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12月8日)为此案正式开庭审理前的庭前会议。浦及其律师均出庭于北京二中院。控方的两项控罪事实由此前的30余条微博缩减至附件中的七条微博。被告律师提出三项要求:1:浦发表过两万多条微博,要求法院调取所有的微博来考虑此案,不应以偏概全,一叶障目;其次:要求所有的所谓被伤害的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说这些所谓被伤害的人可能根本没有看过浦的微博,哪里谈得上伤害?最后,律师认为此案被告没有被羁押的必要:被告身体不好,也并非暴力事由,更谈不上串供的可能。希望法院慎重考量被告律师的要求。

浦志强妻子孟群:今晨 我去了二中院 我穿了20年前他给我买的粉色羽绒服 系着黄围巾 色彩很鲜艳 我想 我站在门口应该很醒目 载着他的囚车驶过 他也许可以透过小窗看到我 法院有两个门 我不知道应该站在哪个门口 不知道囚车会从哪个门通过 二中院门口有警车 警察 便衣 我刚到 他们就拦住了我 我给他们看了身份证 请他们理解我的心情 可是 他们不让我停留 即使稍远的地方也不行 交涉中 囚车从西门进去 错过了 我感到对不起他 我以为我可以留下来 站在寒风雾霾里 陪他一会儿 可是 警察一定要我离开 应该感谢警察朋友 他们亲自开车把我送回了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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