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新华网已删除原文(谷歌快照页)。
新华社北京10月18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徐祥达)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某明星离婚案官司与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引发大批媒体和群众围观。作为影视明星,把家事当公事,拿炒作家丑来扩大社会影响,实在令人不齿。
常言道:“家丑不可外扬。”普通人尚且明白这个事理,作为影视明星更应明白。发生家庭婚变,一般人都会低调处理。作为某些影视明星,却是唯恐天下不知,又是微博发布,又是在新片发布会上大讲此事,把家丑放到如此巨大的舆论场中并持续发酵,形成强大的关注度效应。这种违逆中国传统道德,利用家丑来造影响的行为,真是毁人“三观”。
正如一些网友所称,一场本很正常的婚变,竟带火了其执导的影片,使其未映先火。沸沸扬扬的离婚事件,不过是为了公司利益而精心策划的一出闹剧。试想,当这些信息被媒体报道放大,一次次引爆各大社交媒体平台,网友再讨论,形成新的所谓“线索”,从而形成叹为观止的互动效应。难怪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炒作家丑的行为,已经成为影视娱乐公司内部的一种“赢利模式”。
一场“明星离婚闹剧”透出如此吊诡的味道,而一些媒体、商业网站和营销平台利用“明星效应”去跟进时,广大网友其实是被利用了,无形当中成了有关推手的造利工具。
也许,围在朝阳法院门口的媒体和群众迟早会明白,其实一个明星的婚变和一个普通人的婚变并没有什么区别,是利益让它产生了区别。
以下评论由数字时代编辑收集自新浪微博:
@无帆的海:新华社还管人家拉屎放屁。再说,凭什么要百姓天天听你们讲兆家的事哈
@倾听指尖 :#王宝强离婚#新华社记者徐祥达,今早一文激起网友的极大愤慨!稍了解,可以理解:1、作为刚入职的记者,要迅速成名,不靠出格言论,难!2、在新华社属于边缘化的新媒体部门,不成名要回主流,难!3、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毕业,人大的啊,不出名怎对得起人大校友?Ps:送这位小徐记者一句:靠出格言论扩大社会影响令人不齿!(信息来源:新华社总社2016年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公示 此公示值得保留)
@啊高圆圆:新华社是暗指外媒曝光领导之类的文章 兴风作浪 从什么影帝到什么运河 有的还得了普利策奖 这不是炒作家丑是什么
@王侃围脖:刚有人说:有高官包养情妇数十名,却从不炒作,令人敬仰!
@沉默大多数:党有时也对家丑炒做一下,以便证明反腐决心!
@用户5864422196:说的对!你看看人家新华社,自己的’家丑’从来不说,当然也是不敢说,每天就说说国外的丑。
@陌上花开:新华社从来不曝光自己的家丑,都是外国人的丑闻,在新华社眼里,自己家里一片形式大好。领导清正廉洁,兢兢业业;老百姓安居乐业,生活质量蒸蒸日上。
@雯儿May:新华社恶不恶心,好人吃了苍蝇还不能吐出来啊?!非要闭着嘴咽下去才叫道德高尚啊?!
@VeroniqueAC:常言道,家丑不可外传。是封建时期的思想吧 外不外传係个人意愿 不可外传 等于万一是个女人被家暴 你都叫她不要传出去吗 什么年代了 中国传统思想就是叫人做人做事低调 可不是所有都要这样做的啊 不是传统思想就一定对的
@得闲无事sz:不齿发家丑宣传,意思是宣传必须正面?火灾了就表彰消防员英勇救火,对起因就视而不见粉饰太平?我们不必躲避问题,正视问题不扭曲最终解决了,就是以后问题的示范。没解决也是给所有人的警示
@Athena_佳佳:所以要打掉门牙往肚里咽下去才是三观正???
@度衡leey:家丑扬不扬,是人家自己的自由,而且人家自己讲出来,是否形成或者定义为炒作,是你这样评判的么?新华社啊,你知道自己的身份么,居然在宣扬对不道德行为的隐忍,这个事件中公众关心的是公序良俗,你却要扯歪经,是何居心啊!~
@考虑怎么赚喵粮的黑猫:正因为所谓“家丑不可外扬”,TM让多少家暴受害者求助无门,家庭不应该是法外之地,不应爱藏污纳垢。有脓血放掉就好,为啥要捂着?
@六度分离ovo:对对对,家丑不可外扬,所以有的妇女被家暴之后,想要寻求法律援助时,就会有狗日的跳出来说“家丑不可外扬”自己的老公就算要打死她,也是自己家的事,怎么能让外人看笑话呢?所谓的家丑不可外扬明明是封建社会的思想糟粕,狗日的新华社竟然还拿出来招摇,真想问一下这篇文章的记者:你娘卡好?
@思维派李伟希:我吧,既非王宝强粉,也非王宝强黑。看到特么大的一个媒体,写篇文章,竟然用“家丑不可外扬”作为逻辑立论, 真是low爆了。
@江南皮革厂老板张小花:新华社是什么意图?是想利用国家媒体打压舆论力量么?如果作为一个人民,连心声都无法表露,那么这个国家吃枣药丸。这是民心所向,何来的哗众取宠?
@养乐多0126:“家丑不可外扬”什么时候成了中国传统道德?主编有病,还是回去多读点书吧呵呵
@炜小玮:马婊给新华社充值了吧 但新华社也就这点业务水平?还传统美德家丑不可外扬,别侮辱传统美德行吗,咋不说传统还有通奸者浸猪笼呢
@土方岁殿:法无禁止皆可为,轮得着你逼逼了?????满口传统道德,大 清已经亡了
@逆水行舟2003:既然王宝强已决定离婚了,公布出来有什么问题?如果他不主动在微博公布,后面各种猜测谣言污蔑狗血情节会更多!作为党的喉舌,不去关注强拆,城管打人,贪官污吏,来管别人离婚!新华社的编辑脑子里全是大便!
@邕城休闲人:顶端媒体都这样偏执,难怪我国有如此多的家暴和冤假错案不能得以援助和甄别,是国人的悲哀!
@風滿樓樓:“有的政府靠炒房压榨老百姓 令人不齿”
@617加813要上260好吗:新华社记者利用自己位于主流媒体优势 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人 借热点话题传播所谓自己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吸引网友眼球 为人不齿。
@salt_yu:有新闻社靠发违背大众意见的新闻以彰显其思想深邃与众不同。
@菊十一画:要说炒作家丑,新华社炒作不厚家事当属第一。
@也许此刻明天:新华社快倒闭了,蹭热度来了
@-玉米菌:这句话就和“天下无不是之父母”“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一样恶心
附:更多微博热评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