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伟江律师今天发表在腾讯的一篇关于林森浩的文章中,有连续几个发问,看了很有感触,摘录如下:

短短的十分钟,让父子生离死别!为什么不能给半个小时呢?为什么不让谈案情?为什么不能说家乡话?这些在法律上都没有禁止的事情,现实却如此。

看得出来,斯伟江律师在写作此文时,情绪应该并不平静。比如,他将“半个小时”写成了“办个小时”,而腾讯刊发此文的编辑也粗心大意,并没有校对出这个小小的差错,虽然这并不影响读者理解文意。

不管怎样,林森浩已被执行死刑。

围绕此事,昨晚我与人争论了数小时而无果。对方得出的结论是,我们谁也无法说服谁。我认为,我并不想说服谁,只是想说出自己的看法。

在昨晚(确切地说是今天凌晨两点多)阅读林森浩案相关报道时,我对其中的关于林森浩父子“不能说家乡话”而必须用普通话对话的细节感到疑惑,在转发该报道时也随口问了一句:

为什么一定要用普通话对话?

当然没有人回答我的问题,包括斯伟江律师在内,朋友圈里无人知道原因。或许只有上海二中院的人,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做。因为当时林森浩父子用潮汕话讲了三分钟后,林父就被法官叫停,告知其一定要说普通话。

我以为,这是一个非常莫名其妙的决定。大陆地域辽阔,大部分人的第一语言并不是“普通话”,而是出生地的口语(有的被称为方言,有的是独立语言,如吴语等)。在人生的最后时刻,面对自己最亲的人,却必须要用普通话交流,这无论如何是一个不能接受的破规矩。

我猜想,二中院的人无法忍受林森浩在人生最后时刻与人交流时说一些他们暂时听不懂的话。此案量刑在社会中引起了一定程度的争议(我与人争议一晚就是个例子),看相关报道,林父其实是不服的。在这种情况下,二中院是否为了后果可控考虑,而规定林森浩父子必须在最后一面时使用普通话交流,以便及时掌握动态

即使以上推测成立,我还是要说,这是一个愚蠢而残酷的决定。为什么?因为要分辨潮汕话的对话内容,并不是难于上青天的事。而剥夺双方用最自然的语言进行人生最后时刻的交流,显然又过于残酷。当然,当局可能并不这么认为,虽然它们经常自我夸耀“以人为本”;此外,很多旁观者对此细节也基本无感。

以后在多如牛毛的大陆法律文本中,还可以写上这么一条:剥夺说家乡话的权利。

2015.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