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間之遊艇旅遊活動,交通部航港局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訂定「遊艇申請航行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作業程序」,以加速申請案作業流程,提升行政效率。

大陸籍「五緣灣壹號」係首艘依「遊艇申請航行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作業程序」申請之遊艇,經航港局會商相關機關審查後,於104年3月16日核准其申請,「五緣灣壹號」預計於104年3月18日從大陸廈門前往金門從事遊艇活動,本申請案有效縮短申請作業時間,期能帶動兩岸間遊艇旅遊之發展,吸引高消費族群之遊艇會員,搭乘遊艇至離島已開放直航之港口,人員經完成通關入境檢查後,從事旅遊活動,以促進航運發展,提升觀光吸引力。

201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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