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霄

今天网络上很集中地介绍最近一期的《人民论坛》杂志组织的一个专题讨论,专题的名字很是耸人听闻:“如何解决低薪和繁重工作引发的公务员心理失衡”。杂志的导语极富煽动性地说:“县委书记权力巨大,工资却多在3000-5000元,加上奖金、福利,年工资仅有8-10万元;而县城经商的个体老板一年能收入10万以上,更不用说国企老总和企业CEO了。低薪和愈益繁重的工作任务日益引发公务员群体的心理失衡。”

这个专题和主持者的话让人惊诧,因为现在社会上已经普遍形成了官员获得了超国民待遇的结论,它却反过来为官员鸣不平。那么,到底是社会上的看法不对呢,还是这个专题的主持者胡说八道呢?

其实这根本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唯一感到吃惊的是这个杂志的无耻和无惧。不过,我愿意再费一点口舌,来驳斥这种胡说八道。

一、中国公务员拥有世界相对最高工资

中国公务员的工资实际上包括两块:

一是国家统一规定的、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工资和津贴。这里不同地区和不同单位会有一些差异,主要是由于经济发达程度不同而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由地区自行决定执行哪个标准的差异,它基本体现在职务和岗位津贴上。这一块又叫“名义工资”;

二是各地区各部门在国家规定之外自行增加的工资性津贴,一般经过地方或单位某种正式的决策程序的批准。这一块加上上一块,又叫“实际工资”。

注意:这里我们只讨论工资和列入工资的、以现金形式支付的津贴性福利,至于公务员超国民待遇的养老福利和其他未以现金形式出现的高福利还不在此讨论之中。

依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8年我国机关公务人员年均工资33869元,既高于事业单位的29758元,也高于企业的28359元。

公务员的工资之高并不能只从统计数字看,如果加上各种名目的津贴和年终的奖励(这些一般并不在统计之内),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更高。而企业的平均工资,是一个极不准确的、高算的数字,它一般只统计了国企,而将民企和外企甩下。2003年人代会讨论公务员加薪时,中国青年报一篇评论文章写道:公务员的名义工资虽然低,但其实得年薪大致比一般产业工人高出2.5到4倍。

系统研究了世界183个国家和地区(含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3个地区)工资制度的刘植荣先生告诉我们:“工资高低是在一个参照系内对比出来的,这个参照系就是人均GDP,也就是说,工资标准要由国家的富裕程度来决定。在人均GDP排在世界100来位的中国,任何行业、任何职位的人都不能与西方发达国家比工资绝对值,只能在自己的人均GDP的参照系内比较。”

大体上,世界上公务员工资的参照系有两个,一个是本国平均工资或者最低工资,一个是本国私营部门平均工资。在这种比较下中国是什么情况呢:

中国平均工资或者平均收入,中国国家统计局给出的数字有严重的缺漏,比如它只统计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的收入,而将农民、民营企业、个体劳动者和外资企业人员收入未列入统计,后者大概占全国劳动者的85%。在这种缺漏下,它给出的全国平均收入是严重偏高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以最低工资做为参照。刘植荣经过计算给出的结果是:

中国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25%,世界平均为58%;中国最低工资是平均工资的21%,世界平均为50%;中国公务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6倍,世界平均为2倍;中国国企高管工资是最低工资的98倍,世界平均为5倍;中国行业工资差高达3000%,世界平均为70%。

那么,如果与私营企业比,世界是一个什么情况呢?

数据显示,法国、挪威、芬兰、丹麦等国家的公务员工资与私营企业持平,瑞典、新加坡、德国等国家的公务员工资明显低于私营企业雇员的工资,有的甚至没有建筑工人工资高。如2009年新加坡公务员工资为235475元/年,而工资水平排在第100位的筑路打桩工的工资为286848元/年,公务员工资不如修路工人高。2008年瑞典政府机关和军警的平均工资是28900元/月,而建筑业平均工资是29400元/月,公务员工资同样没有建筑工人高。

美国法律规定……公务员工资标准参照私企,且不得高于同类地区私企工资;公务员工资每年的微调增幅不得超过工资成本指数,公务员工资的涨幅必须小于私企。

刘植荣的结论是:中国公务员的工资在世界上相对是最高的。

刘植荣说:公务员工资过高,只能造成公务员队伍只进不出,造成政府的臃肿和腐败,产生更多的政治脂肪,带来的不是效率,而是累赘。效率需要精干,需要减肥。同时,公务员的工资高是以劳动人民的工资低为代价的。刘植荣指出,非洲人均GDP超过中国的只有十几个国家,可他们的最低收入却有32个国家超中国,这说明中国最低工资定得过低,说明中国人的劳动价值没有非洲人的高。

中国的贫富差距过大,以及用工荒,经济效率低下,都是有着这种分配不公因素。

二、中国官僚阶级为自己涨薪厚颜无耻

中国官员工资除了相对世界最高外,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它自行决定自己的工资标准并多次为自己涨工资。每次涨工资既没有公示,也没有听证,更未经人大审议批准,也就是没经过人民的同意,悄悄涨薪,而且幅度是GDP增幅的2倍。这在世界绝无仅有。一些国有垄断企业的高管(他们也是官僚阶级的成员)最高工资高出同企业最低工资几十倍上百倍,也没有经过所有者即人民的同意,使人民财富大量流失到少数人手中,造成严重的分配不公。民谣说:敲锣打鼓,涨一百五,不吭不哈,涨一千八。前者说的是企业退休干部涨薪,后者说的是官员涨薪。

中国官僚阶级的工资原来并不太高。在文革前,由于毛泽东的多次批评,官僚集团的工资大体上与事业单位的人员相等,低于企业。官僚阶级工资的超国民待遇,起自改革开放后。在社会劳动者收入特别是工资增长速度远远落后于GDP增长速度的同时,公职人员的工资出现刚性增长。自1997年以来,国家先后五次给全国公务员加薪。2001年,时任国家总理朱镕基承诺,国家将为全国公务员连续加薪3年,让公务员的薪水在3年后翻一番。此后,公务员加薪的势头不能遏制,不但各地区竞相攀比、轮番上涨工资性津贴,而且在2006年的又一次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中,官僚阶级终于将实行了50多年的参照行政单位工资制的事业单位一把甩开,一骑绝尘,独领了工资最高的风骚。

刘植荣指出:

美国法律规定,公务员无权自己给自己涨工资,必须经过国会批准;……公务员的任何工资变动必须报国会批准,并进行公示,公示在先,加薪在后;所有公务员的工资必须透明,并且所有公民随时可以查阅公务员的工资标准。

而中国官僚阶级为自己涨工资,并不总是悄悄进村,而且表现得相当的理直气壮。2010年6月,在全社会对分配不公强烈不满、官僚阶级不得不将推迟了8年的分配改革提上日程的时候,一位官方学者杨志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政府的作用在于率先增加公务员工资,并带动企业等社会阶层向政府部门看齐。这等言论的“公然”,再次证明了这个阶级无耻和残暴。

刘植荣的结论是:

公务员扰乱了中国的分配秩序。在“高薪养廉”这个混账逻辑驱使下,公务员冠冕堂皇地把自己的工资涨到世界之最,可普通劳动者的工资却原地踏步,工资涨幅还赶不上通货膨胀率。国有垄断企业看到公务员涨薪,为找心理平衡,都跟进涨薪,向公务员看齐。公务员觉得自己有特权、高人一等,不想使自己的工资与企业持平,于是,新一轮的涨薪就开始了。吃皇粮的攀比涨薪引发通货膨胀,这可苦了没有话语权的百姓。

一个政府一旦堕落成一个自利型政治集团,其结果必然是放弃承担社会公共责任。从这点出发观察中国政府行为,就不难理解近年来中国政府陆续推出的社会福利政策与工资政策为何会向政治集团的成员全力倾斜。

官僚阶级对于自己成员的工资保障,有时到了令人吃惊的程度。比如有官员已经被判刑,工资还被保留着。前几年许多地方规定官员提前退“二线”可以涨工资3级以鼓励。

三、公务员内部的分配不公

一些官员特别是基层的官员,也在网络的相关讨论中为自己鸣冤叫屈,说工资不高。确实,官僚工资的不合理性也体现在内部分配的不均。这里面最突出的是地区差别极其巨大。在经济发达的南方沿海地区,公务员们工资奇高,比如深圳,公务员的起薪就是7000元一个月,在上海,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公务员的工资更近8000元,而这相当于西部省级干部的名义工资。在北京,北京市公务员的工资普遍高于国家机关,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其中的关窍就是各种地区性的津贴。地方政府由于有卖地的预算外收入,因此显得格外财大气粗。发达地区的公务员的工资津贴奖金,更是达到了令人咋舌的程度。甚至,许多地区已经效仿企业,在年终向官僚发放红包,而这个红包其实才是真正的大头,一般在10万元以上。在这些地区,地方增加的津贴和工资性福利超过工资并非罕见。而在经济不甚发达的边疆地区,公职人员则只有国家规定的工资单上的收入。

当然,不同单位公务员的工资也有很大差异。1993年公务员薪资制度改革时,为使收入分配适应各个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国家提出建立“地区津贴制度”,各地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制定自身的“津补贴”。之后,国家并未出台统一政策。在此背景下,地方发放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名目逐渐失序。《人民论坛》报道,有关调研机构对11个省、直辖市约2万多名公务员进行的薪酬福利调查发现,一些单位的福利性补贴多达十几、二十几项。这恐怕还是少算了。复旦大学博士孙琳曾专门研究过中国的公务员薪酬问题,据其不完全统计,各地擅自发放的津贴补贴名目达到300多项。中央国家机关某单位仅通讯费一类补贴,就设置了“住宅公务电话包干费”、“无线通讯工具补贴”、“通讯补贴”、“特殊通讯费”4个补贴项目。

除了津贴补贴,各地区还有名目繁多的奖金,这是公务员收入中很重要的一块。天涯社区曾经就公务员工资高低进行过讨论,一名叫高空皓月的网友在讨论的附贴中谈到:他所在的县:

县委、政府两办每年奖金计4000元,县属烤烟、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等三到四项考核,交3000元风险金,年终每项按三倍比例返还,计3.6万元,市委、市政府年终兑现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共计奖金400万到500万元,县委书记、县长规定可提6%,计24万元,合每人12万元。

基层公务员工资以本人为例,小副科,工作14年,每月工资3224元,扣除各类保险计3000元,年终部门奖金4000元,每个一个传统节日部门发100元,每年总收入为40600元。在乡镇的公务员,与本人类似的,工资相同,奖金每人每年2500元,每月下乡补贴30元,总计39000元。

四、灰色收入

定义灰色收入有一定困难,在广义上,我们可以将所有非法定、非正式的收入都归为灰收;在狭义上,我们可以只将各种陋规、人情往来和各单位自行确定的或者小金库中发放的奖金、资金、津贴等归为灰收。

高空皓月谈到了县级公务员收入中已成定规的年终孝敬钱:

基本上一个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一些管事的常委,每年年终各局各单位孝敬的钱也不低于5~8万。算一算一个县委书记的工资帐,本人未看见过清单,但替其领过工资、交过党费,2008年以前为2800多一点,工资改革后为5400多一点,交各保险后约5000元/月,一年计6万。年终25个大局,每局最低孝敬5000元,计12万元,综上所述,一个县委书记或县长,在不贪不占的情况下,每年总收入可达30万以上。

这里提到的诸如年节下属对长官、地方官对京官的孝敬,有一个专有名词:官场陋规。它在中国有长久历史,如清朝的三节两敬。陋规在第改革开放后的复活,已经是一个基本上没有官员能够抵挡得住的事实。一位我认识的曾经的县委书记向我慨叹:如果想要拒收年节时各乡镇委办局的红包,如果没有高层的强硬后台,即使他是县委书记,也是不敢的,因为必然伤众,在县里干不好,也干不长。所谓“规”者,说明它已经普遍存在,并且以一种规则的形式存在,犯规者必须出局。当初送礼,还不过是好酒好烟,后来就变成了金钱。而且按官论价,按权力论价,各下级单位事先都商量好,大家都送得一致,公平合理。

因此,在计算县级公务员收入的时候,这一块不能不计算。

作为另一个案例,一篇佚名网文同样介绍了一个县委书记一年大概的正常收入:

一个县委书记一年能捞多少钱,除了人民给他发工资外,其它的收入不同的县有着不同的收入,在这里,不拿特别富裕的县也不拿特别贫穷的县做比较。我们取一个中等水平的县,所谓中等也就是人口、土地、财政收入、人均收入、经济发展处于中等位置。算算一个县委书记一年能捞多少钱?

一年的工资一个月按3000元计算(王霄注:这是工资改革前的标准,当然现在已经达到6000元以上),充其量能挣40000元左右,但这只是一个小数。如果只能挣这些,恐怕谁也不会挤破脑袋往上钻了,因为不仅仅是这些,还有其他收入,而其他收入具有巨大的诱惑力:

1、提拔干部:一年提拔一次干部属正常,全县平均一年提拔干部40人也不例外,一个人平均送1-5万元属正常行情,这样只提拔干部这一项就可捞取100万元。

2、工作安排: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干部子女需要安排工作(机关下属事业编制、公务员要招考的),可是,这也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如果想安排的工作好一点,就需要送3~5万元,差一点的也需要1~3万元,而这些人事安排权一般由县委书记掌握,我们这样计算,一个中等县一年至少要安排几十人。这一项可捞取100万元。

3、节日受礼:一年三个节日要收礼,它们是端午节、中秋节和春节。一个县要有乡局级单位100左右,肥一点的乡局级单位一个节日要送5000~10000元,清一点的单位一个节日也要送1000~3000元,三个节日保守一点估计,一年该有100万元。

4、工程回扣:在当前要求显现政绩的情况下,各县都要搞什么形象工程、招商工程、房地产开发、拍卖等等,其实大家都明白,这些运作上都是暗箱操作,成了名副其实的捞钱工程,一个中等县一年上3~5个项目很正常,一年下来,也可捞取几十上百万很正常。

5、工作费用:30万元的车和一个司机,一年出差、旅游、招待朋友等,起码也要50万元。

6、生活费用:到了县委书记这个级别,吃饭基本全部由全县人民负担。喝酒基本都是五粮液以上了,平时的生活费用基本上都是要全县人民给他报销。一天离不开二百元费用,一年这一项也要7万元左右。

7、其它费用:以上说的都是人们常见的几种捞钱的方式,并且计算的数字都是很保守的,一些高明的县委书记可能还有更高明的方式。比如,老人去世、子女结婚、生病住院、在党校进修、出国考察、乔迁等等,只要有由头,钱会源源不断送来,而且还会象文强所说:“是正常人情来往。”请问,普通官员有人给他送吗?

这样计算下来,一年一个县委书记就会很正常的捞取全县人民的血汗钱几百万元。

在上述七项中,按照我的定义,2、3、6、7项大概可以算为灰色收入。其实官员的灰收,并不限于上述几种,比如人们也时常提到的“出场费”、“剪彩费”、“题字费”、“打牌费”、“授课费”、“形象代言费”等。在某些官员的眼里,这笔费用不过正常的人情往来,或者是理所应得的酬金,虽不名正言顺,但也约定俗成。一些领导之所以逢请必至,乐此不疲,一个心照不宣的原因,也正是因为“红包”的诱惑。那些喜好为人家题字、题词、题匾的领导如胡长清,润笔费也是很丰厚的。当然发展下去,就如领导同志打麻将必须赢钱一样,灰收就向黑收转化。

普通老百姓对官员的灰色收入有明显体会。比如《半月谈》杂志曾经报道:张先生是西部省份某县的正科级干部,其所工作的城市人均GDP将近20000元,全市财政供养人员的人均收入是20000余元/年。即使手中无权可利用,但仍能找到“在职消费”的机会,一辆公车一月就能给张先生带来数千元的收入。另外,参加活动、评奖、宴请、旅游等也是“灰色收入”的重要来源,这些收入,有时为数不少。公款吃喝其实也是灰色收入的重要来源。吃饭时不仅吃了喝了,而且随手带走好酒好烟,有时人人有份。

灰收中更为隐形的那一部分,往往不大引人注目。如官员的子女被人资助去外国读书、就业、任职,或者在国内升学、就业得到特殊照顾,官员及其家属被资本家请去旅游、度假、美容、按摩、打高尔夫,受赠各种价值不菲的会员卡。甚至,这种灰收可以表现为在官员退休后,按照当年的约定去某国企或民企担任董事、顾问,拿一份干薪。当然,如果他拿了干股,一般就算腐败了。在前10几年,还曾流行一阵给官员送保姆,如地方“跑部前进”向中央官僚家中送一个小保姆,以解决这些领导的后顾之忧,保姆工资都由地方发给,也是很人情很体贴的孝敬。当然,如果不是保姆,而是二奶,或者保姆兼二奶,似乎也就应该归入腐败之列。

小结:中国公务员或者官僚,工资收入已经不低,其他各种名堂的收入更是不少。在国人公务员热的背景下,为中国公务员鸣不平说收入少,地球人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