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3日電)中國大陸新疆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對莎車縣「7‧28」嚴重暴恐襲擊案部分被告人作出一審判決,12名被告被判死刑、15名死緩,其餘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等。

中新社報導,涉案人以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非法製造爆炸物罪、放火罪、綁架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別判處死刑、死緩、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莎車縣28日凌晨發生嚴重暴力衝突,衝突中至少有21到24名維族人被打死,10多名維族人被打傷,大陸武裝人員也死了13人。

大陸當局隔了好幾天才對外發布消息,並指稱這是一起「有組織、有預謀、計畫周密、性質惡劣的嚴重暴力恐怖襲擊事件」。

但大陸境外媒體則報導,這起衝突的導火線,是新疆安全部隊向抗議政府限制伊斯蘭教齋月活動人群開槍,進而引發民憤,才導致衝突爆發。1031013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