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5月公布新国家安全法草案时,批评人士称草案太过宽泛,留下了太多的解释空间。

中国政府称,该法的最终版本已于周三获得通过。最终版本的措辞更为明确,但在全球科技业掀起了波澜。

该法新修订的措辞要求,对包括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在内的科技行业,以及外商投资进行“国家安全审查”。该法还要求支撑重要领域的技术“安全可控”。跨国企业和行业组织称,这个口号可能会被用来逼迫企业设立“后门”——即允许第三方进入系统的手段——提供加密密钥,乃至交出源代码。

和中国的很多法律一样,新法措辞含糊,让人不确定它会如何执行。但它表明,在中美两国围绕网络安全和科技政策展开的广泛冲突中,又增加了一条新的战线。

美国指责中国,为获取商业利益,对美国企业发起了由国家支持的黑客攻击,并制定了相关政策,意在迫使企业将知识产权转交给中国公司。

反过来,中国则坚称,美国国家安全局前承包商雇员爱德华·J·斯诺登(Edward J. Snowden)揭露的有关美国网络间谍活动的信息,构成了远离外国技术的充足理由,因为这些技术可能已经被美国情报部门做了手脚。

中美最近的政策冲突发生在4月。那次冲突的结果是,北京表示将撤销一项限制外国企业可以向中国银行业出售哪些科技产品的规定。代表苹果(Apple)、谷歌(Google)和微软(Microsoft)的组织均反对该法规。

该规定的撤销,当时被宣传成了外国公司的一场胜利。但国家安全法中前不久新增的内容表明,该规定或许只是暂缓执行。国家安全法的变动,可能还会令跨国企业就中国的另一项立法,对美国加大游说力度。那是一项反恐法,北京方面预计会在今年通过该法。反恐法的条款可能会对销往中国的外国技术做出更严格的限制。

“我觉得这是一场超级风暴:斯诺登引起的网络安全担忧,以及科技民族主义的思维方式,在过去几年里真的增强了,”纽约对外关系委员会(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的高级研究员亚当·谢加尔(Adam Segal)说。“外国企业的论述没有对中国产生多大影响,中国对这些论述也并不认同。外国企业会在所有这些战线上推进。”

周三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的话,强调了这些担忧。

她说,“中国的互联网主权应受到尊重和维护。”北京方面借用“互联网主权”的说法来阐明,应该允许各国颁布一切必要的法律,管理各自境内的互联网和信息技术。

“在国家安全法中明确提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正是适应当前中国互联网发展的现实需要,”郑淑娜接着说,“为依法管理在中国领土上的网络活动、抵御危害中国网络安全的活动奠定法律基础。”

政府机构出于对国家安全的担忧,而对科技领域的外来投资等进行审查,这种做法并非中国独有。比如,美国的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就负责监管,偶尔还会禁止中国等国在敏感行业的投资。

然而,外国企业称,北京可能会利用这样一个监管机构来偏袒中国公司,并逼迫跨国企业做更多事情,来帮助中国公司发展出更强的实力。

在中国新通过的国家安全法中,谢加尔指出了一个可能会特别麻烦的说法:“安全可控”。

“因为谁都不知道如何执行那个标准,”他说,“外国公司对它的含义感到担忧。那是意味着它们不得不让人通过后门进入系统,还是得与中国公司搭档?”

谢加尔接着表示,其中一个办法是,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机制进行申诉,指出中国对国家安全的担忧是没有依据的。

源地址:http://cn.nytimes.com/china/20150705/c05china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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