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周永康,以及反腐败和依法治国 来源: 自由亚洲 党中央宣布审查前常委周永康,我认为一切都在必然之中,所以我不惊讶,不激动,没有悬念也没有幻想。

中国的腐败是制度的必然,远不仅仅是某官员或某名流个人的堕落。中国的官员和名流不是没有廉耻,问题是存在着权力不受监督这个天大的染缸。“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阿克顿爵士19世纪末发现的这一定律是铁面无情的,不管你东方还是西方,皇权还是党权。权力高于一切,腐败如影随形。被不受监督的权力组成的制度,必然是制造各级各类腐败的流水生产线。

因此,当我被告知维稳沙皇周永康是一位腐败分子时,我不惊讶。如果我被告知,这位沙皇领导下的马三家劳教所是个腐败窝,我不惊讶。有朝一日,万一我被告知,这位沙皇过去的顶头上司也是腐败分子,我同样不惊讶。阿克顿定律是普遍适用的。老虎多一只,少一只,特大号,特小号,无关宏旨,不可能使我动感情。

有人问,为什么要选择这个时刻,用这种方式来公布对周永康的审查?我才不问这种危险的问题呢!因为我知道这也是必然的。

这必然是中共中央的决定。我知道中国的事情必然归共产党作主。反不反腐败,反谁不反谁,什么时候反,反到什么程度,经过什么程序,最后怎么审怎么判,切割不切割,公布不公布,公布的时间、内容乃至措辞,一切的一切,不可能不由党指定。这就是毛泽东的制度——党领导一切。一切重大问题,党有党的考虑,我们不应该打听,免得变成刺探党国机密。

现在这种反腐败,准确地说,是党中央反腐,不是老百姓反腐。好多人不懂这一点,以为每个公民都应该为反腐尽心尽力,结果和党“撞车”,被定性为“聚众闹事”或“阴谋颠覆”之类。六君子,八君子,十君子……许志永先生们,不就是这样被周永康的接班人“依法”拘捕了吗!

政治局决定,十月要开四中全会,把“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提上日程。设想一下,在那以后,会不会由依党反腐转入依法反腐呢?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那么,如果依法反腐,到了那个时候,公民要求领导人公布财产犯不犯罪?记者报道腐败新闻犯不犯罪?律师搜集腐败信息犯不犯罪?说不定,照旧由高于一切的党来判断。因此答案如何,照旧归党决定,我们大家依旧猜不出来。

这就使我照旧不敢做梦。依法反腐的门槛,说不定照旧是多少钱判几年刑之类;而制度性反腐败的最低要求,必须是把高于一切的权力关进笼子。两者要求不太一样。后者至少需要三层笼子,缺一不可:公民作主的笼子,舆论监督的笼子,司法独立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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