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從內地買電 轉嫁污染無助環保
要求增加本地可再生能源比例
應以需求管理著手,全港一同減少用電

「未來發電燃料組合公眾諮詢」今日(18/6)截止,請於晚上11時59分前,填好以下意見書(閣下可自行修改內容),環保觸覺將會自動轉寄至環境局。我們亦建議你用多一點時間,用自己文字,填寫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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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觸覺就「未來發電燃料組合公眾諮詢」提交之意見書

政府於本年三月開始就香港「未來發電燃料組合」展開公眾諮詢。環境局建議兩個發電燃料組合方案諮詢公眾。第一個方案是「網電方案」,即從內地電網(即南方電網)購電;第二個方案是「本地發電方案」,即利用更多天然氣作本地發電。環保觸覺(本會)有以下意見:

一、可再生能源「被消失」,要求在港增加可再生能源比例

在政府四十多頁的諮詢文件中,談及可再生能源(包括風能、太陽能等)的篇幅不足兩頁。更甚的是,當局開宗明義就指多個可再生能源效益存疑,只能滿足本港電力需求中的極小部分,儼如未諮詢就先將可再生能源判死刑。在全球都追求環保能源的大趨勢下,本會對政府率先在港放棄發展可再生能源深感失望。
本港兩大電力供應公司,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港燈」)及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電」)早年展開離岸水域風場研究。當中港燈的研究選址在南丫島和長洲之間水域,在2010年預計可提供五萬個四人家庭一年所需電力;中電在西貢的研究選址則仍在收集數據中,但亦預計可供應八萬個四人家庭年用電量。雖然兩間公司的選址各有利弊,可能影響水域的生物及漁業等,但研究亦反映香港實在有潛力發展風力發電,政府不應貿然放棄。

事實上,本港背靠珠三角地區,而中國近年亦以各種優惠政策大力拓展可再生能源。為實現香港在珠三角地區可作為環保城市的典範,本會建議以香港充裕的資金,大力拓展在區內的可再生能源設備,此舉不但可提升本港的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更可在香港的監察下配合國內的政策,創造雙贏局面。

此外,政府亦應積極推廣和考慮資助社區的小型再生能源發電,如低污染的太陽能、小型風力發電、廚餘發電等,供應該大廈或社區使用。香港應以每一建築物皆能小規模發電為目標,積少成多,並藉此推行環境教育,使社會各界一同節能減排。

二、拒絕從內地買電,不應將發電污染轉嫁內地,環保存疑

根據政府提議的「網電方案」,建議從內地輸入電力以滿足香港約一半的電力需求,即從內地南網「網對網」購買約佔30%的網電,加上維持從大亞灣核電站輸入核電的百分比(約佔20%)。此舉其實只是將發電污染源頭轉嫁內地,實在不符合環境公義。再者,內地所排放的溫室氣體亦會將香港置於全球暖化的危機下,若發電廠設於廣東沿岸,空氣污染物亦很大機會被吹到香港,根本無助改善香港空氣質素。

雖然環境局在諮詢文件中否認此「置換效應」,又指非化石燃料佔南網總裝機的容量的44%,不斷吹噓向內地買電的好處。但值得關注的是,香港直接由內地電網購入電力,對於其供電源頭是完全沒有約束力及決策權,香港無法確保其電網的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更不談核電亦是「非化石燃料」之一)。再者,內地不少城市都常出現缺電情況,而其電力需求亦同樣因人口及經濟增長和急速城市化有所增加,因此向內地買電的可靠性存疑。

事實上,大陸的「可再生能源」是否環保亦值得商榷:佔南方電網中非化石燃料大部分的雲南水電,開發過程置環境於不顧,破壞山河、摧毁居民家園、影響下游農業水資源;有些地區更因未跟電網公司協調好,結果要大量「棄水」;亦曾有不少媒體報導,內地一些風力發電場根本沒有連繫到電網上,白白浪費了電力。

三、應以需求管理著手,全港一同減少用電

本港近十年的用電量不斷上升,年增長率更不時超過2%,遠超約0.5%的人口增長率,反映香港人的生活習慣愈趨浪費。政府應由需求管理著手,積極推動社會節能減排,並從政策落實減少浪費能源的政策,如盡快推行光污染立法、限制廣告招牌不得在日間開啟、加強推廣及管制政府場所、商場等的冷氣溫度等。

現時,商業用電佔全港用電近七成之多,更有繼續上升的趨勢。最令市民感不公平的是,對於住宅收費,電力公司採用的是「漸進制」,即用電愈多,每度電費便愈貴。相反,對商業用戶則採用「累退制」,即用電愈多,每度電反而愈平。因此,商業用戶對節能的誘因大減,變相鼓勵他們用更多電。政府應積極限制電力公司取消電費「累退制」,當中可考慮轄免醫院、公共交通等提供公共設施的用電「大戶」,使全港市民和商戶一同節能減排。

四、減少備用電量、賣電回內地荒謬

現時香港的備用電量達三成,接近國際能源總署建議的20%至35%中的上限,當中不少備用電需反過來賣往大陸,實屬全球罕見。根據香港統計處2013年香港能源統計年刊,在過去五年,出口往中國內地的電力佔本地產電量4至10%。即使要保持電力供應穩定,香港亦根本無須保留如此高的備用電量,徒添發電對環境的影響,亦加重市民的電費付擔。

五、憂慮增加天然氣比例使電力公司利潤大增、要求修訂利潤管制協議

「本地發電方案」建議大增於香港的天然氣發電比例,但這很大機會引致電力公司增加天然氣發電機組及興建天然氣接收站。在利潤管制協議的框架下,電力公司資產越多,准許利潤便越多。電力公司已一直牟取暴利,所以若不取消或大幅更改利潤管制協議,增加天然氣發電比例並非理想做法。

六、減用核電

本會認為社會仍普遍質疑核電的安全性,所涉及的核廢料儲存問題至今仍未得到適當的解決。是次政府所建議的兩個方案中,均是維持向大亞灣核電廠購買佔香港供電量的兩成電力,市民即是「無得揀」。政府以2009年草草跟內地簽下的合約作解釋,指香港已承諾向大亞灣多買電20年,到2034年才屆滿。
然而,經過福島核災難後,核電的安全性已響起嚴重警號,核洩漏的影響是我們不能承受的風險,特別是大亞灣核電廠位處人口稠密地區。有見及此,本會認為當局應積極採取減用核電的措施,並用上述的節能方法並加大發展可再生能源取代之。

結語

環保觸覺堅決反對由內地購入電力。本會促請政府以積極態度檢討現有未來發電燃料組合方案,加強在社區、本港以至珠三角地區發展可再生能源,並透過改善現有電費機制、善用能源政策等進一步推動節能減排,減少能源浪費和用電量,以達到降低碳排放、減少甚至停用化石燃料和核電的目標。

環保觸覺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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