会,也不可能改变权大于法、专制的和集权的现象,社会公平与正义也不可能得以体现。至于在一党专制的条件下,中国能不能实现司法独立,我们虽然还得拭目以待,但我个人认为可能很难,因为一党专制,缺乏监督嘛。 ”

中央司法改革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称,中国“法官、检察官的选任,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尊重司法规律。”中国著名法律学者、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近日在接受外电专访时也表示,此次改革试点无疑是一个进步,但受制于党政管理下的司法难有真正的司法独立。对此,北京律师李静林星期一表示:

“中共十八大之后提出的口号是三个自信。在这个口号下要改的是管理方式的创新,即将认为有弊端太大的管理办法进行修正。然而,修正的前提是三个自信,不是说不自信才要修正。此次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至少不是要削弱党对政法的控制,而是改革控制的方式。虽然此次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不会有太大的建设性意义,但改总比不改要好。至于能够好多少,现在还很难说。如果要说好,可能在法官和检察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要求今后会高一些。 然而,专业知识好的法官和检察官要干坏事怎么办?”。

中共提出的三个自信是指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具体一点说,中共要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要自信,对建党依据马克思主义要自信,对一党专制制度要自信。

郭莲辉律师也表示,虽然现在进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肯定相对以往是进步,但改革的步伐应该更大,因为政治体制改革和司法改革在中国早已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改革的条件已经存在;老百姓对党操控一切,权大于法, 权力没有制约和公权力被滥用早已深恶痛绝。郭律师认为,现在的司法体制改革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司法独立改革:

“司法独立必须要体现法官个人人格尊严的独立,法官个人内心意志的独立;法官审理案件,他要对审理的案件承担终身责任。我是法官我负责,按照我的认识和意志进行裁判。司法独立也促使法官工作兢兢业业,秉公办案,依法办案。不受任何外界的干扰和影响。”

在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和青海六个省市即将开展的司法体制改革是让法官跳出普通公务员序列,在解决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问题方面,改革的目标是扩大省法院和检察院在地方司法人事任命及财政的控制力度。

(记者:闻剑 / 责编: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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