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因吃罚单,陕西一网民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表达了不满。微信朋友圈并非公开平台,当地公安却称其“公开发布侮辱警察言论”,以“寻衅滋事”的名义将其行政拘留7天。

@宝塔公安:#宝塔公安在行动#【向侮辱警察说不!】近日,网民李某因被违章停车贴条,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公开发布侮辱警察言论,被@延安宝塔分局南市派出所 查获。2月23日,李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宝塔公安 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那些企图躲在阴暗角落里肆无忌惮评论的人,该在法律面前,对自己的口不择言多掂量掂量。

以下评论由数字时代编辑收集自新浪微博:

@新京仓:作为一个律师,我想说,寻衅滋事定义: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你告诉我自己在朋友圈发消息符合哪一条?[微笑]执法机关不懂法?[微笑]

@押沙龙:在朋友圈骂人算寻衅滋事?那有人酒桌上骂交警,是不是也要抓?而且朋友圈哎,公安怎么看到的?

@江雪映骨:请问受害人是谁?凭哪一条抓人?

@無數的休止符:可以呀,开始搞文字狱了?

@涛姆大叔当舵手:言论要分公、私啊,票圈是私人领域,违章司机言论属于在私人领域宣泄,并未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你们这跟当初冲进别人家抓看黄片的夫妻有什么区别?他们在私领域看黄片、骂交警违背道德,是他们素质低劣,你们抓他,就属于曲解法律、滥用职权。他们如果大街上开音响骂警察,到这种程度你才能抓他。

@墨CXW涵:你们这是要效仿明朝东厂那些阉党的节奏啊

@测试二月:和和气气不好吗?

@天上摔下来个孙悟空:呵呵,好威风!扇交警耳光的那个官太太笑了,平头百姓被你们收拾的闭嘴了,指望官老爷为你们说话?

@我是男朋友:就特么欠太太扇耳光了

@再也不想当逗逼了:可怕。。。太可怕了。。。别人只是发泄下情绪吧,你们就抓人!!??这也算侮辱???我们以后还能不能说话???公权力可以如此膨胀???

@每顿饭三斤米:私人的朋友圈你们是怎么取证的?

@Roger-R:还这么义正言辞,这叫为人民服务? 人民为你服务吧,要惧怕你们,要顺从你们,是不是?有意见不能提,提也禁止情绪激动,只要骂出声,就可以抓进去,是不是很爽?我就在这光明正大的评论了,你是不是要来抓?嗯?我跟你说要全国公务员都这德性就完蛋了