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辦案基地位處深山,據稱官員不到三天就坦白。圖為基地內的偵訊室,對面矮座是貪官座位。
人民網

中共嚴打貪腐常聽到官員被「雙規」,此大陸獨有詞彙,出自「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要求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

雙規即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是指中共黨員入身被紀委控制後,先於檢察機關前作黨內調查,屬黨對黨員的隔離審查,目的是防止被調查人拖延時間、逃避調查,甚至串供、外逃。若以台灣做對比,即國民黨或民進黨的從政黨員,因黨中央懷疑其涉嫌貪腐,遭考紀會派人逮捕並調查,待黨內調查結果出爐後、再轉交檢察機關立案偵辦。

至於雙規的方式,在時間上多採「被帶走」、即人身自由遭限制時點起算,何時結束則視案情輕重而定;在地點上,關押處所可能是官方賓館、軍事基地或招待所等,以吃住方便、外界不易打擾為首選。

雖說人身自由遭限制,但不若被關在看守所般嚴格,雙規期間主要是回憶違紀過程、接受問訊、撰寫文字材料。違紀黨員遭雙規後,按規定必須通知當事人任職單位與家屬,但被關押地點可保密不透露。

大陸的「雙規」離法治社會太遙遠,然大陸是以黨領政,檢察機關與法院形同自家開設,成千上百官員遭黨內「雙規」,迄今也未聽聞有黨員上法院控告中共限制人身自由。

中紀委辦案基地位處深山,據稱官員不到三天就坦白。圖為基地內的偵訊室,對面矮座是貪官座位。 / 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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