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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也曾“被嫖娼”;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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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平民欧伯(本名欧少坤)以监督公车私用为己任,在广州的公共生活中获得很大的影响力。他的作为介于街头运动与坐而论道中间,因此,在政治上是没有多少风险。但他的威胁来自于更现实的方面,那就是他所挑衅的警权,后者必须要压制他。

三月二十六日晚间,欧伯与广州冼村抗拆村民领袖冼耀均在长沙被捕,警方给出的理由的是“以嫖娼的名义”,拘留五日。这条新闻的处罚书被特定的微博账号率先曝光在社交媒体,但这个喂料的人很快被人肉搜索到,疑似冼村治安队文书,这让“被嫖娼”说更加可信。

发生在欧伯与冼耀均身上的遭遇,包括动用技术手段监视活跃的行动人士、动用媒体扩大污名化后果、禁止会见律师、用伪造当事人字条搪塞询问,警方对如此轰动的事件保持难堪的缄默等,都高度吻合大陆环境下“被嫖娼”事件从发生到发展的一般规律。

在区、冼之前,“被嫖娼”事件的最着名案例当属薛蛮子。这位着名的微博意见领袖遭到了社交媒体史上最强烈的公开羞辱,动因也很简单,当局要利用这件事来震慑微博大V。这从薛蛮子后来忏悔的不是嫖娼而是“没在党的指导下错误掀动微博舆论”可见一斑。

薛蛮子之后,一众演艺人士要么被“群众”举报吸毒,要么被举报嫖娼。谁都明白,以“群众”作为借口,无非是掩盖这些事件当中动用刑侦侦听监控手段的事实。经过这么多频繁操作,“被嫖娼”成为当局以羞辱手段管制社交媒体及活跃分子的工具。

之所以挑中“被嫖娼”作为攻击武器,是因为在当局的长期宣传中,树立了抢占道德高地的习惯,只要在道德上将一个人踩倒,就可以将这个人搞臭,进而连带地污染其从事的公共事业。以道德钳制公义,以所谓“道德败坏”令正义事业崩溃,这是“被嫖娼”的原理。

在原理明了之后,要让“被嫖娼”发生效果,需要一些必要的机制作为条件。其一,是滥用警权,进行有针对性打击;其二,掀动乌合之众的道德洁癖,以承接警权污蔑、打压的动作,一气呵成;其三,管控舆论,令当局制造的“道德审判”保持高强度关注。

这些机制保障既需要一个权威加持,也需要一个默契的、简洁的“协调”,否则很可能功亏一篑,反弹回自身。欧伯“被嫖娼”上,舆论管控尚未到来,感觉更像是广州警方与长沙警察之间的勾兑,以致于在执行失控后,难以收拾,反被人肉搜索,反被压制。

这种局面来自于另一方面的力量,亦即舆论场中对“被嫖娼”原理及执行机制的结构。它首先认定,这是当局的不义行为;其次,民众舆论逐渐树立了“私德有亏不损大节”的立场,而且被越来越多人接受;三是“不义加害”制造了悲情,令第二点更有说服力,一举瓦解了“被嫖娼”的原理——这从“被嫖娼”议题上截然对立的官民立场能看出它的颓势。

在对待活动人士的手法上,当局存在着路径依赖,不是用诸如“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等口袋罪将人捉进牢里,就是用“被嫖娼”来泼上道德的污水,这种手法交替使用,尽管双双遭到普遍谴责,但气数尚未丧尽,这是因为维稳对强制技术的依赖没退去。

在这种情况下,当局一方面不会放弃“被嫖娼”等娴熟手法,另一方面制造了强烈的对立,让警方主动发动的管制作业以一种猛烈的反作用回弹到体制。过去,回弹体制的是社会发动的“攻击”,比如抗拆迁、环境运动等;在社运衰微的阶段,当局用野蛮与颟顸,既制造了道德审判,又带来舆论上对己方不利的动荡,这是大陆社交媒体上独特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