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律师吴良述在当地法院遭法警暴力对待,右腿裤子被扯烂,几乎半裸走出法院。事件在中国法律界引起轩然大波后,官方公布调查结果,承认法警确实滥用强制手段,但否认“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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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吴良述律师因一宗合同纠纷案到广西南宁青秀区法院立案,遭到拒绝。吴良述律师去法院的信访部门投诉时,法官怀疑其用手机录音,并要求法警检查他的手机。吴拒绝交出手机,遭几名法警抢夺,其间他的裤子被撕坏。据当事人说,法警还将其放倒,踢踏他的胸口。之后吴良述穿着被撕坏的裤子在法院门口拍照,引爆了该事件。

6月6日,广西新闻网发布消息,称经过联合调查组调查,确认法警“滥用强制手段”,但强调“事件过程中不存在殴打吴良述律师行为”。公告强调,抢夺手机、脚踏胸口等一些列动作“发生在一分钟之内”,目的是为了拿到手机,而非故意伤害吴良述,故不属于殴打。

公告还要求青秀区法院向吴良述公开道歉,并改进工作作风等。

立案不成  反遭殴打

6月3日,广西律师吴良述一张在法院门口拍摄的“半裸照”引爆了法律界的朋友圈。照片中吴良述衬衣敞开,右腿的裤腿几乎完全被撕烂。

据吴良述发表在海外网站“维权网”上的自述,当天他因代理一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立案。窗口法官翻看材料后,说要留下材料进一步审查,并拒绝提供收件回执。

吴良述坚持索要收件回执,并先后去了法院的信访接待室和纪检组。过程中,信访接待人员怀疑他用手机录音,要求检查手机。吴良述表示自己并未录音,而且法律只规定不得对诉讼过程录音录像,并未禁止在法院公共办公场所录音录像。

随后几位法警合力抢夺吴良述的手机,在过程中对他拳打脚踢,将他的衣服和右脚裤管扯烂,手机屏幕摔碎。据吴良述在自述中写道,法警还采用勒脖、捂嘴等方法禁止他呼救。

法警夺走手机后进行了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录音录像。

吴良述要求通知律协和家人,遭院方拒绝,并警告他“不要把事情搞大”。

法院方面拿了新裤子要求吴良述换上,并草拟了笔录要求他签字,被他拒绝。

之后,吴良述用法院办公室的电话通知了律协和家人,广西律协派出律师到场,青秀区法院院长就法警粗暴执法向吴良述道歉。吴良述要求播放并封存事件录像,但院长表示技术人员已下班,录像无法提取。

官方说法

吴良述衬衣大敞、裤腿被撕烂的照片在法律界的朋友圈中引起轩然大波。

据吴良述律师的自述不同,青秀区法院在其网站上公布的“事情经过”中写道,“在接访中,吴良述承认对法院进行录音录像”,而法警是因为担心吴良述违规对“审判区域”和相关人员录像,才“强制检查手机”。

同时,法院的声明中说吴良述是自行解开的上衣扣子。

“有强制 无殴打”

6月6日,广西新闻网发布消息,称南宁市政法委牵头,南宁市中院、公安局、司法局和律协成立联合调查组。同日,全国律协也向广西律协发出调查函。

7日,联合调查组发布“初步调查结果”,称法警确实对吴良述律师“滥用强制手段”,但否认事件中存在殴打行为。

通报写道:“现场监控视频显示,法警对吴良述所实施的抢夺手机(导致其裤子被扯烂)、背后控制、关门、放倒在地、脚踏胸口等动作,发生在一分钟之内,目的是为了强制检查其手机内有无未经准许的录音录像,且法警在拿到手机后立即松开对吴良述的控制,并没有伤害的故意,不属于殴打。”

通报还要求法院对吴良述赔礼道歉、提供收取材料的凭证、改进工作作风等。

公权暴力无处不在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律师一直没有与公检法对等的地位。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四人帮”被公审。当时的法庭布置与人们现在熟知的法官中立原则不同,而是为了政治考量,让法官和检察官一起坐在法庭中央的法台上,法台左右两边分别是被告和辩护人。

2013年《南方都市报》采访江青的辩护律师张思之,张回忆称当时法庭工作小组原计划让法官坐在中间,检察官和律师面对面坐在左右两边。但当时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坚决反对,认为检察官是代表国家的,和律师不是对等关系。

近年来,律师的地位有所提高,但是在公诉案件中,律师能回旋的余地仍然十分有限。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2006年对媒体表示,中国法庭对刑事案件的定罪率在99%以上。而刑事案件中的律师通常只能在量刑宽严上作一些争取,很难作无罪辩护。

敏感的政治案件更是常由“审判委员会”和当地的政法委干预,难以获公正审判。

政府打压维权律师的行为也一直在发生。据“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的记录,从去年7月到今年5月,至少有319名律师、律所工作人员和家属受到政府迫害,包括被约谈、传唤、限制出境、软禁、监视居住、逮捕或失踪。

例如,维权律师王宇和包龙军被政府扣押后,他们未成年的儿子在另外两名律师的帮助下试图离境,但被中国政府从缅甸跨境抓回,软禁于王宇父母在内蒙古的家中。其后王宇和包龙军还被迫上电视为政府背书,“谴责”所谓境外势力“挟持”其子。

在重庆“唱红打黑”等政治运动期间,律师的辩护权更受到打压,嫌疑人难以得到公正审判。如当时受到广泛关注的“李庄案”就是一个证明。当时北京律师李庄担任重庆“涉黑”嫌疑人龚刚模的辩护人,龚刚模却迫于政府压力当庭称李庄“教唆”其作伪证。在“李庄案”审理期间,检方未能出示任何令人信服的证据,但法院仍然将李庄定罪。

在不久前发生的“雷洋案”中,警察是否过度使用暴力也是舆论争议的焦点。5月初,北京居民雷洋被警方短暂控制后死亡,警方称雷洋涉嫌嫖娼,警察试图逮捕他的过程中遭到他激烈反抗,因而使用“强制措施”。警方称雷洋在反抗中打落并摔坏了警方的摄像设备。所以现场的录像至今未公布。日前,北京检方已宣布对涉案的五名警察和辅警进行调查。

就吴良述律师被法警殴打一事,全国律协会长、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王俊峰接受《财新》采访时表示,这个案件比较典型,而且发生在“雷洋案”之后的特殊时期。他表示,对于律师在依法执业、依法履职之时发生这样的情况,非常痛心和遗憾。

王俊峰还保证道,全国律协一定会依法进行维权,并将维权工作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